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書說到,一大幫大臣高官與那崇福宮禦容殿上唧唧歪歪,絮絮叨叨的,也吵不出個清爽。且是將那時機無端的讓那呂維行事。
開封府衙門刑房著實不是個好去處。
各位且莫望文生義,刑房不是專門行刑逼供的地方。
其本職為主管開封府轄內民事、刑事案件,堂審記錄、現場勘驗、擬差票、放文牘、收貯刑事檔案等事務。
刑房下屬有管年、獄卒、劊子手、仵作、穩婆等。下設招房,負責原告填寫表格、筆錄、口供,為主審官員判決提供依據。還負責協助知縣勘察案發現場,填寫“屍格”、縣衙的拘傳、催科等公務。
各級衙役必須執有吏房開出的差票方可執行公務。同時負責擬寫刑案公文,並辦理在押犯人清冊、治安狀況詳文及自理案件循環簿卷宗。結案後整理通案材料,入檔封存。
那給犯人上刑審問的地方在什麼地方?
一般在大堂,當堂打了以示公正,凡不在大堂拷訊者均屬私設,這在當時是違法的!
話雖如此,但是曆朝曆代私設刑訊,酷求拷訊者繁多,宋朝這“台獄”、“瑤華秘獄”便是很典型的代表。
正如現下這“真龍案”,本是皇城司、大理寺、兵部三堂會審,卻因這大理寺,兵部以官員形製問題拖著不派員來。
一則,這宋正平乃禦品,大理寺主管民事,屬於現在的最高法,沒資格審理。兵部?壓根就扯不上邊。
這事歸根結底應該歸諫院,或禦史台,跟開封府、大理寺乃至吏部著實的沒太大的關係,不是一個係統的。
宋粲本就是殿前司虞侯,應歸三衙,而不是兵部,此乃於理法不合也。
看來當時官家著實的被氣的氣迷心,作出這糊塗的詞頭來。
寫聖旨的那幫人倒是不糊塗,你怎麼說,我怎麼寫,你怎麼解氣怎麼來。具體怎麼執行?看著來唄。
二則,便是朝臣不允。
本來是質子的事情,你非要搞出來這麼大的動靜,這後果還是你自家來承擔罷吧,沒人給你背書。
如此一來,縱是呂維拿了聖旨也不能開堂審那宋正平、宋粲這對父子。
那這案子確實不能結了嗎?
那呂維本意是等那三堂共審。畢竟從宋邸抄出的書信,私通內監,倒是可說,畢竟有自李憲到童貫的來往信件皆可為證。不過這證據是能說是個私交,倒是扯不上甚軍國大事。
然,這些個證據裡麵,最要命,也是最直接的證據,是那校尉宋博元自汝州私藏帶回的“天青荷花盞”。而此件貢品亦在禮禮儀局貢品之冊有錄,其判詞寫有:“因有瑕而毀之”。
私藏貢品也是大不敬。雖是在那校尉宋博元房內搜出,卻是能讓那宋家父子說不清道不明。
而“龍踔一目”之言的確出自那程之山之上奏,有留檔可查。
手詔之事便是更不用說,官家自是知曉。
手頭有了如此證據,呂維卻不怕那三堂會審。但是,讓那宋正平認了這“真龍案”倒是有些難,隻能在旁證上下些個功夫了。
本以為勝券在握,卻聞那冰井司的督職大鬨開封府大牢。
那呂維何人也,心道:這大鬨府牢是假,暗通款曲是真。
便也不敢耽擱暗下了心思,此事需儘快解決,免得夜長夢多也。畢竟大殿之上所述張呈之口供糊弄一下那個文青官家還行,真真的讓那幫推官刑獄出身的官員去看,那就是一個笑話。
而且,手中的這張呈一紙口供是怎麼來的卻也經不的推敲。更可怕的是,萬一有人能尋得張呈來,兩下一對,這“真龍案”便是一個塌房。
況且,涉案的宗室吳王,宦官童貫,貶官蔡京至今未回朝歸案。
更恐怖的是,那官家殿上下的詞頭隻讓那童貫回朝,絲毫不提吳王、蔡京之事。此為,且是讓那呂維腦後跑風。且是忽略了吳王的那三個兒子都是掌兵的,且在三衙、三帥之中。如此倒是此局難破也。
呂維此時心下盤算,隻有再從那宋粲親近之人處拿得一份證供,這“真龍案”方才能做的圓滿。
而現下大理寺、兵部均不派員。彆說是審那宋正平,就是審他兒子宋粲卻也是登天也。
賴好人也是個從四品的宣武將軍。沒三衙、三帥發話,你說了也是白說。
苦思冥想之後,心下卻道:既然那宋正平父子動不得,他那手下——宋博元卻是一個殿前司從七品的馬軍校尉,大官動不得,這小官也是能動刑的。
這一通分析下來,且是讓那呂維汗流浹背。且不敢在做耽擱,省的那幫殿上的文臣、武將醒過味來。潑天得大案,若是反噬,自家且不說與這朝堂無立錐之地,便是保住個姓名已是個枉然。
畢竟現下是憑借了一己之力,利用了官家的痛處,抗衡這一朝的文武。
下克上,那是要有絕死的覺悟的。
於是乎,便連夜讓那親近的押官到得那開封府刑房,要了刑具,擬了差票,簽了差役,提了人犯。與那開封府大牢中尋得一間偏僻的監舍。擺下刑具,置了書案,將那校尉宋博元提將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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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開封府的司錄院判卻也是心煩。剛剛送走了那來鬨事的冰井司的周亮,且不得兩日的安生,便又迎來了這皇城司眾的騷擾。倒是兩家誰都惹不起,隻能做的一個俯首帖耳狀。由他去吧。
說起這開封府的司錄院判,倒是有些來曆。姓石名堅,字永輝。本是大儒明道先生的門生,且是個進士出身。又有開封府主簿的曆練,倒是個熟手。
見皇城司如此行事,心下且是個大不爽,然卻也是個無奈。隻能咬了牙下了差票。
令班頭帶著兩個衙役前來應付了事,連個錄案文吏也懶得派去一個。
說這這人犯並非開封府所管,隻是代為皇城司羈押,你如何問我要人,要我出的傳票來?
二者,曆來官員羈押刑訊都是台獄乾的事,開封府本就是民、刑案件為主,並無拷打官員權限。
這派遣的衙役心下也是惶恐,那宋家也算是個大德之家,這開封城也算是數得著的積善府邸,若是有個病,便是不去那太平惠民局,也可找那宋家老相公,定也是給你施醫舍藥管吃管喝的。
現下要他們拷打宋家的家奴卻是在心下道義上說不過去。
況且,這人得先有罪,問了不答才能施刑拷訊也。
你們倒好,上來就是打他?關鍵是你要問什麼?拷問拷問,你得有問才是,問了不老實說了再打啊,合著你是奔著出氣來的?
儘管是聽差的衙役,卻讓他們如此這般也這心下也是有很大心理障礙的。
但迫於上憲扔下來的差票而不得不來,
饒是過了半個時辰那班頭帶著兩個衙役才丁零當啷拉了鐵鐐,口中罵罵咧咧的進那監舍。
即便是人到了,也是出工不出力,那叫一個能應付就應付了了事。
便是火盆也懶得點,鞭子也不曾浸水,連那校尉宋博元臉上的殿前司金印也不曾揭了,便拿了兩個刑杖卻是三吆喝一打,打了十棍脊背便停了下來。
宋製,拷囚也是有規矩的,杖脊日不過三,每次不得超過二十,每次拷囚必相隔二十日。規矩在此,那皇城司的押官看著了馬馬虎虎的,能把人打睡著的杖脊,卻也說不出個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