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個普通的下午。
書店裡陽光不強,落在書架上,像一層安靜的灰。門口的風鈴響了一下,一個戴著帽子和口罩的男人走了進來。
他站在門口,沒有立刻往裡走,而是先環顧了一圈。那種目光,不像買書的人,更像在確認這裡是不是一個安全的地方。
我抬頭看了他一眼,沒有多問,隻是說了一句:“隨便看看。”
他點點頭,走到最裡麵那排書架前,停了很久。那一排都是舊書,書脊發黃,封麵不再光鮮。
過了差不多十分鐘,他走到我對麵坐下,把帽子摘下來,又把口罩慢慢拉下。
我一下就認出了他。
不是那種家喻戶曉的大明星,但如果常看電影,一定見過他的臉。配角,反派,或者某個讓人記住的中年男人。他的眼睛在大銀幕上很有力量。
可現在,那雙眼睛顯得疲憊而空。
他笑了一下,像是在自嘲:“你應該認識我吧。”
我點點頭,沒有表現出驚訝:“看過你的電影。”
“那就好,”他說,“我不想解釋太多。”
他坐得很端正,像還在鏡頭裡,但手卻一直放在膝蓋上,手指不自覺地用力,關節發白。
“我不是來買書的,”他說,“我想說點話。”
我給他倒了杯水,推過去:“這裡可以慢慢說。”
他端起杯子,卻沒有喝,隻是盯著水麵看了很久。
“你知道嗎,”他說,“我演了二十多年戲,演過無數種人生。壞人,好人,英雄,懦夫。可到頭來,我發現自己連自己的人生都演不好。”
他停了一下,聲音壓得很低。
“鏡頭一開,我知道該哭,該笑,該憤怒。導演一喊卡,我就不知道自己該怎麼活。”
我沒有插話。
“你們看到的,是聚光燈下的我,”他說,“可燈一關,剩下的那個我,沒有劇本。”
他笑了一聲,很短:“沒人教我怎麼當一個普通人。”
他說自己這些年一直在拍戲,行程排得滿滿的。通告,采訪,活動,首映。走到哪裡都有人認識他,喊他名字。
“可我一回到家,”他說,“房子那麼大,卻一點聲音都沒有。沒有人問我今天過得怎麼樣。”
他低下頭:“我習慣了彆人需要我,卻不知道有人會真正需要我這個人。”
他說起一部戲。
那部戲裡,他演一個父親。為了孩子拚儘一切,最後死在雨夜裡。那場戲拍了三遍,導演很滿意,現場很多人都哭了。
“可你知道嗎,”他說,“那天收工回去,我在車裡坐了很久。因為我發現,我根本不知道怎麼去愛一個人。”
他抬起頭看著我,眼睛有點紅。
“我會演愛,卻不會給愛。”
他說他結過婚,離過。不是因為第三者,也不是因為爭吵。
“就是慢慢地,”他說,“我不知道該怎麼陪她說話。她說我像一堵牆,看起來很近,其實什麼都進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