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看自己說不過也打不過,隻好拉著女兒往鎮上的衙門裡找去。
她得找個說理的地方去。
結果去了還沒說兩句就被差役趕了出來,後來一打聽才知道,那家客棧是本縣縣令的親戚開的。
哪能是黑店?!
李氏看報官無門,現在又饑又渴,實在是沒有辦法了,隻好問女兒:“你身上還有錢吧?”
趙春華趕緊否認:“我可沒錢,連那身衣服都給你了!”
“彆跟我強!昨天你還偷了一個銀角子!還有你哥之前也給過你錢吧?現在都什麼時候了,再不拿出來用,咱們都得餓死!”李氏一邊說著一邊搜女兒的身。
最後還真被她搜出來兩個銀角子和十幾文銅錢。
她買了幾個饅頭,跟店老板要了碗水喝,心裡真是悲從中來啊。
她就算當年在鄉下也沒受過這樣的苦啊,當村的誰敢欺負她家?!
李氏心一橫,給了老板幾文錢,問清楚了前麵的路,就帶著女兒往前趕路去了。
“咱們去哪兒啊,娘?”趙春華問。
“找你大姨去啊!咱們得儘快趕到,誰知道以後還有啥事兒呢!”李氏真是怕了。
為避免夜長夢多,李氏乾脆雇了輛驢車,朝著最近的縣城趕去。
晚上擦黑的時候,她們終於到了昀安縣的鄰縣——郡寧縣城。
這回李氏學乖了,找了個偏僻的小客棧,也不講價了,花了300文錢要了一個小房間就先住下了。
第二天一早吃了早飯,李氏就把自己收拾得乾乾淨淨的。
“你在這裡等著,我去找找同鄉。”李氏把趙春華一個人放在了客棧。
“這裡有咱同鄉?”趙春華很詫異。
“有啊,你忘了?在逃荒路上,你哥哥曾經幫過一個馬販子?他說他老婆是咱的同鄉?”
“好像是有這麼回事,可人家能幫咱嗎?”趙春華其實記不太清了。
她一路上隻關注吃吃喝喝的事情了。
李氏出來後,就東打聽西打聽的,還真被她找到了那個馬販子。
……
客棧裡的李春華百無聊賴地待了許久,終於有點待不住的時候,李氏回來了。
李氏麵上似是有些喜色了,她帶著趙春華出了客棧,在城裡七拐八拐的,終於來到了一處很小的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