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劍做了一個星期的心理準備。
劉誌學給他看了那些證據,exce表格、轉賬截圖、虛假合同,還有周幼荷的口供錄音。
每一樣都足夠讓他在飛豹麵前死無葬身之地。
他在家裡來回踱步,抽了整整兩包煙,手抖得連打火機都拿不穩。
第八天,他去了榮市衙門。
沒有人陪同。
劉誌學的意思很明確:材料我給你準備好了,剩下的就看你自己了。
陳劍在大樓門口站了十分鐘,最後還是推開了門。
他填了一張表,接待的工作人員問他叫什麼名字,他說希望匿名。
工作人員看了他一眼,遞過來一個文件袋,讓他把材料放進去。
陳劍把那些複印件裝進信封。
臨走前,他問了一句:“你們會保密嗎?”
工作人員說:“放心,我們有規定。”
陳劍點了點頭,轉身離開。
他不知道的是,劉誌學通過王俊雄,早就打通了關係。
那些材料會在三天內送到關鍵人物的桌上,而不是在某個檔案櫃裡躺半年。
錢能讓很多事情變快,包括正義。
……
四天後,海關內部開始調查於興安。
表麵上是例行檢查,實際上是專項行動。
調查組來了六個人,直接封了於興安的辦公室,帶走了電腦和一堆文件。
於興安當天下午就被約談,第二天繼續,第三天還在繼續。
榮市的執法係統並不大,消息很快傳開。
飛豹是第五天才聽說的。
他正在貸款公司的辦公室裡和手下結賬,電話響了,是個做進出口生意的朋友。
“阿豹,聽說海關出事了,於處被查了。”
飛豹愣了一下:“什麼時候的事?”
“前幾天,現在人還在配合調查。”
掛了電話,飛豹坐在椅子上,點了根煙。
他和於興安合作七八年,從沒出過問題。
這條路是他的命脈,如果於興安出事,這條路就斷了。
他拿起手機,想打給於興安,又放下了。
這種時候打電話,是找死。
……
第二天,麻煩來了。
下午三點多,飛豹的一個手下在港口附近和人起了衝突。
起因很簡單,對方的貨車占了他們的卸貨位,手下讓對方挪一下,對方不肯。
兩邊人都不少,誰也不讓誰。
飛豹的手下脾氣暴,抄起鋼管就砸了對方的車窗。
對方也不示弱,直接掏出家夥。
一場街頭火拚,持續了不到十分鐘。
執法隊到場的時候,現場一片狼藉,碎玻璃、血跡、鋼管、砍刀散落一地,雙方的人全被帶走,沒有例外。
飛豹接到消息的時候,正在和一個客戶談生意。
他臉色當場就變了。
掛了電話,他對客戶說了句“臨時有事”,轉身就走。
車上,他一直在打電話,想辦法撈人。
但這次不一樣,執法隊直接立案,說是“聚眾鬥毆”,還有人拍了視頻傳到網上,輿論壓力很大。
更要命的是,執法隊順藤摸瓜,查到了貸款公司。
飛豹的貸款公司表麵合法,實際上放的是高利貸。
賬本上寫的是借款合同,實際利息高得嚇人。
有些借款人還不起,他就讓手下去“催收”,堵門、潑油漆、砸車,甚至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