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是不要補償呢?是不是可以拘留他們?”我問道。
“按照常理是這樣,但是得饒人處且饒人,不至於非要拘留人家吧。”年長警察對我說道。
“那他們想給怎樣的補償?”我問道。
“這樣吧,我做個和事佬,他們願意給五千塊錢了結此事!”年長警察說道。
“什麼情況?五千塊錢就完事了?”潘雨涵看了看我問道。
“對啊!”年長的警察對說道。
“這樣啊!警察同誌,我們能不能商量一下?”我問道。
“可以,你們商量吧,一會再進來。”年長的警察笑著跟我說道。
“那好,我們先出去商量一下!”我說完就拉著潘雨涵她們走出了辦公室。
“他們這是什麼意思?和稀泥嗎?”駱伊柔一出門就憤怒的說道。
“對啊,五千塊錢就想把我們打發了!”聞絲婷說道。
“我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們沒看見那個年長的警察也是站在他們那一邊的。”潘雨涵說道。
“什麼人嘛!他可是人民警察啊!持刀行凶就這樣解決嗎?”駱伊柔怒道。
“我們在這裡人生地不熟的,我看還是不要惹事了。”聞絲婷說道。
“可是我這一刀算是白挨了。”我看著自己胳膊上的繃帶說道。
“你這個三天後還要換藥呢。也隻能回去找其他醫院換藥了。”潘雨涵說道。
“我氣不過!”駱伊柔說道。
“要不就算了,我們畢竟馬上就走了,拘留他們也就三五天的事情,沒有什麼的。”聞絲婷說道。
“是啊,不痛不癢的,也判不了刑。”駱伊柔說道。
“剛才年長警察不是說了嘛,《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了,構不成犯罪,沒那麼嚴重,肖俊的傷其實也不深,就是劃的口子。”潘雨涵說道。
“算了,我們認倒黴吧,要不然還不知道會咋樣呢,我們今天不就回去了嘛,以後也不來了!”我鬱悶的說道。
“那也隻能這樣了,算了不還有五千塊錢嘛。值當買個教訓!”潘雨涵說道。
“的確是,以後有些事就不能衝動!”我說道。
“什麼人啊!可惡至極,我看這些人這樣囂張跋扈就是這些和稀泥的警察慣的,如果收拾了他們肯定會老實的。”駱伊柔抱怨的說道。
“事已至此我們就彆想彆的了吧,早點離開這裡吧!”我說道。
“那行吧,我們聽你的,我們早點離開這裡吧!”潘雨涵說道。
“好,我就跟警察說!”我說完就再次走進辦公室,然後對年長警察說道:“警察同誌我們同意和解。”
“那行,不過,你這邊因為是當事人,是受傷的,所以要寫一個諒解書,然後再錢給你們。”年長警察說道。
“什麼!還要寫諒解書!”我納悶道,不就和解嘛,怎麼還寫諒解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