窗外的陽光透過百葉窗,在病床上投下細密的光影。
小夥子望著那些跳動的光斑,突然想起方臨珊提起他小說情節時熟稔的語氣,還有她包裡那本限量簽名版的書......
“昨天見麵會取消的事,我是忘在粉絲群裡說了。”他低聲喃喃道。
“這不就對啦!”陳媽媽一拍手:“人家肯定是特意打扮得漂漂亮亮,興衝衝跑去見麵會,結果發現你沒來,失望得不得了呢。”
話音一落,他腦海中不由得浮現出畫麵——那個叫方臨珊的女孩兒,穿著精致的裙子,抱著一摞書在會場左顧右盼,卻始終等不到想見的人......
“後來在商場遇見你,她得多驚喜啊。”陳媽媽繼續添油加醋:“結果你倒好,直接從電梯上摔下來,把人家小姑娘嚇得夠嗆。”
瞧瞧,小夥子被母親說得越發不自在,手指無意識地摩挲著手機邊緣。
屏幕還停留在和方臨珊的聊天界麵,最新一條是她發來的小貓打滾表情包。
“您彆瞎猜了,”他試圖做最後的掙紮:“可能就是個巧合......”
“巧合?”陳媽媽神秘地眨眨眼:“那她怎麼知道你最喜歡草莓蛋糕?這個連我都不知道。”
下一秒,他頓時語塞。
確實,這個秘密他從未告訴任何人。每次寫作到深夜,他都會悄悄點一份草莓蛋糕外賣,連包裝盒都會仔細處理掉。
但他粉絲是知道的,因為有時候半夜改稿,他會在粉絲群裡發發牢騷,會說句什麼吃著草莓蛋糕改稿,累的要死之類的話。
“要我說啊,”陳媽媽壓低聲音,像分享什麼重大秘密:“這姑娘指不定在見你之前,早就把你寫過的每句話都背下來了,發的每一句牢騷都記在本子上了。”
“媽!”。
“好好好,不說了。”陳媽媽笑著站起身,臨走前又忍不住補充:“不過兒子,媽是過來人,那姑娘看你的眼神,分明是已經在心裡和你談過八百回戀愛了。”
隨後,房門被輕輕關上,病房裡重歸安靜。陳明哲拿起手機,看著方臨珊發來的最後一條消息:
「周末見哦!我已經在想要穿什麼衣服啦~(≧?≦)?」
他的指尖懸在屏幕上方,猶豫許久,終於回複:「不用太正式,家裡很隨便。」
發完又覺得太生硬,趕緊補了一句:「我媽做的紅燒排骨確實很好吃。」
幾乎是瞬間,聊天框上方就顯示“對方正在輸入”。
「那我更要好好打扮啦!第一次去喜歡的人家裡,當然要重視!」
陳明哲盯著“喜歡的人”四個字,感覺一股熱流直衝頭頂。他手忙腳亂地把手機反扣在床頭,卻聽到消息提示音又響了起來。
猶豫再三,他還是忍不住拿起來看:
「對了,你喜歡女孩子穿裙子還是褲子呀?」
後麵跟著一個害羞的表情。
這次,他深吸一口氣,把發燙的臉埋進掌心。
突然意識到,母親說的可能是對的——這個叫方臨珊的女孩,或許真的在見到他之前,就已經在心裡和他談過很多次戀愛了。
而這個認知,竟然讓他心裡泛起一絲從未有過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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