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認為,被告人李航在麵臨上述‘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等嚴重暴力犯罪時,為保護自身及妻子生命安全,所采取的一切反擊手段,均未超出合理限度。】
【其行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他停了下來,在文檔的最後,打上了結論。
【辯護請求:】
【一、依法判決被告人李航無罪,當庭釋放。】
【二、建議司法機關對本案中的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以及死者趙鵬,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入室敲詐勒索罪、強奸罪立案偵查,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啪。”
林默按下了打印鍵。
打印機開始嗡嗡作響,吐出一張張尚有餘溫的紙。
他將那份薄薄的辯護詞整理好,推到韓清麵前。
動作乾脆,沒有一句多餘的解釋。
韓清拿起那份辯護詞,每一個字都像烙鐵一樣燙著她的手。
她逐字逐句地看,越看臉色越白,拿著紙的手指都在微微顫抖。
“林默,你瘋了?”她的聲音乾澀,帶著壓抑不住的震驚。
“這是在寫辯護詞,還是在寫宣戰書?”
林默靠在椅背上,雙手交叉在胸前,平靜地看著她。
“事實如此,為什麼不能寫?”
“事實?”韓清猛地將辯護詞拍在桌上,發出一聲巨響。“法庭要的是證據鏈!是邏輯閉環!不是你眼裡的事實!我們現在隻有徐佳的一麵之詞,和一份可以被兩種截然不同方式解讀的屍檢報告!”
【又來了,又是‘怎麼證明’的思維定式。】
“我們沒有那個視頻!李航自己不肯開口!你把寶全押在一個突然翻供的被告人,和一場你臆想出來的法庭戲劇上?”韓清的聲音因為激動而拔高,“你這是在賭博!拿李航的命在賭!”
林默沒有反駁,隻是靜靜地聽著。
韓清的情緒稍微平複了一些,語氣軟了下來,帶著一種近乎哀求的腔調。
“林默,我承認你的推斷很精彩,甚至可能就是真相。但法律不是這樣的。現實是,法院為了平衡,為了輿論,最可能給出的判決就是‘防衛過當’。”
“我們可以朝這個方向去努力,爭取一個三到五年的有期徒刑,表現好點也許還能緩刑。這已經是我們能爭取到的最好結果了!”
【最好的結果?】
【用一個無辜者的妥協,換取一個體係的穩定。】
【這就是你們這些‘資深律師’的生存哲學?】
“所以,”林默終於開口,聲音不高,卻清晰地切斷了她的話,“為了一個‘最好’的結果,我們就要先承認他‘有罪’,對嗎?”
韓清被他問得一窒。
“我不是這個意思……”
“你就是這個意思。”林默站起身,居高臨下地看著她,“你想要的不是正義,是一個可以讓你對當事人、對法官、對你自己都有個交代的‘判決書’。”
他拿起桌上那份辯護詞,一字一句地開口。
“韓清,你搞錯了一件事。”
“我來,不是為了幫李航爭取減刑。”
他的手指點在“無罪”那兩個字上。
“我是來告訴所有人,他根本就沒有罪。”
林默拿起那份辯護詞,徑直走向門口。
“就按這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