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八日,婦女節。張知女士以‘女人需要安全感’為由,要求袁鐘購買一款價值八萬元的奢侈品包袋。袁鐘買了。”
“四月一日,愚人節。張知女士說,她的母親生病住院,急需手術費十萬元。袁鐘東拚西湊,把錢打了過去。”
【事後查證,她媽那天正在廣場上和老姐妹鬥舞,身子骨硬朗得很。】
“四月下旬,張知女士提出,要將她名下的一套小公寓進行裝修,作為兩人的婚房。裝修款,十二萬元。袁鐘再次支付。”
每說一項,林默就在那張紙上用紅筆勾一下,動作清晰,力道十足。
整個法庭,隻有他清晰的陳述聲和紅筆劃過紙張的“沙沙”聲。
公訴人的眉頭皺了起來。
張知的臉色,從最開始的輕蔑,逐漸轉為難堪和憤怒。這些數字,每一筆都像一記耳光,扇在她臉上。
林默將那張畫滿了紅線的紙,麵向旁聽席和審判席,稍作展示。
“從一月相識,到五月案發。在短短不到四個月的時間裡,原告張知女士,以結婚為借口,以各種名目,從我方當事人袁鐘處,騙取、索取、詐騙的財物,累計金額高達——”
他頓了一下,加重了語氣。
“三十五萬元人民幣。”
“根據《龍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五十萬元以上的,即為‘數額特彆巨大’。”
林默收回A4紙,放回桌麵,動作不緊不慢。
“或許有人會說,三十五萬,距離五十萬還有差距。但是,江城市去年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七萬六千元。三十五萬,相當於一個普通城鎮居民,不吃不喝將近五年的全部收入!”
“對於月薪隻有八千,還需要償還房貸的袁鐘來說,這就是他的全部,甚至是他未來的全部!”
“這不是情侶間的贈與,這是以婚姻為誘餌,以感情為工具,進行的精準捕獵和敲骨吸髓!”
“所以,我方認為,張知女士的行為,完全符合詐騙罪中‘情節特彆嚴重’的認定標準!”
他的聲音陡然拔高,每一個字都擲地有聲。
袁鐘的眼眶紅了,他死死地咬著嘴唇,身體因為激動而輕微顫抖。這些話,是他想說卻永遠也說不出口的委屈和憤怒。
林默深吸一口氣,再次麵向審判長。
“基於以上事實,我方對本案,提出以下訴訟請求。”
“一,請求法庭判令原告張知,立刻、無條件歸還詐騙所得的全部款項,共計三十五萬元。”
“二,請求法庭判令原告張知,向我方當事人袁鐘,支付精神損失賠償金,十五萬元。”
“三,請求法庭判令,本次庭審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均由原告張知承擔。”
法庭內一片死寂,所有人都被這獅子大開口的索賠金額驚呆了。
連公訴人都忍不住蹙眉。
然而,這還沒完。
林默的身體微微前傾,雙手撐在辯護席的桌沿上,語氣變得冰冷而鋒利。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我方請求法庭,依法追究原告張知女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彆巨大,情節特彆嚴重的刑事責任。”
“我們請求,判處其——”
“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彆問,問就是恐嚇式訴求。不把她逼瘋,怎麼讓她在法庭上原形畢露?】
“我方陳述完畢。”
林默坐下,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
整個過程,行雲流水,一氣嗬成。
死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