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9章:忽裡台議至元二十六年?和林忽裡台大帳)
和林的忽裡台大帳用三百張白羊毛氈縫製,帳頂的鎏金狼首圖騰高八尺,與成吉思汗時期的規製嚴合。帳內按“東蒙西漢”劃分區域:東側鋪駝毛地毯,每片地毯的狼紋間距三寸,蒙古千戶的紫檀木案呈環形排列,案角嵌黃銅族徽;西側鋪漢地織錦,漢人路府官的案幾為條案式,案頭擺青瓷筆洗,與大都中書省的陳設一致。
耶律鑄作為大會主持,身著紫羅公服,手持鎏金議事槌,槌麵刻蒙漢雙語“議事”。他核對參會名冊:蒙古千戶應到四十五人,實到四十三人,缺額者按《大紮撒》“無故不到者奪牧民半”;漢人路府官應到二十七人,全員列席,每人腰間懸“議事牌”,牌麵虎紋與蕭虎的虎符同模。“辰時三刻擊鼓議事,”他的聲音透過帳外的銅鐘傳向四方,“投票器具需當眾驗視,”狼首木牌與朱筆均需加蓋宗正府印。
蒙古千戶的投票鬆木托盤由塔塔爾部工匠打造,每隻托盤的狼首木牌重七兩,樟木材質,狼耳內側刻千戶私印——這是防止代投的“驗記法”。黑石采自克魯倫河上遊,石麵打磨光滑,與成吉思汗時期“以石表意”的舊製呼應,每塊石底刻蒙古文“否”,需與千戶腰牌的編號對應。
漢人路府官的紫檀筆架分上下層,上層朱筆用鬆煙與朱砂合製,筆鋒含狼毫三分、羊毫七分,符合“朱批用兼毫”的規製;下層墨筆蘸徽墨,筆杆刻漢文“議”字,筆帽嵌黃銅珠,與大都國子監的製式一致。耶律鑄命吏員當眾滴墨驗筆:朱筆在桑皮紙上顯色“赤如血”,墨筆暈染“黑如漆”,確保無褪色或混色可能——這是防止舞弊的“筆墨驗真”。
蕭虎捧著《雙紋大紮撒》站在帳中,法典的鐵環裝訂處泛著青鏽,他翻至“主少國疑篇”,蒙文條款用金粉重描:“當擇虎臣三員,監國理政,需忽裡台大會過半同意。”他的手指點向漢文譯注:“此條承成吉思汗‘輔政製’,”旁附至元元年忽裡台的議事記錄,“憲宗朝曾行此製,”有十七位千戶的狼首木牌拓片為證。
乃馬真後的親信、蒙古千戶帖木兒突然起身,他的狼尾帽簷掃過案幾:“漢人怎能當虎臣?”他的手指戳向蕭虎,“《大紮撒》說‘國政當由黃金家族掌’!”耶律鑄敲響議事槌:“議事需依典,”他展開《大紮撒》的“異族輔政篇”,“太祖曾用耶律楚材,”正是漢人輔政的先例,“帖木兒千戶若有異議,”可待投票後陳訴,“不得打斷議事。”
東側案前,蒙古千戶們的手指在狼首木牌與黑石間猶豫。察合台係千戶阿古拉摩挲著木牌的綠鬆石狼目——他的部落在去年雪災中獲漢地糧援,“蕭虎的調糧令救了我部牧民,”他對鄰座低語,狼首木牌在掌心沁出溫熱。而術赤係千戶彆克帖兒緊攥黑石,石麵的冰碴未化:“漢人掌監國,”草原的牛羊遲早要被征稅,“這是變祖宗法!”
帳外的風雪拍打氈帳,如同千戶們的心跳聲。宗王阿裡不哥的親信、千戶脫脫木兒偷偷觀察眾人:支持派已悄悄將木牌挪至托盤左側,反對派則把黑石攥得更緊。他注意到塔塔爾部的四個千戶均神色凝重——他們與乃馬真後淵源深,卻又忌憚蕭虎手握符牌庫劫案的證據,“這票不好投啊,”他的狼首木牌在案幾上輕輕晃動。
西側案前,漢人路府官王惲研墨的動作沉穩,朱筆在桑皮紙上試寫“可”字,筆畫與他在《元史》草稿中的筆跡一致。“虎臣監國非漢製,”他對同僚低語,卻指向《大紮撒》的漢文注,“但‘主少國疑需輔政’合周禮,”蕭虎的虎符驗真製度能防外戚專權,“投同意是為國,非為私。”
山西路總管張晉的墨筆懸在紙上,他想起乃馬真後曾以“太後令”強征山西糧,“若無虎臣製衡,”地方官隻能任人擺布。他的目光掃過帳頂的狼首圖騰,又落回案頭的《論語》抄本——“天下有道,禮樂征伐自天子出”,此刻的“虎臣”正是確保“有道”的屏障。筆鋒終於落下,朱色的“可”字在雪光中格外醒目。
耶律鑄敲響議事槌:“按‘先蒙後漢’順序投票!”蒙古千戶依次起身,將木牌或黑石放入銅製票箱,箱側刻“忽裡台投票箱”,含硫量二分一厘,與符牌庫的鐵鎖同標準。監票的怯薛用銀匕撥動票箱,確保無暗格,每投一票便唱名記錄:“阿古拉千戶——狼首木牌!”“彆克帖兒千戶——黑石!”
漢人路府官投票時改用絹布覆蓋的票箱,朱筆寫“可”或墨筆寫“否”後,需折疊成虎紋樣式投入。王惲投完票後展示空筆:“朱墨已儘,無可改易。”監票的蒙古怯薛雖不識漢字,卻需核對票數與人數,確保“一票一人”——這是蕭虎提議的“雙監製”,蒙漢各一人監票,防止單方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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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時一刻開始唱票,蒙古票箱由宗正府官開啟,狼首木牌與黑石被分門彆類:木牌堆成小丘,狼目綠鬆石在帳內火光中閃爍;黑石則排成一行,石底的“否”字愈發清晰。唱票官每念十票便報總數:“蒙古票:二十狼首,八黑石!”帳內的千戶們或握拳或歎息,阿古拉的指節因用力而發白。
漢人票箱開啟時,絹布選票被展開,朱筆“可”字如紅梅綻放,墨筆“否”字似寒鴉點雪。“漢人票:二十朱筆,七墨筆!”唱票聲剛落,西側響起低低的掌聲。耶律鑄命人用算籌統計:總票數七十票,同意票四十九票,反對二十一票,“讚成率七成,”他舉起算籌展示,“遠超《大紮撒》‘過半即行’的底線。”
彆克帖兒千戶猛地站起,他的狼尾帽摔在地上:“漢人票數不該算!”他指著《大紮撒》的蒙文原版,“古法隻認蒙古千戶議決!”帳內的蒙古千戶騷動起來,三個術赤係千戶紛紛附和:“漢官無權參與國本議事!”他們的手按在腰間的彎刀上,帳外的怯薛立即握緊長弓,箭簇對準帳門。
蕭虎緩步上前,將《雙紋大紮撒》的“附議篇”展開,篇末有憲宗手諭:“漢地官員滿二十者,議事可參半票。”他的虎符與帳內的虎紋信標共振:“至元元年忽裡台已增此條,”有當時的石刻為證,“彆克帖兒千戶若質疑,”可去宗正府核驗檔案,“但議事結果已定,”抗命者按律當斬。
耶律鑄請出宗正府保存的《大紮撒》孤本,翻至“重大事項篇”:“立儲、監國、征伐,需忽裡台大會三分之二同意者,可特例行之。”他用朱筆圈出“特例”二字:“今讚成率七成,”符合“特例”條款,“且蒙古千戶同意者超半數,”漢人票僅作輔證,“完全合乎法典。”
史官當場記錄:“至元二十六年冬,忽裡台大會議虎臣監國,蒙古四十三票中二十七讚,漢二十七票中二十讚,總讚四十九,依《大紮撒》行之。”記錄的羊皮紙同時蓋蒙古文“國史院印”與漢文“起居院印”,存入金匱——這將成為《元史?忽裡台誌》的原始依據。
耶律鑄根據投票結果草擬《虎臣監國詔》,詔文用蒙漢雙語書寫:“奉天承運,主少國疑,依忽裡台之議,立虎臣三員,掌監國政,輔弼皇孫忽必烈。”蕭虎在詔尾加蓋虎符印,印泥用朱砂與漠北鐵礦粉混合,遇水不褪。
宗王阿裡不哥作為黃金家族代表,用狼毫蘸金粉寫下“準”字,與成吉思汗的筆跡比對,相似度達七分。詔命謄抄三份,分彆存入蒙古宗正府、漢人中書省、西域太史院,每份騎縫處嵌磁石,與符牌庫的磁石鎖形成核驗機製。帳外的風雪漸停,陽光透過氈帳的縫隙照在詔命上,蒙漢文字在光中交織,如同大元的命運,在族群的博弈中走向新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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