況且,李根本沒有弄到易燃物的渠道,也完全不懂爆炸原理,連點火工具都沒接觸過。
顯然,李某不太可能是罪犯,但所有證據又指向他她,刑偵工作因此陷入了困境。
在確定為刑事案件以後,1996此案被列為公安部督辦案件,也是年度重大案件之一。
公安局的壓力很大,被要求儘快破案。
縱火案不同於其他案件,大火一燒,現場痕跡毀滅殆儘,現場破壞嚴重,想要還原是極其困難的。
以市級公安的刑偵水平,能夠走到鎖定胖女是“嫌疑人”這一步,就已經很不簡單了。
無可奈何之下,市公安局向公安部求助。
公安部馬上命令全國縱火爆炸刑偵專家劉光宇趕赴現場,協助破案。
劉光宇是聞名的爆炸研究專家,公安部八大“特聘刑偵專家”之一。
他曾參與數十起特大爆炸案件的現場勘察,是業內頂尖的高手。
就在去年的1995年2月14日,行駛在東陽市黃普江大橋上的一輛公交車突然發生爆炸,造成了12人死亡的悲慘後果。
劉光宇趕到現場仔細研究,判定為江蘇宜興市的民工張華與一同打工的同鄉李明為愛自儘自爆。
這兩人是同性戀,由於社會較為保守,兩人認為愛情沒有出路,選擇在情人節這天自爆殉情。
劉光宇是個警察,也是個研究者。從1980年開始獨立處理重大爆炸案件以來,他始終不懈進取。
在開展爆炸殘留物分布基本規律課題探究時,他與上海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的夥伴們,用不同的藥量,先後進行爆炸實驗十多次。
每次爆炸結束,他們都在炸坑周邊及外側取土,背回實驗室展開理化分析,總結不同距離分布不同密度的爆炸殘留物。
一年過去,他們背回的土竟然多達兩噸多。
到達現場以後,劉光宇精心研究了很長時間。
他推測,從表麵現象來看,李姓女子確實有很大嫌疑。
正常情況下,如果不是凶手自爆,絕對不會將炸藥放在自己腿間。
但李姓女子沒有作案的動機,也沒有獲取炸藥的渠道和實施爆破的本事。
劉光宇覺得,現場肯定有一些被遺漏的線索。他和助手、法醫等人再次認真地在現場梳理,前後查看了數千個碎片,終於有了意外的收獲。
他們發現了幾塊特彆細小的黑色導線碎片,相對均勻地分布在從車廂前部到後部。
劉光宇和助手馬上心頭一喜!
這個線索意味著什麼?李姓女子很可能不是凶手,而是一個人體炸彈。
歹徒不是李姓女子,而是車廂後部的某個家夥。
這歹徒不知道用了什麼辦法,讓李姓女子幫他拿著這包炸藥,然後躲在車廂後部,通過連接炸藥的導線引爆。
他為什麼要這樣做?隻有一個原因:歹徒膽小怕死,想要儘量遠離爆炸點來保住性命,而讓熱心的李姓女子當了肉彈。
確定了這一點,所有的疑點就迎刃而解,最終排除了胖女子的作案嫌疑。
這次爆炸案死亡者主要集中在車廂前部和中部,而19名輕傷者幾乎都在車廂後部。
顯然,歹徒很可能就在這19個人之列。
不過,劉光宇對於歹徒為什麼這樣作案還有疑問!
正常來說,這包炸藥重達9公斤,威力巨大,即便歹徒躲在車廂後部,也很難保證不死不傷。
那麼歹徒作案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
不想活了去報複社會?他為什麼還這樣操作,企圖保命?
報複仇人?那乾嘛不直接用個導火索點燃炸藥包,扔到仇人麵前?還要這樣折騰!
這不符合情理啊!
【真相】
好在,現在分析罪犯的動機已不必要,先把這個家夥從19人中撈出來再說。
劉光宇和刑偵人員匆忙趕到醫院,對傷者仔細一個個進行暗中探查。
沒想到,進展超乎想象的順暢。
劉光宇和刑偵人員很快留意到,有一個瘦矮的男人極其可疑。
幾乎所有人的傷口都在麵部、胸部或腰部等顯眼位置,隻有他的受傷部位很特彆:在腋下和手腳等部位,臉上,胸部倒一點傷都沒有。
這是怎麼回事?
劉光宇和幾個乾了一輩子的老刑警,一起探討,最後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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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可能就是事故發生時,所有人是仰睡在臥鋪上,麵部和胸部都暴露在外,爆炸的衝擊和物品的飛濺很容易傷到這些部位。
那麼,此人怎麼會傷到腋下和膝蓋,而和其他人相反的是,他的這些部位居然完好無損。
這分明有點違背客觀了。
那麼就隻有一種可能:就是自己半蹲著,用手臂護住頭部,膝蓋彎曲,身體前傾。
這樣當受到衝擊時,頭部和上身能躲開,反而腋下等暴露在外的受傷了。
也就是說,這個男子知道要爆炸,所以提前對一些重要部位做了自我防範。
劉光宇和刑偵人員馬上對這個工人進行詢問。
這個叫做趙有富的瘦黑工人見刑警追問當時的細節時,他驚慌失措,說話顛三倒四,邏輯混亂。
警方覺得他十分可疑,將他帶到警局進行觀察。
同時,警方調查趙有福的履曆。趙有福是黃北省保仃高陽縣龍化鄉人,今年四十五歲,此人是當地有名的酒鬼。
據當地警方說,趙有福經常喝得爛醉,欠下不少酒錢無法償還,天天被人討債。
趙有福為了還錢,曾經在附近的一個煤礦拉煤掙錢,但拿到工錢後卻不去還債,繼續買酒喝,喝個精光。
在事故發生前,此人從未做過生意,以前根本沒有去過黑水服裝批發市場的趙有福,突然登上了這輛中車。
而根據趙有福所在礦場反映,同一天,礦區倉庫裡丟失了三箱貨物,繩索多條,打包機一台,運輸單若乾。
其中還有一箱20公斤的tnt炸藥和28個雷管也被盜。
經過現場核實,丟失的貨物和相關物品,與事故現場完全吻合。
在調查中,據趙有福一個酒友透露,案發前趙有福曾經說:欠了這麼多錢,不偷不搶怎麼還得上!反正破罐子破摔,乾脆賭一把去!
有了這些線索,就有了方向。
警方立刻對趙有福進行審訊!
在證據和公安人員的威嚴麵前,趙有福很快敗下陣來,交代了案件是他乾的。
由於酗酒太多,趙有福欠下了巨額債務,產生了偷盜的念頭。
他知道做服裝生意的老板們,都用這輛貨車來進貨,每個人身上都帶有大量現鈔,有時候高達數十萬。
趙有福認為,隻要偷了這一車進貨老板口袋的錢,最起碼也能弄到幾十萬,不但能還清債務,還能繼續喝酒。
隻是,趙有福本人身材矮瘦,想要獨自完成偷盜這麼多人的錢財是根本不可能。
當年一般出遠門進貨的司機和押貨人員都很警惕,一些商人還雇傭了保鏢。
趙有福膽子又小,彆說偷彆人,怕是被發現就嚇得腿軟。
走投無路之下,這個頭腦簡單的家夥竟然天真地認為,可以趁司機不注意將車爆響一下,這些生意人都會嚇跑,那麼自己就可以把他們包裡的錢財囊括到自己口袋裡。
這個蠢貨,居然真敢這麼乾!一直在礦廠乾活的孫有福,對雷管炸藥的有幾分熟悉,但不精通,對於製作爆炸品算是個半吊子。
他一次找到空虛,從倉庫的後窗戶上麵的小窗口擠了進去,偷了幾箱tnt和部分雷管,順帶盜走了其他物品。
因為他又瘦又小,換著其他稍微胖一點的根本無法完成。
然後仔細裝配好各種裝置,裝進一個背包裡,登上了長途大巴。
一路上,他好幾次想要動手,可每次到關鍵時刻又覺得在車上直接引爆太不安全。
到了1月2日淩晨1點左右,大部分乘客都進入了夢鄉,趙有福終於下定決心在遠處引爆。
他先是跟熱心的胖女老板說了一會話,然後聲稱自己有兩個背包,需要調整一下裡麵的東西。
趙有福讓女胖老板幫忙拿著這個背包,自己則假裝去車尾取另一個背包。
當時李姓女子根本不曉得背包裡的東西,很痛快地答應了。
因為座位空間狹窄,該女子隻能把背包放在雙腿中間,頂著自己的腹部。
就在這個時候,趙有福偷偷地從背包裡拉出了引爆線,一直拉到車後的自己座位那裡。
夜已深,大家都睡得很沉,沒有人注意到趙有福的舉動。
接著,趙有福把身體縮成一團,用雙手捂住腦袋,把雙腿彎曲起來護住肚子,狠狠心按下了引爆裝置。
他原本以為,爆炸會把乘客嚇得驚慌失措,自己就能趁機打開行李拿走錢財。
讓這個愚蠢的家夥沒想到的是,幾十枚雷管炸藥的威力遠遠超過了他的想象。
巨大的爆炸不僅奪走了18人的生命,把車頂炸飛,強大的爆炸波將他拋到車外,摔倒在田埂上昏迷不醒,還流了不少血。
受傷不算特彆嚴重的趙有福,根本沒有力氣去偷錢,隻能躺在那裡被送到了醫院。
麵對趙有福的坦白,警方感覺從來沒有見過這麼愚蠢的家夥。這個無知膽小又殘忍的村民,居然能做出這樣令人震驚的案子。
根據趙有福的交代,警方在他的住處找到了剩餘的雷管炸藥。經過核查,和現場以及礦廠丟失的完全相同。
1996年5月30日,犯下18條人命的趙有福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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