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十二點半,小貨車開進了那條熟悉的老街。
方青減速,看著前方。
路燈昏黃,照著那棟六層的紅磚樓。
然後他看到了停在樓下的車。
那是一輛白色的執法隊用車,車停在他們住的單元樓門口,引擎還在發動,顯然是剛到不久。
方青的手握緊了方向盤。
他沒有停車,保持著原來的速度繼續往前開。
經過那棟樓的時候,他看到了樓下站著的人。
兩個執法隊員,穿著製服,一個拿著記錄本,一個在聽什麼人說話。
說話的是個老太太。
六十多歲,駝著背,穿著深藍色的棉襖。
她住在他們樓下,方青和俊發這幾天出門的時候遇到過幾次。
老太太每次看到他們,眼神都有些躲閃,像是在害怕什麼。
此刻,她正對著執法隊員指著樓上,嘴巴不停地動。
方青聽不到她在說什麼,但他能猜到。
他繼續往前開,沒有回頭。
……
“哥……”俊發的聲音很虛弱,“怎麼辦?”
“先離開。”
方青打了方向盤,在前麵的路口右轉,駛離了那條街。
俊發靠在座位上,臉色蒼白得像紙。
他的右手一直按著大腿,褲子已經被血浸透了,座位上也有一灘暗紅色的血跡。
他的額頭全是汗,嘴唇發白。
“還能撐住嗎?”方青問。
“能。”俊發說,聲音很輕。
方青看了他一眼。
俊發的眼睛還睜著,但有些渙散。
失血太多了,必須儘快處理傷口。
方青握著方向盤,腦子飛快地轉。
他想打電話給老五。
手機就在口袋裡,隻要拿出來,撥個號碼,老五就會接。
老五會安排人來接應,會找醫生處理俊發的傷,會解決一切麻煩。
但他的手沒有動。
花雞的話在他腦海裡響起。
那是兩年前,在緬甸那個破舊的吊腳樓裡。
花雞坐在床邊,點著煙,對他和俊發說:“記住,出去辦事,事情結束之後,不要和任何人聯係。”
“為什麼?”那時候俊發還不懂。
“因為你不知道對方會不會被盯上。”花雞說,“你打電話過去,可能會把自己暴露。而且,如果出了事,你聯係對方,會把對方也拖下水。”
“那怎麼辦?”
“沉寂一段時間。”花雞說,“等風頭過去,等事情漸漸淡下來,再聯係。這對大家都好。”
“多久?”
“看情況。”花雞說,“少則一個月,多則半年。總之,彆急。”
花雞掐滅煙頭:“你們要記住,辦完事之後,你們就是死人。死人不會打電話,不會發消息,不會出現在任何人麵前。你們要學會消失。”
……
方青收回思緒。
他把手從口袋裡拿開,重新握住方向盤。
不能打電話。
花雞說得對。
現在打電話給老五,可能會把老五也暴露。
必須消失。
至少現在必須消失。
方青打開導航,輸入了一個地址。
附近有個小縣城,叫雲嶺縣,離榮市四十多公裡。
他決定先去那裡。
“哥,我們現在去哪?”俊發問。
“雲嶺縣。”
“然後呢?”
“先處理你的傷。”方青說,“其他的以後再說。”
俊發點了點頭。
他相信方青。
從礦山逃出來那天開始,他就把命交給了方青。
方青說去哪,他就去哪。
方青說做什麼,他就做什麼。
車在雨夜裡行駛。
雨還在下,打在擋風玻璃上,雨刷來回擺動。
俊發的呼吸越來越弱。
方青看了一眼,從座位下麵拿出一件外套,撕成布條,遞給俊發。
“壓著。”
俊發接過布條,重新壓在傷口上。
血滲透了布條,但流速慢了一些。
車內彌漫著血腥味。
方青打開一點車窗,讓冷風吹進來。
俊發打了個寒顫。
“冷嗎?”
“不冷。”俊發說。
但他的嘴唇在發抖。
方青把車窗關上,打開暖氣。
車繼續往前開。
兩邊是漆黑的農田,偶爾有幾點燈光,很快又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