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局長,我想聽聽,你在城管局的工作體會。”易曉做了提示。
“城管工作,和民生息息相關,如果粗暴執法,會給政府帶來負麵影響,不影響大局的情況下,我覺得溫和點好。”
“你對取締那幾個地攤點,有什麼不同的看法,你儘管說,不必顧慮。”
“那幾個地攤點,並無大礙,但已經開展,又馬上恢複,也會讓群眾非議,不如另外規劃,也好有個完美的說法。”
陳通達說了自己真實的想法,停了下來。
”繼續講一下。”
“我在那裡時,接到群眾投訴,楊柳河前麵,有個小廣場,經常有老頭老太太,在那裡跳廣場舞,噪音擾民,住戶意見很大,不如把那裡用作地攤點。”
“楊柳河邊,有處小樹林,那裡有個壩子,離住戶遠,讓他們去那裡跳舞,免得住戶投訴。”
“另外一條巷子,也人流少,可以在那裡設地攤點。”
這陳通達四十五六,是個心思縝密的同誌,工作細膩。
易曉沉默了兩分鐘。
“陳局長,工作中有挫折是常有的事,不要灰心喪氣。是金子總會發光。”
依然沒有提職位變動,陳通達心中又升起了希望,工作熱情被點燃。
李波也在給趙明興彙報工作。
他把地攤事件,如實地做了彙報。
“李副縣長,你覺得怎麼處理比較妥當?”趙明興想聽聽李波的看法。
“縣長,如果這是普通的案件,我也就做出處理結果了,但這事很敏感,不敢擅自做主,我要等你這大領導指示啊。”
李波把球踢回趙明興,這事怪不著自己無能,那是要電視裡報道的,處理不好,就會引發乾群矛盾。
“很難處理嗎,哪裡難?”趙明興皺了皺眉頭?
“那個賣菜的,有個戰友是省城的律師,已經來警務局找我了,說了一大通。”李波又是那為難的表情。
也不知道,是不是受莊勇的影響。
“怎麼說的?”
“對方拿出了證據,是當時設立地攤點的文件,說城管局違規執法,先動手傾倒蔬菜到河裡,是損害公民財產,
又拿出了文明勇的殘疾證明,說他使用扁擔,是弱勢對抗暴力,我這還沒處理,對方已經上綱上線了,
城管局的隊員,是得到了李光俊的指令,處理重了,李光俊也掛不住,不處理,那賣菜的不服,更要引發負麵效應,你說呢,縣長?”
李波心裡暗忖,你趙明興的主意,看你怎麼處理。
趙明興也愣了,這種事,如果有內行咬文嚼字,往死裡糾纏,李光俊杠不住的話,自己都脫不了乾係。
這真踏馬難處理。
自己不敢把李光俊逼急了,萬一他咬死是自己授意的,那就糟糕了。
取締地攤,城管局沒有在黨委會討論,自己在常委會上,也沒有就這事情,提議研究。
個人意誌取代了組織原則,就這一條,易曉有了這借口,肯定把自己往死裡整。
趙明興沉默了。
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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