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緊不慢地開口,聲音清晰,邏輯分明:
“首先,賭博罪的構成要件是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
你們雙方的這個約定,雖然涉及金錢。
但其本質更傾向於一種帶有彩頭的‘對賭協議’,而非法律意義上的賭博,按照分類屬於約定俗成的口頭協議。”
他頓了頓,推了推眼鏡,繼續說道:
“退一萬步講,就算五十萬的彩頭因為數額巨大,可能不被支持。
但是,協議中關於‘公開道歉’和‘下架虛假教程視頻’這兩項內容,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你們雙方在數十萬網友和上百名食客的共同見證下,達成了口頭約定。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麵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所以,你們的口頭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男人一番條理清晰的普法,瞬間讓在場所有人茅塞頓開。
而陳俊傑的臉色,則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再次變得難看起來。
他沒想到,看熱鬨的人群裡居然還藏著律師!
“你……你是誰?你少在這裡危言聳聽!”陳俊傑色厲內荏地吼道。
男人微微一笑,從西裝口袋裡掏出一張名片,遞向夏沐。
“夏老板,你好。
我姓周,周見毅,是一名律師,也是您這家店的常客。”
周見毅溫和地說道:
“今天這件事,實在令人氣憤。
如果您需要,我很樂意為您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發律師函、提起訴訟,一切流程我都可以幫您處理。
保證讓這位先生,履行他應該履行的道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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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沐接過名片,看著上麵的“xx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的頭銜,心中一喜。
“那就多謝周律師了。”
“不用免費,我這邊可以按照你的收費,支付你所需要的費用。”
夏沐本身就不算缺錢,之前沒想到找律師,純粹是對法律條文不了解。
現在剛好遇到個看著還行的律師,自然不願意這麼輕易就放過陳俊傑。
“不用客氣,舉手之勞。”
“我靠!原來是律師啊!我說怎麼說得頭頭是道的!”
“哈哈哈,這下傻逼了吧?在律師麵前班門弄斧,簡直是關公麵前耍大刀!”
“趕緊準備道歉稿吧!不然等法院傳票寄到你家,那可就更難看了!”
“跑?你跑得了嗎?賬號現在全都是實名的!等著收律師函吧!”
周圍的食客們爆發出陣陣哄笑和嘲諷,每一句都像巴掌一樣,狠狠地扇在陳俊傑的臉上。
他聽著眾人的冷嘲熱諷,看著周毅那張胸有成竹的臉,最後的一絲心理防線也徹底崩潰了。
他知道,自己徹底栽了。
留在這裡,隻能是自取其辱。
“走!”
陳俊傑幾乎是從牙縫裡擠出這個字。
他一把拉住還愣在原地的小李,又踹了一腳已經腿軟的老楊。
三個人像喪家之犬一樣,撥開人群,頭也不回地朝著飯店門口衝了出去,狼狽不堪地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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