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經過研究,由四名身材魁梧的乾警組成突擊小組,夜晚身著便裝,帶了一個西瓜,如果李雄偉在家,直接拿下,如果不在家,以李雄偉的朋友來拜訪為由,從其家人了解李雄偉的落腳點。
當乾警進入李雄偉的家時,其父親一個人在屋內剝竹筍。
偵查員說“大伯,我們是李雄偉的朋友,想找他有點事,他在家嗎?”
其父答道:“在家"。接著喊道:“雄偉,有人找你。”
其他三名偵查員在他們搭話的時候,眼睛警惕性的四處搜索。
李雄偉很警覺,他當時在二樓的臥室,聽見幾個陌生人敲門進來,就明白怎麼回事,隨即從二樓跳到廚房的樓頂,躲藏起來。
警察聽見二樓有動靜,立即上樓,當場在李雄偉的臥室抓住一個,經過詢問,這名男子叫曹文軍,蘇仙區西鳳渡人。
“李雄偉呢?”偵查員追問。
該男子支支吾吾,乾警從他的眼睛的方向,用手電筒往廚房樓頂一看,一個上身赤裸的男人趴躲在一個角落,偵查員立馬跳到屋頂按住了他。
二人落網後,拒不交待實質性問題,後經過多次提審,出示王某的錄音,終於和盤托出了作案的整個過程。
【案發過程】
1997年4月中旬,陳一平約李雄偉和曹文軍二人一起“乾大事",但是他們三人不會開車,後來找到吸毒人員王某,遭拒後,又找到李躍進的家人,給了1000元,讓他母親從戒毒所保他出來。
後來,四人謀劃先偷一輛車,5月8日這天,當他們在街上閒逛時,發現路邊停著一輛吉普車,他們隨手一拉車門,門沒有上鎖,進去一看,方向盤被一把掛鎖鎖著。
晚上,他們在街上買了一把鋼鋸,鑽進車內,關著門,四人輪流乾了半個小時,終於把鎖鋸開,然後把車牌取下來,扔進河裡。
5月10日晚上8點多,他們在一個飯館吃飯並謀劃搶錢,後四人駕車到了廖家灣,夜裡12點左右,陳一平說,就在這搞。
因為時間有點早,加之107國道上時不時還有車輛經過,他們躲在車內吸煙,商議再等等看。
過了十多分鐘,他們看見遠處來了一輛車,車開到他們附近,突然停了下來。
停在他們旁邊的是一輛警車,他們看見車頂閃動的警燈,頓時緊張起來。陳一平對開車的李躍進說:“彆緊張,按我說的答”。
警車上坐的正是天塘鄉派出所的副所長李圖新,天塘鄉紀檢兼管政法的書記胡華春、派出所治安隊員陳忠國三人。
由於當時社會治安很亂,他們三人正在進行夜間正常的執勤巡邏任務,車開到此處,發現一輛車停在路邊,也沒有開燈。出於職業的警惕性,他們決定下車盤問。
先下車的是副所長李圖新,他走近車輛的左窗口,說駕駛員:“你們車怎麼沒有牌照?”司機說:“車輛是剛買彆人的,手續是全的,牌照正在辦,我有身份證。"
“車半夜停在這乾什麼?”
“車突然壞了,走不了了”。
李圖新說:“你們下來,跟我們去所裡一趟。”
這時,陳一平已經下車,從車前繞過來,慢慢移到李圖新的身後,突然一下子用左臂箍住李圖新的脖子,右手拿槍頂著其後腦勺。
同時,車上的三人立馬用自製手槍,分彆控製住了從警車上下來的副書記和治安隊員。
此時,陳一平叫囂道:“開槍,快把他們打死,不然我們走不了。"
其他三個人不敢開槍,李躍進說:“老大,他們是公安,不能打,打了我們肯定活不了。"
陳一平繼續說:“不打不行,否則我們完了"。話音剛落,就聽見“啪”的一聲。
陳一平對著副所長的後腦開了一槍,說到:“我已開槍,你們快開槍。"
接著“啪、啪”兩槍,副書記和治安員分彆倒在血泊中。
打死三個乾警後,李躍進渾身發抖,方向盤握不穩,幾次差一點翻到路邊的田裡。後來,他們瘋狂地向南方開,當車行到汾市大橋時,遭遇巡警,立馬掉頭向臨武方向,繼續逃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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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他們認為開車目標太大,估計警察早已設卡堵截,於是,他們商議,將車開到一個土路邊,兩人一組,棄車後各自藏匿。
李雄偉和曹文軍在一起,跑回了自己家,陳一平和李躍進向西北山裡跑去,各自帶了一把手槍。
目前案情雖已明了,但主犯仍然在逃,專案組沒有感到絲毫輕鬆,因為罪犯身上攜帶槍支,而且命案在身,隨時會傷害無辜。
多組偵查員連續作戰,多種偵查措施,齊頭並進。但案發後,近兩個月,兩個罪犯好像從人間蒸發一樣,毫無蹤影。
正當警方一籌莫展時,一條線索讓偵查員頓時興奮起來。
【抓捕主犯】
7月4日上午9點40分,指揮中心接到一名群眾打來的電話,說在曹家坪街上,看見一個很像陳一平的人出現。
重案組立即行動,六名乾警身著便裝,分彆在陳一平出現的街道四周,裝扮成不同的身份,各自活動,在山坡上兩名監控人員用望遠鏡觀察著街道,並通過耳機向各突擊隊員下達指令。
為了了解抓捕的真實情況,警方特派一名乾警拍攝了整個抓捕現場。
約十分鐘左右,一個身穿條紋t恤衫的男人出現了,觀察的乾警經過仔細鑒彆,確認此人正是陳一平,四周的乾警接到指令後,慢慢向陳犯接近。
10點左右,後麵跟蹤的兩名乾警,迅速抓住陳一平的兩隻手臂,其他趕來的民警一擁而上,將其撲倒在地。
後經審問,案犯李躍進一人帶著自製手槍潛逃。
【結語】
此案是湖南省自嚴打以來一號案,案件性質極其惡劣,受害者均為公安政法係統乾部,本是懲治罪犯的主體,反被罪犯持槍殺害。可見罪犯之凶殘,罪行之深重,其對當時的社會治安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我們公安乾警在麵對歹徒時,應該以高度的警覺和強有力的防範措施,來應對窮凶極惡的歹徒,以防罪犯狗急跳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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