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知意看了看自己身上披著的西裝,饒是西裝的表麵也濕了,保溫的作用不大,可用來遮雨的話,還是有點用處的。
“蕭先生,”盛知意小聲叫蕭長嬴,等蕭長嬴望過來後,她便將西裝外套從身上拿了下來。
“盛小姐……”蕭長嬴沒明白她的意思。
盛知意扯著西裝外套的一邊遞到他麵前,她有點不好意思看著蕭長嬴的半邊臉頰,道:“你淋濕了,再這樣下去會生病的,我已經沒有那麼冷了,我們還是一起披著遮雨吧。”
蕭長嬴沒動,盛知意強硬的將西裝外套的一角塞給他,並且振振有詞,“如果你因為淋雨生病了,就沒有人保護我了,所以,不要生病。”
明知道她是為了讓自己用西裝外套遮雨才這樣說的,蕭長嬴一時間竟也找不到合適的反駁理由。
修身西裝在頭頂撐開,兩個人一人抓著一邊,躲在了下麵。
風雨仍舊能夠吹到他們身上,可兩個人的手臂與手臂緊挨在一起的話,溫度透過一層運動衣和襯衣傳遞,竟也覺得稍微溫暖了一些。
蕭長嬴端正的站在那兒,身子不動一下,就連視線都不敢有任何的傾斜,假人一般的直視著前方細密的雨簾。
盛知意有點不明白,她不明白那樣討厭跟彆人有身體接觸的她,為什麼不討厭蕭長嬴。
他們如此靠近的在同一件西裝外套下麵,那樣小的地方想要裝下兩個人,可想而知他們挨得有多近。
挨的這樣近,她卻並不反感,隻是心臟在怦怦快跳,像個青春期的少女那樣,因為不經意的一次觸碰而在心裡小鹿亂撞。
是因為喜歡嗎?
因為喜歡他才不反感、不排斥?
這完全說的過去,人不會反感和排斥喜歡的人的接近,否則就不是喜歡。
在意識到蕭長嬴是那個能夠令自己心動的人後,她不止一次的問自己為什麼是他,這個才認識不算太久的男人身上到底有什麼地方值得自己喜歡。
她曾經在腦海中羅列出了許多個似是而非的原因,慢慢的,她發現自己對蕭長嬴的這種喜歡的情愫,其實非常膚淺。
她喜歡他,大概是因為他長得好看,人都喜歡美好的事物,對人的喜歡也是一樣的標準。
在沒有真正的觸及一個人的靈魂之前,喜歡就是第一眼的感覺,是見色起意。
第一眼覺得好看,就會忍不住想再看一眼,多看一眼。
她在很多地區都短暫的待過,也見過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帥氣的男人她見過很多,蕭長嬴也不是這些人中最好看最特彆的一個人,卻是讓她感覺最舒服的一個,無論是長相還是相處起來的感覺。
因為好看也好,因為他獨有的那種安全感也罷,其實都無所謂。
這一刻,用眼角的餘光偷偷去打量身邊這個男人的側臉,看著他有些不自然的望向前方的眉眼,她才忽然明白,有時候,對某個人的喜歡就隻是一瞬間的事情。
在那一瞬間感覺對了,就會突然喜歡上,可能過一段時間後這種感覺會漸漸變淡,從而放下,也可能會越來越濃,從喜歡變成愛。
這其實,沒什麼好糾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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