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老實謝絕了客店提供的擦背服務,把房門帶上,又拴上窗戶鉤子,這才脫光了衣服,跳到木桶裡麵泡了一個舒舒服服的熱水澡,最後再用洋胰子在身上擦泡泡。
旁邊還有一個裝滿熱水的木盆,用來衝洗。
自從拋家舍業勇闖天涯開始,就沒洗過熱水澡,走馬飛塵的哪那麼容易,屁股都快顛出繭子了,也不知道那些胡子都是怎麼熬過來的——打住,非禮勿視,非禮勿思!
把胡子刮乾淨,再用毛巾擦乾身上的水跡。
韓老實仔細觀察了一下軀體,感覺還挺滿意的。經過前兩次的加持強化,現在的身體竟然出現了肌肉線條,雖不是十分硬朗,但也有一定的力量感。
而且原來的小肚子,現在也消失了一大半。
要是以前有這身板就好了,高低讓某些人知道知道什麼是厲害……
就在韓老實自戀的時候,忽然聽到外麵傳來一陣馬蹄聲。
韓老實的耳朵一動。
他能聽出來外麵應該是兩匹快馬,於是顧不上穿衣服,直接跳著腳來到窗戶下,掀開一個細縫往外看,發現正在甩蹬下馬的這兩個人,穿著打扮都很普通,但是看精氣神又顯然不一樣。
而且下馬的時候,其中一人還露出了腰上的槍柄——帶著家夥事的。
當然,這個年代出門在外,有槍有馬並不奇怪。但是這兩人自從進入客店院子之後,就開始用眼睛一個勁兒的往馬棚的方向瞅。
不是賊眉鼠眼那種,而是在觀察什麼東西。
似乎——有些不對勁!
然後又有一匹馬進來,馬上之人是個穿黑製服的警兵,腰上挎著匣子槍,看肩章應該是個巡官。
也不知道他們是不是一夥的。
但現在肯定是不正常。
不過韓老實卻不驚慌,而是穩如老狗,因為他有王劍壬送的“錦囊妙計”,此時心中已經盤算出了一個大致辦法。
實際韓老實早就打開袋子口瞄過了,裡麵裝的是一套警裝,不得不說,這小子還挺有招。等到韓老實把袋子裡的東西真正抖落到炕上之後,才發現非常全科,除了一身警製服,還有大簷帽、武裝帶、襯衣、皮鞋。
王劍壬送的這套與他自己身上穿的差不多,隻不過肩章金星是兩顆,而袖口繡著的金紋緞線也是兩道,這代表的是薦任署佐。
根據民國初期警政規定,監、督、署、科是警官,穿呢料製服,佩肩章綬擺,繡金紋緞線。而巡官、巡長、巡警則都不是警官,穿的都是普通絹料製服,肩章沒有金絲蘇綬,袖口更不會繡金紋緞線。
韓老實把內外都穿上之後,感覺還挺合身。皮鞋略大,不過也是在接受範圍內。此外還翻出來一個巴掌大的證件,是紫紅色硬麻外殼的,上麵寫有四個描金字:奉天警政。
打開之後發現裡麵整的還挺詳細。
職級:薦任署佐
職事:清鄉巡閱官
姓名:王壬劍
此外,簽發日期、有效日期都寫得明明白白。還有一張三顆黃豆粒摞起來那麼高的照片,被紅彤彤的奉天警察廳大印覆蓋了一大半,哪還能看清照片上的人長啥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