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老爹都沒阻攔,唐小虎更沒有攔著她的道理。
傅瓔笑著應了下來,隔天接到沈穗的電話又一塊去吃飯。
沈穗對那塊地皮感興趣,今天過來的時候,還特意去那邊看了看。
就在首都飯店對麵,又臨著王府井不遠。
建商場不行。
對麵就是酒店,用來做酒店也不行。
搞寫字樓?
這個地段也不太合適。
反正可以先把地皮拿下,然後做個4s店,過兩年想好做什麼後,再推倒重來嘛。
沈穗心中有了主意,閒聊了幾句最近的新聞,就跟傅瓔說起了桑塔納相關。
無非是出廠價多少,指導售價多少,從上海到首都走海運又或者陸運成本又有多少。
“雖說我跟賀廠長、洪副廠長都是熟人,但也不好賒賬,不然怕跟小高似的牽連家裡。”
出廠價十六萬,這是烏龜的屁股——規定。
沈穗提到高華,傅瓔當然也知道那件事。
依托家裡關係,批條子提貨不算什麼稀罕事。
隻不過像高華那樣一分錢不給的怎麼看都是奇葩不多。
更彆提被人家直接告到省裡,彆說親爹保不住她,親爹還被她牽連了呢。
沈穗與高家的糾葛也因為這件事浮出水麵。
沈穗引以為戒倒也很正常。
當然傅瓔聽出了沈穗的弦外之音。
她就是沒本錢啊!
不過傅瓔倒是有其他主意,“要不先收一部分定金呢?汽車廠那邊也先支付一部分定金,等著貨款都收起來後再支付尾款,簽了合同的話倒也不怕。要是沈穗你信得過我,可以用我的名義來簽合同。”
傅瓔有什麼名聲呢,其實是唐伯明的聲名。
至於上汽那邊肯給車,則是看在沈穗的麵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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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風險由傅瓔和唐家承擔。
不得不說,為了合作,傅瓔也的確想了很多辦法。
能做的都做了。
沈穗也不是拿喬,隻不過大筆的資金自己出,她當然得把這些事情分清楚。
接下來就是談分成了。
傅瓔又是幫忙拿地又是擔風險,不就是為了錢嘛。
傅瓔倒是坦誠,“我也沒啥本金,那點錢連個車輪子都買不了,你看著給就行。”
看著給的分寸並不好把握。
好在沈穗有先例可以遵循,“我跟薛大姐家的萬代雲也有合作,是分給她兩成。”
這件事之前沈穗也有跟唐伯明說過。
但當時可沒想過唐伯明的兒媳婦會主動來找自己合作。
不管傅瓔對這兩成分利如何想,但沈穗能給的也就這些。
她不搞討價還價,這不是生意場上的對手,沒必要來這套。
剛才沈穗說車的定價、售價時,傅瓔心裡頭就在盤算。
刨除地皮建設成本,單算車的利潤,一台怎麼說也得有兩三萬。
給她一成,那就有兩三千。
十台就有兩三萬,一百台那就是二三十萬。
沈穗給了兩成。
而不是拒絕她不掏錢的入股。
分到手的錢翻倍了!
傅瓔已經很滿意了,不然人家回頭隻給你一筆幫忙拿地的辛苦費,甚至裝聾作啞壓根連辛苦費都沒有。
她也隻能啞巴吃黃連。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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