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語
《大吳通鑒?德佑朝紀事》載:“天德三年初春,謝淵伏法西市,刑場周遭重兵布防,鎮刑司、玄夜衛南司聯手掌控,甲士環列如鐵壁。時烏雲覆城,寒風裂骨,京師百姓數萬圍聚,悲戚無聲,或私奉香燭,或垂淚扼腕;徐靖、魏進忠親赴監刑,羅織之罪昭告於眾,然民心悲憤難抑,斥罵之聲隱於風濤。三法司廢而秋決亡,官官相護之網彌密,忠良身赴國難,天地同悲,大吳社稷之危,自此愈深。”
史評:《通鑒考異》曰:“西市刑場之肅殺,非僅兵戈之威,實為人心之寒。謝淵以忠良之身,陷奸佞之網,臨刑而萬民悲慟,足見民心向背之定。徐黨借鎮刑司緝捕之權、詔獄署定罪之柄,官官相護,矯詔擅殺,廢祖宗之法,逆天下之心,雖逞一時之凶,終失社稷之基。刑場一刀之落,斬的是忠良之軀,裂的是朝堂之魂,寒的是天下之心。此乃封建皇權失衡之極致——權無製約則奸佞橫行,法無公守則忠良殞命,民心既失,江山安在?”
西市
東市昔聞征馬嘶,西市寒雲凝劍霜。
忠魂豈負山河誓,百姓悲啼斷寸腸。
奸佞笑含蛇蠍意,公道哀吟泣國殤。
休言刑場無天日,青史人心作秤量。
寒雲如墨,沉沉壓覆西市,刑場周遭已被器物織就的壁壘圍得密不透風。按《大吳官製?刑獄篇》“重刑監斬”規製,鎮刑司與玄夜衛南司聯手掌防,輔以京營輔兵,三道防線依職級權限層層遞進,器物排布間,儘是官官相護的權力交織之痕。
最內層為鎮刑司機動營防務器物,沿刑場核心區整齊列陣。玄黑鎖子甲皆為鎮刑司製式,甲片由玄鐵鍛造,邊緣經千錘百煉,泛著冷硬的光澤,外罩的鎏金護心鏡,因常年佩戴而磨去部分鎏金,露出下方的鐵色,鏡麵上倒映著陰沉的天色,也映著地麵凝結的暗紅痕跡。這些甲胄並非隨意擺放,而是按“五人一伍”的軍陣排列,肩甲相觸,甲片碰撞發出細碎的聲響,仿佛仍在呼應著兵士的呼吸。
每具甲胄旁,丈八長矛斜插於地,槍杆為南疆硬木所製,表麵裹著三層防滑布條,經歲月與汗水浸淫,已呈深褐色,與槍尖的青冷寒光形成鮮明對比。槍尖間距嚴格控製在三尺之內,按鎮刑司《緝捕規製》,此為“不可逾越之防”,連風穿過縫隙時,都帶著被割裂的銳響。槍杆底部的鐵鐓,深深嵌入青石板的凹槽中,那是常年布防留下的痕跡,凹槽邊緣積著薄薄的塵土,卻被近日的腳步壓實,顯露出布防的倉促與嚴密。
甲胄隊列的間隙,散落著鎮刑司緹騎的製式腰牌,銅質腰牌上刻“鎮刑司緹騎”五字,邊緣有明顯的磨損,部分腰牌的穿繩孔已被磨成光滑的圓洞,足見使用之頻繁。腰牌旁,幾副未佩戴的鐵手套靜靜擺放,手套內側殘留著汗漬的鹽霜,指尖的鐵刺鋒利依舊,那是緹騎緝捕時慣用的器械,如今雖無人執掌,卻仍透著逼人的戾氣。
按《大吳官製》,鎮刑司掌緝捕、刑訊之權,此次主導刑場核心防務,其器物的密集度與規製,遠超尋常監斬。甲胄、長矛、腰牌、鐵手套之外,還有數柄短刀橫置其間,刀鞘為鯊魚皮所製,雖已乾裂,卻仍能看出其原本的貴重,刀身抽出半寸,寒光一閃,與槍尖的光芒交織,將核心區的肅殺之氣推向極致。
核心防線的外圍,立著數塊木質告示牌,牌上用朱筆書寫“擅闖者死”四字,字跡潦草卻力道狠厲,墨色與朱色相互浸染,邊緣因風吹雨淋而微微卷曲,部分字跡已模糊不清,卻仍透著不容置喙的威嚴。告示牌的木架深深埋入地下,周圍的泥土被反複踩踏,形成堅硬的土殼,顯露出此處曾有兵士日夜值守的痕跡。
防線與防線之間,鋪著寬大的青石板,石板上刻著細密的防滑紋路,卻仍被無數腳印磨得光滑,部分石板的縫隙中,嵌著暗紅的碎屑,經雨水衝刷仍未褪去,那是曆年刑場留下的血痕,與今日的防務器物相映,更添陰森。
青石板旁,每隔五步便有一個鐵製火盆,盆中雖無炭火,卻積著厚厚的炭灰,灰中混雜著未燃儘的木屑與火星痕跡,盆沿被熏得漆黑,部分區域因常年受熱而變形。按鎮刑司布防慣例,火盆用於夜間照明與威懾,如今雖未點燃,卻仍如沉默的衛士,守護著這層密不透風的防線。
火盆旁,堆放著數捆繩索,皆為浸過桐油的粗麻繩,泛著青黑色的光澤,繩索一端係著鐵鉤,另一端盤成規整的圓捆,繩結處皆為“死結”,按《鎮刑司刑具規製》,此為束縛重犯之專用繩,堅韌無比,即便利刃也難輕易割斷。
核心防線的最內側,靠近斷頭台的位置,立著兩根粗壯的立柱,柱身纏著多層鐵鏈,鐵鏈表麵鏽跡斑斑,卻仍能看出其原本的粗壯,鏈環碰撞發出沉悶的聲響,與甲胄的碰撞聲交織,在死寂的刑場中格外刺耳。立柱底部的青石板上,有一圈深深的凹痕,是鐵鏈常年拖拽留下的痕跡,見證著無數冤魂的掙紮。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
這第一道防線的器物,從甲胄到繩索,從告示牌到火盆,皆按鎮刑司的職權與規製排布,每一件器物都承載著緝捕與威懾的功能,而其與玄夜衛、京營器物的銜接,更顯官官相護之密——鎮刑司借玄夜衛的監控之能,憑京營的封鎖之力,三方器物互為支撐,將刑場核心區打造成一座插翅難飛的牢籠。
核心防線之外,是玄夜衛南司的防務器物,與鎮刑司的重甲利刃不同,此處的器物更顯隱蔽與狠厲,處處透著特務機構的監控特質,按《大吳官製?特務篇》,玄夜衛南司專司京師防務與要案監刑,其器物布設,重在排查與暗捕,與鎮刑司的明防形成互補。
玄夜衛南司的器物以便服、繡春刀、短弩、密探令牌為主,散落在核心防線與外圍防線之間的街巷兩側。便服多為青、灰二色,布料粗糙,是市井常見的樣式,卻在衣領內側縫有細小的玄鐵銘牌,銘牌上刻著隱晦的“南司”二字,因常年佩戴而磨得發亮,部分銘牌已生鏽,與布料粘連在一起,難以剝離。
每一件便服旁,都斜倚著一柄繡春刀,刀鞘為烏木所製,表麵刻著簡單的雲紋,因常年握持而光滑溫潤,鞘口的鎏金吞口雖已部分脫落,卻仍能看出其製式的規整。按玄夜衛規製,繡春刀為南司密探標配,刀身狹長,鋒利無比,便於隱藏與突發使用,刀身與刀鞘的縫隙中,殘留著細微的血漬與塵土,是曆次任務留下的痕跡。
便服與繡春刀之間,平鋪著數把短弩,弩身由硬木與玄鐵打造,小巧輕便,便於藏於袖中或腰間。弩箭的鐵簇呈三棱形,鋒芒畢露,箭槽中殘留著桐油的痕跡,按《玄夜衛器械考》,此為“無聲弩”,發射時無明顯聲響,專為暗捕所用。弩身的扳機處,有明顯的指痕凹陷,是常年使用留下的印記,顯露出使用者的熟練與狠辣。
街巷兩側的牆麵上,釘著數塊不起眼的木牌,木牌上刻著市井店鋪的名稱,如“福記布莊”“誠信茶坊”,實則為玄夜衛南司的暗哨標記。木牌的背麵,刻著細小的編號與指令,部分指令已被磨損,僅能辨認“監控”“上報”等字樣,與牆麵上的磚縫相互配合,形成隱蔽的觀察點。
暗哨標記旁,散落著數卷文書殘頁,是玄夜衛南司的監控記錄,上麵用暗號與密語記錄著人群動向,如“西巷三人聚集”“北角一老一少逗留”等,字跡潦草,墨色深淺不一,顯露出記錄的倉促。殘頁上還畫著簡單的街巷地圖,標注著重點監控區域,地圖邊緣被風卷得破損,與散落的便服衣角纏繞在一起,暗示著監控的無孔不入。
玄夜衛南司的密探令牌,多為玄鐵所製,呈方形,邊長不足三寸,正麵刻著玄夜衛的標誌——一隻展翅的鷹隼,背麵刻著密探的編號與“南司”二字。令牌表麵氧化痕跡深淺不一,部分令牌的邊緣有碰撞的凹痕,顯露出不同的使用頻率,編號靠前的令牌磨損更重,顯然是資深密探所用。
令牌旁,擺放著數盞小型燈籠,燈籠為竹製骨架,外罩油紙,油紙已泛黃破損,卻仍能看出其原本的遮光效果。按玄夜衛布防慣例,此類燈籠用於夜間暗哨照明,燈籠底部的鐵鉤上,殘留著繩索的痕跡,顯露出其曾被懸掛於屋簷或樹枝之上。
街巷的拐角處,堆放著數塊鬆動的青石板,石板下方是空穴,穴中藏著數把短刀與繩索,是暗哨的應急器械。石板的邊緣有明顯的撬動痕跡,顯露出此處曾被頻繁使用,空穴內壁因常年藏物而積著薄薄的塵土,與器械上的鏽跡相互映襯,更顯隱蔽。
玄夜衛南司的器物之間,還散落著數枚銅錢,銅錢為大吳“天德通寶”,邊緣有明顯的磨損,部分銅錢被鑽了小孔,顯然是用於傳遞暗號的信物。按《玄夜衛密語規製》,不同的銅錢組合代表不同的指令,如“一枚鑽孔銅錢”代表“無異常”,“兩枚鑽孔銅錢”代表“發現可疑”,這些銅錢散落在街巷各處,與其他器物相互配合,構成了一張無形的監控網。
此處的器物布設,完全遵循玄夜衛南司的職權特點,隱蔽而致命,與鎮刑司的明防形成呼應。便服、繡春刀、短弩用於暗捕,木牌、文書、銅錢用於監控,密探令牌則是權力的象征,這些器物的存在,不僅是為了防範百姓異動,更是為了壓製京營與邊軍舊部的救援可能,而其與鎮刑司器物的無縫銜接,正是徐黨官官相護的直接體現——玄夜衛南司借鎮刑司的明防為屏障,鎮刑司憑玄夜衛的暗監控為補充,二者互為依托,將刑場的每一處角落都納入掌控。
玄夜衛南司的監控防線之外,是京營輔兵的封鎖器物,按《大吳官製?軍防篇》,京營輔兵雖無重甲利刃,卻掌外圍封鎖之責,其器物布設重在阻隔與警示,與核心區的森然形成呼應,更顯整個刑場的密不透風。
京營輔兵的器物以木棍、繩索、警戒牌、拴馬樁為主,沿刑場外圍的街巷呈弧形排布,形成一道寬大的封鎖帶。木棍皆為硬木所製,長約七尺,直徑三寸,頂端被削成鈍尖,表麵因常年使用而磨得光滑,部分木棍的頂端有明顯的敲擊痕跡,顯露出其曾用於驅散人群的用途。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
每根木棍旁,都係著一根浸過桐油的粗麻繩,繩索泛著青黑色的光澤,一端固定在街旁的拴馬樁上,另一端垂落地麵,在青石板上拖出淺淺的劃痕。繩索之間的間距約為五尺,按京營《封鎖規製》,此為“不可逾越之界”,繩索上每隔三尺便係著一個銅鈴,銅鈴雖已生鏽,卻仍能在風的吹動下發出清脆的聲響,用於警示擅闖者。
拴馬樁為青石所製,高約五尺,頂部雕刻成馬首形狀,雖已風化,卻仍能看出其原本的工藝。拴馬樁深深嵌入地下,周圍的泥土被反複踩踏,形成堅硬的土殼,每根拴馬樁上都係著三至四根繩索,繩索的拉力將拴馬樁固定得異常牢固,即便多人拉扯也難撼動。
封鎖帶的內側,立著數塊大型警戒牌,牌上用黑漆書寫“刑場重地,禁止靠近”八字,字體碩大,筆畫粗壯,墨色深沉,部分字跡因雨水衝刷而微微模糊,卻仍能在陰沉的天色下清晰辨認。警戒牌的木架為鬆木所製,已被蟲蛀得有些殘破,卻仍能支撐起牌身的重量,木架底部的橫木上,有明顯的踩踏痕跡,顯露出曾有輔兵在此值守。
警戒牌之間,散落著數頂京營輔兵的製式草帽,草帽為麥稈所編,已泛黃發脆,邊緣有多處破損,帽簷上殘留著汗漬與塵土的痕跡,是輔兵們日曬雨淋值守留下的印記。草帽旁,擺放著數雙草鞋,草鞋的繩結已鬆動,鞋底沾滿了泥土與草屑,顯露出其使用的頻繁。
封鎖帶的外側,鋪著一層碎石子,碎石子大小均勻,是特意鋪設用於警示的,一旦有人踩踏,便會發出“沙沙”的聲響,便於輔兵及時察覺。碎石子層的邊緣,與街巷的青石板相接,形成一道明顯的界限,界限旁的青石板上,有無數細小的劃痕,是碎石子與石板長期摩擦留下的痕跡。
京營輔兵的器物之間,還散落著數塊乾糧,乾糧為麥麵所製,已堅硬如石,表麵因受潮而微微發黴,是輔兵們值守時的口糧,部分乾糧上有咬過的痕跡,顯露出值守的倉促與辛勞。乾糧旁,擺放著數隻粗陶碗,碗底刻著京營的番號,碗壁上有明顯的磕碰痕跡,碗中殘留著乾涸的水漬,是輔兵們飲水留下的印記。
按《大吳官製》,京營輔兵的調動需經都督同知批準,此次卻直接受鎮刑司與玄夜衛南司節製,其器物的布設完全遵循徐黨的指令,與核心區的防務形成呼應。木棍、繩索、警戒牌用於物理封鎖,銅鈴、碎石子用於警示,草帽、草鞋、乾糧則見證著值守的嚴密,這些器物的存在,將刑場與市井徹底隔絕,而其調動的違規性,更顯官官相護之深——李嵩通過吏部施壓,石崇借助總務府調撥物資,最終讓京營輔兵淪為徐黨封鎖民心的工具。
封鎖帶的最外側,與市井相接的地方,擺放著數塊巨大的青石板,石板上刻著京營的軍徽,是臨時用來阻斷交通的。石板的邊緣有明顯的撬動痕跡,顯露出其布設的倉促,石板下方的地麵被壓出深深的凹陷,與石板的重量形成呼應,更顯封鎖的牢固。
這些外圍封鎖的器物,雖無核心區的利刃寒光,卻以其密集的排布與嚴密的設計,將刑場的肅殺之氣擴散至整個西市。木棍的鈍尖、繩索的堅韌、銅鈴的脆響、碎石的警示,共同構成了一道無形的壁壘,阻擋著百姓的靠近,也掩蓋著徐黨構陷忠良的真相,而其與核心區、監控區器物的層層銜接,更將官官相護的權力網絡,以器物的形式具象化,讓人不寒而栗。
刑場的核心,是一座由整塊黑檀木打造的斷頭台,高約三尺,長約五尺,寬約三尺,木質堅硬細密,曆經多年風雨仍無明顯腐朽,隻是表麵被無數血跡浸透,形成深淺不一的暗紅色紋路,在陰沉的天色下泛著詭異的光,仿佛無數冤魂的印記凝於其上。
斷頭台的台麵邊緣,布滿了尖銳的木刺,是常年受刑者掙紮時指甲與衣物撕扯留下的痕跡,部分木刺已被磨平,卻仍有不少保持著尖銳的形態,透著森然的戾氣。台麵的中央,有一道深約一寸的凹槽,凹槽沿台麵延伸至邊緣,是血跡流淌的通道,凹槽內壁已被血漬染成烏黑,即便用清水反複衝刷也難以褪去,按《詔獄署刑具考》,此為“瀝血槽”,專為引導血跡而設。
台麵的四角,各有一個鐵製鐐銬,鐐銬由玄鐵打造,表麵鏽跡斑斑,卻仍能看出其原本的粗壯,鐐銬的鎖扣處有明顯的磨損痕跡,顯露出其曾束縛過無數人的手腕與腳踝。鐐銬的內側,殘留著細微的皮膚纖維與衣物碎屑,是受刑者掙紮時留下的印記,與台麵的血痕相互映襯,更添陰森。
斷頭台左側的高杆,高約一丈,由鬆木所製,表麵塗著一層黑漆,因常年風吹日曬而剝落,露出下方的木質本色。高杆頂端橫插著一根鐵梁,鐵梁上懸掛著“逆臣謝淵”的木牌,木牌為倉促打造,木質粗糙,邊緣參差不齊,字跡為詔獄署文書所寫,筆畫深淺不均,墨色暗沉,部分字跡已被雨水衝刷得有些模糊,木牌下方係著的麻繩隨風輕擺,與杆身碰撞發出細碎的聲響。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
按《大吳官製?刑獄篇》,處決重犯需先昭告罪行,木牌上的“逆臣”二字,是徐黨強加的罪名,而其倉促的製作工藝,更顯構陷的急迫。木牌的背麵,刻著細小的編號與日期,編號與詔獄署的案宗編號一致,日期則為“天德三年初春”,與謝淵被構陷的時間完全吻合,這些細節,皆為徐黨羅織罪名的鐵證。
斷頭台右側,橫放著一把鬼頭刀,刀柄長約一尺五寸,由牛角所製,表麵泛著油光,是常年握持與擦拭留下的痕跡。刀柄纏滿暗紅色布條,布條上凝結著硬塊,是乾涸的血跡與汗液混合而成,部分布條已鬆動,露出下方的牛角刀柄。刀身寬約三寸,長約三尺,由百煉精鋼打造,寒光凜冽,邊緣鋒利得能割裂空氣,刀背的鐵環隨著風勢輕輕晃動,發出“嗚嗚”的低鳴,在死寂的刑場中格外刺耳。
鬼頭刀的刀鞘,斜倚在斷頭台的側麵,刀鞘為鯊魚皮所製,已乾裂變形,卻仍能看出其原本的貴重。刀鞘與刀身的縫隙中,殘留著細微的鐵屑與血漬,是曆次行刑留下的痕跡,按《鎮刑司刑具規製》,此刀為“斬刑專用刀”,需由專職劊子手使用,刀身的鋒利程度,足以一刀斷頭。
斷頭台的台角,纏繞著數根刑繩,同樣浸過桐油,堅韌無比,表麵泛著油光,繩結打得緊實,是標準的“死囚結”,曾縛過無數所謂的“逆臣”。繩上殘留著細微的皮膚纖維與衣物碎屑,與鐐銬內側的痕跡如出一轍,繩結的下方,有明顯的拉伸痕跡,顯露出受刑者曾奮力掙紮的模樣。
斷頭台下方的青石板上,布滿不規則的凹痕,是常年滴落的血跡滲透、蒸發後留下的印記,顏色從暗紅到褐黑,層層疊加,分不清是哪朝哪代的冤魂所留。凹痕的邊緣,積著薄薄的塵土,卻被近日的血跡浸濕,形成泥濘的痕跡,與斷頭台台麵的血痕相連,仿佛在訴說著無數冤屈。
斷頭台的後方,立著一塊石碑,石碑上刻著《大吳律?死刑篇》的部分條文,卻被一道墨痕重重劃去,僅能辨認“謀反、大逆、通敵者,斬”等字樣。石碑的表麵已風化,字跡模糊,劃去條文的墨痕卻異常清晰,顯露出其塗改的時間並不久遠。按《大吳官製》,處決重犯需遵循《大吳律》,而石碑條文的塗改,正是徐黨廢棄律法、擅自行刑的直接證據,與官製文書的塗改形成呼應,儘顯官官相護的黑暗。
石碑旁,散落著數卷詔獄署的案宗殘頁,殘頁上記錄著謝淵的“罪行”,卻布滿邏輯漏洞,部分“罪證”的描述與玄夜衛文勘房的勘驗記錄相互矛盾。殘頁上還蓋著詔獄署與鎮刑司的印章,印章的印泥尚未完全乾涸,顯露出案宗的偽造時間極為倉促。這些殘頁與斷頭台的刑具相互映襯,將徐黨構陷忠良的真相,以器物的形式凝固在刑場中央。
這座斷頭台,及其周邊的刑具、木牌、石碑、案宗,皆是徐黨權力的延伸,每一件器物都承載著構陷的陰謀與殺戮的意圖。黑檀木的血痕、鬼頭刀的寒光、木牌的罪名、石碑的塗改,共同構成了一幅黑暗的圖景,而其背後,是鎮刑司、詔獄署、玄夜衛南司的權力交織,是官官相護的罪惡鏈條,將一位忠良的冤屈,永遠刻在了刑場的核心。
刑場北側的高台上,擺放著監斬官員的器物,按《大吳官製?刑獄篇》“重刑監斬”規製,監斬需由刑部、詔獄署、鎮刑司三方派員共同執掌,然此處的器物布設,卻儘顯徐黨獨攬監斬權的野心,官官相護的痕跡,凝於器物之間,一目了然。
高台為磚石結構,高約五尺,台麵鋪著寬大的青石板,石板上刻著繁複的防滑紋路,卻仍被無數腳印磨得光滑。高台的邊緣,圍著半人高的石欄,石欄上雕刻著纏枝蓮紋,部分紋路已風化破損,卻仍能看出其原本的莊重。石欄的內側,擺放著三張案幾,皆為紅木所製,表麵塗著一層清漆,因常年使用而泛著光澤,案幾的腿足雕刻成獸爪形狀,顯得威嚴而貴重。
居中的案幾上,平鋪著一件從一品鎮刑司提督的玉帶,玉帶由和田玉雕琢而成,共九塊玉版,玉版之間用金鏈連接,玉版上刻著繁複的纏枝蓮紋,邊緣有些許磨損,顯露出其使用的頻繁。玉帶的帶扣為鎏金所製,刻著一隻展翅的雄鷹,象征著鎮刑司的緝捕權力,帶扣的內側,殘留著細微的汗漬痕跡,是魏進忠佩戴時留下的印記。
按《大吳官製》,鎮刑司提督雖掌緝捕之權,卻無主導監斬之責,然此處的玉帶居中擺放,顯露出魏進忠在監斬中的核心地位,是徐黨官官相護、擅越職權的直接體現。玉帶旁,擺放著一枚玄鐵令牌,令牌上刻“鎮刑司提督令”六字,字跡剛勁有力,令牌的邊緣有明顯的碰撞痕跡,顯露出其曾被頻繁使用,是魏進忠發號施令的信物。
左側的案幾上,疊放著一件從二品詔獄署提督的官袍,官袍為緋色,麵料為上等綢緞,表麵織著暗紋,因常年穿著而有些褪色,領口殘留著淡淡的熏香痕跡,是徐靖常用的熏香味道。官袍的袖口,繡著一隻獬豸圖案,象征著詔獄署的審訊權力,袖口的針腳細密,顯露出其製式的規整。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官袍旁,擺放著一份《大吳官製》的抄本,翻至“監斬規製”一頁,書頁邊緣卷起,上麵用朱筆圈出“刑部、詔獄署、鎮刑司共監”的字樣,卻被一道墨痕重重劃去,墨痕濃稠,覆蓋了原本的字跡,顯露出徐黨廢棄祖製、獨攬監斬權的囂張。抄本的頁眉,寫著“徐靖親閱”四字,是徐靖的親筆字跡,進一步印證了其主導篡改規製的罪行。
右側的案幾上,擺放著一套刑部主事的製式官帽與腰牌,官帽為烏紗所製,已有些變形,帽翅的邊緣有明顯的磨損,顯露出其佩戴的頻繁。腰牌為銅質,刻著“刑部主事”四字,邊緣已生鏽,與居中的鎮刑司玉帶、左側的詔獄署官袍相比,顯得簡陋而不起眼,顯露出刑部在此次監斬中的邊緣化地位。
按《大吳官製》,刑部尚書應為主監斬官,然此處僅派一名主事到場,且器物擺放於側位,是徐黨排擠刑部、獨攬大權的直接證據。主事的腰牌旁,擺放著一份空白的監斬文書,文書上已蓋好刑部的印章,卻無主事的簽名,顯露出主事的身不由己,是徐黨脅迫之下的無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