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如今煉氣大成,練木遁理論上不難——可沒人教,沒靈丹,沒秘籍,全靠自己瞎摸索,進度慢得像蝸牛爬。
但再慢,也熬出頭了。
“遁!”
他低喝一聲,身形一晃,整個人竟如融化的蠟,滲進樹乾裡。
下一秒,他已在樹冠頂端,風從枝葉間吹過,涼絲絲的。
再一轉念,又順著盤根錯節的根係,滑進地下百米深處——那樹根,早就鑽出金宮圍牆,伸進外頭的營地。
他念頭一動,人就出現在宮外。
外麵,黑壓壓全是帳篷,一頂挨一頂,像蟻穴。
夜幕低垂,每個帳篷裡都亮著燈,人影跪伏,雙手合十,低聲呢喃著他的名字。
阮晨光站在暗處,愣了。
他早知道自己有幾百萬信徒。
但親眼見這場景,還是頭皮發麻。
普通信徒?拜一拜就完事兒。
虔誠的?那是用命在信。
一個能頂一百個。
他忽然感覺,空氣裡有絲縷狀的東西在流動,像是香火,又像是念頭——暖的、稠的、帶著執念的光。
要是修的是香火神道,這點信仰力,早就讓他飛升成土地爺、城隍爺了。
可惜啊——
他修的是仙。
不靠香火,不信鬼神。
所以,這滿營地的跪拜、禱告、虔誠眼淚……對他來說,就跟風吹樹葉一樣,響是響,沒用。
甚至在修仙人眼裡,香火這玩意兒跟毒藥沒兩樣——沾上就上癮,甩都甩不掉。
凡人的心思太亂,七情六欲像鍋亂燉,連神仙都不敢碰。
可話說回來。
這成千上萬跪著磕頭、燒香許願的信徒,真扔了,豈不是虧到姥姥家?
阮晨光蹲在門檻上,叼著根草,琢磨了半晌。
忽然腦子裡冒了個主意——分身!
不是那種扯淡的幻影,是真能獨立存在、能吃能喝能吸香火的分身。
這招他記憶裡有好幾套,修煉起來不難,關鍵是怎麼用。
但問題來了:萬一分身吸多了香火,反噬本體,那可就完了。
修仙修不成,修神也搞砸,直接成個半死不活的傻子。
他撓了撓頭。
反正這破星球,靈氣早枯得連根毛都不剩了。
不走香火這條路,還能咋整?活個幾百歲,總比當個窮修士餓死強。
可麻煩的是——分身術,得築基才能開。
他現在連氣感都還沒摸清,純屬白想。
算了,先擱一邊,等實力夠了再說。
這幾天,金蓮花神廟外頭簡直成了菜市場。
五萬人蹲在門口,密密麻麻,跟螞蟻搬家似的。
警察來了都勸不動,消防隊來了都得繞著走。
好在阿尼卡反應快,一鍵發動信徒群管理——自己人管自己人,效率高得離譜。
數萬人擠成一堆,愣是沒打起來,連吵架的都沒幾個。
全靠那群狂熱粉維持秩序,比警察還能扛。
早上九點五十,三十個土豪,在特麗莎的帶領下,一字排開,撲通撲通全跪在金宮門外。
這三十個,全是砸錢最猛的主兒。
最小的捐了一千萬盧比,相當於人民幣八十萬。
最大的那個,一出手就是四千二百萬,折合五六十萬美金,眼都不眨。
在彆的地兒,捐這麼多錢,至少得發個錦旗、拍個新聞。
在這兒?人家跪著聽講經,還覺得自己沾了大光。
嘖,這地方,怪是怪,可真信的人,能豁得出去。
金宮外頭除了這三十個富豪,還圍了一圈人。
薩米特和幾位長老全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