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他甩上門。
陽光灑在他的臉上。
真溫暖啊。
自從得到了奧丁之眼,他一直都用超出凡人的視野看待這個世界,已經快忘記用人類的五感去感受世界時是怎樣了?
如此的狹隘,如此無力,但同時又是這麼真切。
他幾乎要以為自己仍是凡人了。
是啊,一直以來,他都高高在上,站在所有人身後,去影響著現實,僅僅為了看見“有趣”的事情。
何等盲目。
他總以為對於全知的自己,世界上不存在任何威脅,自己能夠做任何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何等傲慢。
他還覺得自己已經淩駕於眾生之上,和自己那群愚蠢的前同類截然不同,以為自己真的在追求什麼“偉大”的事情。
何等醜陋。
其實他的所作所為都基於人類最糟糕的那些品行,他以為自己超脫了一切,可是他其實是卑劣如蛆蟲,如果失去了力量,那他將會成為人群中最讓人討厭的一類人之一。
盲目,傲慢,醜陋,可悲,肮臟。
他從未勝過什麼。
力量也無法讓他強大。
拉蒙特站在街道的一邊。
往前走一步,前麵就全是黑暗了。
他將像是瞎子一樣,什麼都看不到,隨時都會有危險出現,奪走他脆弱的生命,他將再次成為凡人。
他曾以為亞瑟和伏提庚都是他桌子上的木偶,在他的操弄上,為他上演出色的歌劇。
然而現實是,即使他們已經死了,他都無法左右這兩位凡人的命運。
命運,這個詞是奧丁之眼教他。
它告訴拉蒙特,他就是命運的織布人,但看見奧丁時,他才明白了。
命運……
什麼都不是,也什麼都決定不了。
他毫不猶豫地向前踏了一步。
他並沒有變成凡人。
他一直都是。
拉蒙特笑了笑,然後穿過街道。
陽光,馬蹄聲,車輪碾過道路的聲音,街上不同穿著打扮的行人,紅色的磚牆,透明的玻璃窗,褐色的木板門。
他這不是沒聾也沒瞎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