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章:刑律分治至元四十四年春的律法博弈)至元四十四年春?大都刑部衙署)
大都南城的綢緞鋪前,蒙古士兵巴圖的馬靴踩著漢人商販王二的胸口,血從王二的嘴角滲進青石板的縫隙。三日前,巴圖買綢緞時與王二爭執,怒而拔刀,刀刃劃破王二的頸動脈——這是大都建城以來,首起蒙古士兵當眾殺死漢人商販的命案。
刑部郎中趙謙帶人驗屍時,王二的妻子抱著三歲的兒子跪在一旁,手裡攥著染血的綢緞:“官爺,他就多問了句‘為何不付錢’,就被……”話未說完便泣不成聲。圍觀的漢人百姓堵住街口,有人喊“殺蒙古兵償命”,蒙古騎兵則在街尾拔刀示威,雙方劍拔弩張。
帖木兒接到消息,策馬趕來時,正見趙謙讓人將巴圖收監。“他是我麾下的兵,”帖木兒勒住馬韁,“按草原規矩,賠九牛即可,憑什麼關起來?”趙謙舉著勘驗記錄:“大都已非草原,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兩人的爭執引來了更多百姓,人群中不知是誰扔了塊石頭,砸在帖木兒的馬前——矛盾一觸即發。
白虎殿的議事會上,帖木兒將九頭牛趕至殿外,牛蹄在青磚上踏出濕痕。“巴圖是我的伴當,”他解下腰間的彎刀拍在案上,“當年隨我破襄陽,殺過七個宋兵,如今殺個商販,賠九牛夠多了!”旁邊的蒙古那顏們紛紛附和,合丹王甚至說:“若按漢法殺巴圖,以後誰還敢為大汗打仗?”
他們搬出《大劄撒》蒙古成文法),指著其中“殺人者,以財贖死”的條款:“這是成吉思汗定下的規矩,難道蕭將軍要改?”帖木兒特意提到巴圖的戰功:“他的傷疤比你們的筆杆子還多,殺個漢人,憑什麼抵命?”話語裡的輕蔑,讓列席的漢臣臉色鐵青。
散會後,蒙古那顏們在北館聚飲,酒壺摔得滿地都是。“漢人的律法是捆龍繩,”合丹王灌著馬奶酒,“咱們若認了,遲早被捆死!”帖木兒盯著窗外的欽天監,忽然道:“蕭將軍要的是大都安穩,不是真要殺巴圖——咱們得讓他知道,蒙古人的血沒那麼賤。”
周顯帶著趙謙等人在崇文館草擬奏疏,案上擺著《唐律疏議》和《宋刑統》,“殺人者斬”四字被紅筆圈了無數遍。“巴圖當眾殺人,若不嚴懲,”周顯的手指重重敲在案上,“江南士子會說咱們‘用蠻夷之法治漢地’,百姓人心離散,大都的根基就動搖了。”
趙謙呈上王二家的戶籍冊:“他是三代定居大都的商戶,納稅記錄清清楚楚,不是流民。若按‘九牛贖罪’,以後蒙古兵豈不是能隨意殺人?”盧景裕從旁補充:“燕雲士族已在觀望,此事若處理不公,他們怕是要把土地藏起來了。”漢臣們的擔憂,藏在法理背後的,是對統治合法性的焦慮。
他們故意將王二的幼子抱到蕭虎的行轅外,孩子一聲聲喊“爹爹”,聽得值守的親兵都紅了眼。周顯對蕭虎道:“民心如秤,秤砣就是這孩子的哭聲。”他知道,蕭虎再重權謀,也不能無視民心的重量。
蕭虎在白虎殿單獨召見帖木兒與周顯,殿內隻燃一盞油燈,兩人的影子在牆上忽明忽暗。“巴圖必須死,”蕭虎先對帖木兒說,“但可以按蒙古儀式死——賜他自儘,保留全屍。”又轉向周顯:“漢人要的是‘殺人償命’的規矩,不是非要看著巴圖被砍頭。”
帖木兒剛要反駁,蕭虎便扔出巴圖的軍籍冊:“他去年在涿州搶過民女,今年又殺人,若不嚴辦,你的兵遲早會毀了大都。”周顯也想爭辯,蕭虎卻道:“若真按漢法公開處斬,蒙古那顏會聯合阿裡不哥鬨事,你扛得住?”油燈的火苗跳了跳,映出兩人緊繃的臉——他們都明白,這是各讓一步的妥協。
深夜,蕭虎翻看《大劄撒》和《元律》,在“軍民分治”四字下畫了道橫線。他讓人叫來耶律楚材:“蒙古兵犯事,由蒙古千戶審,依《大劄撒》量刑,但需報刑部備案;漢人犯事,由刑部審,依漢法處置。”耶律楚材點頭:“既保了蒙古人的體麵,又守了漢地的規矩,可行。”
刑部衙署的牆上,新掛的《大都刑律》分左右兩欄:左欄用蒙古文寫著“軍戶法”適用於蒙古、色目士兵),右欄用漢文寫著“民戶法”適用於漢、南人)。趙謙帶人用朱砂畫出邊界:“蒙古士兵殺漢人,若在軍營外,需按民戶法定罪,但行刑權歸其千戶;漢人殺蒙古士兵,無論何地,皆由刑部審理,報大汗批準。”
最棘手的“賠償條款”,蕭虎定為“雙軌製”:蒙古人殺漢人,除抵命外,需賠“燒埋銀”五十兩,比南宋的標準高十兩);漢人殺蒙古人,除抵命外,需賠“戰馬三匹”符合蒙古的財產觀)。帖木兒看到“戰馬三匹”時,嘴角終於有了笑意;周顯則盯著“燒埋銀”,對趙謙道:“比南宋多十兩,是告訴漢人,新朝更重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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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蒙古千戶徇私,蕭虎讓李默的欽天監派人旁聽軍戶案件。“你們不用說話,”他對觀星使們道,“隻記著誰輕判了,我自會知道。”這是用監控之術,給分治律法加了道保險。
巴圖被賜自儘的那日,蒙古士兵在北館外設了祭壇,薩滿跳著“送魂舞”。巴圖飲下毒酒前,帖木兒給他係上祖傳的狼牙符:“到了騰格裡那裡,彆說你是被漢人害死的,說你是為大都死的。”巴圖咳著血笑了:“將軍,我懂……這杯酒,是為了咱們蒙古人能在城裡住下去。”
王二的葬禮在南城舉行,周顯親自送了塊“義商”匾額。王二的妻子捧著五十兩燒埋銀,對趙謙道:“官爺,這錢能讓娃活下去了。”圍觀的百姓看著匾額,又看著北館方向的炊煙蒙古人為巴圖送行的煙火),有人歎道:“雖說死的不一樣,但終究是償了命。”
消息傳到江南,史繩祖在日記裡寫:“北人殺北人用北法,殺南人用南法,看似公平,實則仍分彼此——但比起金代的‘猛安謀克’女真特權階層),已是進步。”他不知道,這句評語,後來被李默的密探抄進了輿情冊。
合丹王在和林的密信裡罵蕭虎“忘了祖宗”,帖木兒卻帶著巴圖的狼牙符去見他:“巴圖死得值,蕭將軍答應,以後蒙古士兵的軍餉加一成,戰死撫恤金翻倍。”合丹王掂著狼牙符,忽然問:“漢人真能忍?”帖木兒道:“他們忍的不是咱們,是蕭將軍——他給了他們‘法’,他們就認了。”
蕭虎特意在北館設宴,給蒙古那顏們每人送了柄鑲嵌寶石的彎刀從南宋宮廷繳獲)。“軍戶法是為了讓你們在大都站得住腳,”他舉起酒杯,“若個個都像巴圖那樣橫,遲早被漢人趕出去。”那顏們聽著,手裡的刀鞘摩挲著桌麵——他們恨妥協,卻更怕失去在大都的特權。
有個年輕那顏問:“若漢人殺了蒙古人,真能判死罪?”蕭虎看向帖木兒,帖木兒道:“上個月有個漢人殺了蒙古牧民,已在菜市口斬了——刑部的人盯著呢。”這話讓那顏們的臉色緩和了些——他們要的,不過是“同等報複”的安全感。
周顯在崇文館對漢臣們道:“分治隻是權宜,將來總要‘一法統天下’。”他讓人整理漢法中的“量刑案例”,編印成《大都刑案集》,分送蒙古千戶:“讓他們知道,漢法不是蠻法,是有理有據的。”盧景裕甚至帶著兒子盧明遠,去北館給蒙古那顏講《唐律》中的“慎刑”思想——用文化滲透,慢慢消解對立。
趙謙在審理漢人案件時,特意邀請蒙古千戶旁聽。有個漢人偷了蒙古商人的貨物,趙謙按漢法判“杖二十,賠償”,蒙古商人不服,趙謙便指著《大都刑律》:“軍戶法裡,偷東西也是賠償加鞭刑,咱這一樣。”商人無話可說,旁聽的千戶卻對趙謙道:“你們的‘杖刑’,比草原的鞭子文明。”
有次蒙古士兵與漢人腳夫爭路,各執一詞。按軍戶法,應由蒙古千戶審理,蕭虎卻讓趙謙與千戶同審。趙謙查腳印,千戶問口供,最後查明是腳夫先撞人,卻按“各打五十大板”了結——蒙古士兵受鞭刑,腳夫受杖刑,圍觀的百姓和士兵都沒話說。
李默的密報裡記:“分治兩月,軍民糾紛少了三成,漢人罵聲減了,蒙古人怨言也輕了。”蕭虎看後,在旁批了句:“法是死的,人是活的——關鍵在‘同審’二字。”他要的不是絕對公平,是讓雙方都覺得“有地方說理”。
最妙的是“婚娶案”:蒙古女子嫁漢人,按漢法辦嫁妝;漢人女子嫁蒙古人,按蒙古習俗收聘禮。有對跨族夫妻鬨離婚,刑部與蒙古千戶共審,竟想出“嫁妝歸女方,聘禮歸男方”的折中方案——連耶律楚材都笑:“這法,是越用越活了。”
蕭虎站在刑部衙署的《大都刑律》前,周顯問:“將軍覺得,這牆能掛多久?”蕭虎道:“掛到沒人再問‘該用蒙古法還是漢法’為止。”他知道,律法之爭從來不是“法”的問題,是“權”的問題——蒙古人要的是特權,漢人要的是尊重,而他要的,是讓兩種訴求在大都的框架裡共存。
忽必烈的禦批從和林傳來,隻有“可”一字,但附帶了耶律楚材的評語:“分治如分田,各耕其地,方得豐收。”蕭虎將禦批貼在《大都刑律》上方,像給這道製度加了道封印。
暮色中,趙謙鎖上刑部的門,聽見街上傳來蒙古騎兵巡邏的馬蹄聲,還有漢人商販收攤的吆喝聲。兩種聲音交織在一起,竟不覺得刺耳。他忽然明白,蕭將軍要的“分治”,不是畫地為牢,是讓住在大都的人,慢慢習慣“你的規矩我懂,我的底線你知”——這或許比“同一部律法”更難,卻更紮實。
牆磚上,王二的血跡早已被雨水衝淨,但《大都刑律》上的朱砂邊界,卻在月光下泛著微光,像一道小心翼翼的平衡線,維係著這座新城的脆弱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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