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銘發了瘋似的樓上樓下跑,各個角落都找了一遍,又跑到醫院外麵。
突然看到有位流浪漢,在開心的數著錢,那個包,閔銘一眼認出是樓紅英的。
他衝過去,搶過了流浪漢手中的包。這下可把流浪漢惹毛了,和閔銘撕打起來。
“這個包是你搶的吧,她人呢?”
流浪漢一把把包和錢都搶了回去,瞪著兩隻眼說前:“你彆血口噴人,誰搶了?這是人家送給我的。”
誰送給你的?
流浪漢說是一個女人,長的挺好看的,臉上還有傷,應該是和彆人打架了吧。她把包扔給我,讓我拿著裡麵的錢去好好生活,這麼好心的女人,是什麼想不開…
“你說什麼?”閔銘抓住流浪漢的肩膀,“她去了哪裡?”
流浪漢嚇得緊緊護住包,哆嗦著說:“她說她去該去的地方,我想著這話不好聽,指定是想不開唄。”
然後流浪漢指了指往東的方向,那裡有一條大河。
閔銘開著車發瘋的往東駛去。
來到了大河邊,此時已是淩晨兩點多,河邊清冷寂靜,他對著平靜的河麵大聲喊著她的名字,無人應答。
喊了十幾聲,多希望此時樓紅英能從旁邊走過來,笑著對他說:我沒事,你急什麼呢!可是,並沒有。
他絕望的坐在地上,這時,手機響了起來。
是一個男人打來的,在確定了閔銘的身份後,對方說他是派出所的,馬上去市立醫院一趟。
估計是和樓紅英有關,閔銘馬不停蹄的趕到醫院,見到了帽子叔叔,還有幾個不認識的人。
帽子叔叔問他認識樓紅英嗎?
認識,認識…
“你是她什麼人?”帽叔問。
“我是,我是…”此時的他也不知道以何身份回答,最後說了句,我是她的朋友,請問她出了什麼事?
帽子叔叔讓閔銘彆著急,今天接到出警,市裡出現了一場交通事故,奇怪的是傷者是自己撞上去的,很顯然是想輕生,而且是全責。
閔銘頓覺天旋地轉,她在哪?她沒事吧?
帽子叔叔讓他冷靜一些,隨後醫生過來,說傷者需要馬上手術,誰來簽字?
“我來簽。”可一想自己不是她的直係親屬。
因為是晚上,打了一圈電話也沒找到人,閔銘以男朋友的身份在手術單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但是,樓紅英一直處於昏迷狀態。
閔銘回到家裡,找到了妻子,把樓紅英受重傷或許不會再醒來的消息告訴了她。她看到妻子拿著照片,已經聯係好了記者。
他求她:放過樓紅英,給她留點麵子吧!所有的錯都在我,如果你還念及夫妻情分,讓手下留情,她已經夠可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