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姐大人,您指名道姓想吃的麥當勞的薯條,德克士的手槍腿,肯德基的蛋撻,漢堡王的巨無霸,以及便利店的可口可樂,小的全部給你買回來了。”
商業街旁停著一輛靚眼的法拉利,葉懷瑾優雅的躺在車內,而林洛則提著大包小包的快餐坐在一旁。
在趕往機場的路上,葉懷瑾的肚子突然發出了“咕咕”的叫聲,向不喜歡吃早餐的她發出抗議。
想到坐上飛機,隻能吃那些看著就沒什麼胃口的飛機餐,葉懷瑾非要纏著林洛,將她現在想吃的東西全買了一遍。
好在南江大學附近的這條商業街,能夠完美滿足葉懷瑾的需求。
看到林洛提著大包小包坐在一旁,葉懷瑾這才滿意的點點頭。
想到自己想吃的都是高熱量食物,秉持保持身材理念的葉懷瑾,謹慎的詢問林洛。
“可樂是無糖的嗎?”
高熱量的食物,必須用零卡的冰鎮可樂壓一壓。
“那當然,先喝口可樂潤潤喉。”
林洛將百事可樂的易拉罐打開,拆開一根從麥當勞順來吸管放進去,抵到葉懷瑾的嘴邊。
葉懷瑾張開嘴巴,吸管下一秒便放進她的口中。
美美吸上一口,冰涼刺激的可樂,讓葉懷瑾舒服的眼睛都睜不開,半躺在座椅上滿是愜意。
眾所周知,有兩種狀態,女朋友的地位將無限至的得到提高。
一種是久彆重逢之時,一種是分隔兩地之前。
如今葉懷瑾便仗著自己即將離開,儘情行使著屬於自己的權利。
畢竟,男朋友使喚起來,就是比舔狗使喚起來得勁。
隨手在車上播放一首抒情的音樂,葉懷瑾小嘴一閉一張,下一道命令指令便已發出。
“薯條。”
下一秒,林洛順手將一根金黃酥脆的薯條遞了過去。
“雖然你的態度嚼嚼嚼),姐很喜歡嚼嚼嚼),但是這個薯條嚼嚼嚼),姐很不喜歡嚼嚼嚼)。”
林洛:???
葉懷瑾將薯條完全咽下,一臉認真的講解道。
“薯條最完美的狀態,便是它剛出鍋的時候,金黃酥脆,口口留香,並且能夠吃到獨屬於土豆的香味。”
葉懷瑾看了看時間。
“從你出發到回來,你一共用了三十二分鐘的時間,我推測你先購買的一定是薯條,因此在趕路的過程中,原本金黃酥脆的薯條便已變得軟趴趴的不太好吃了。”
“這就像做任何事情一樣,沒有在最佳的時間去完成它,等來等去,最後隻能等來碌碌無為……可惜了我的薯條啊。”
葉懷瑾的傷感發言,使得林洛不禁挑挑眉。
他不信邪的嘗了一口,然後兩口、三口、四口、五口……
讚美土豆之神!
發明土豆的你,是這個世上最偉大的神明之一。
讚美薯條之神!
想到炸土豆的你,智商一定堪稱愛因斯坦,不……是遠勝於愛因斯坦。
“哎哎哎,你彆給我吃完啦。”
聽著林洛不斷咀嚼薯條的聲音,閉眼傷感的葉懷瑾終於急了。
原本半躺在車座上的完美身軀立刻起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從林洛手中搶走了那所剩不多的薯條。
葉懷瑾低頭一臉心痛的望著薯條,隨後抬起腦袋,揮手朝著林洛的胳膊上狠狠捶了兩下。
偷吃薯條,是需要付出‘慘痛’的代價滴!
林洛笑了。
經鑒定,學姐平時還是吃的太好了。
明明軟趴趴的也很美味……
“對了林洛。”
葉懷瑾將最後一口薯條,視若珍寶的吞下肚子,轉頭看向林洛。
“我跟你說個事。”
“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