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3.31案出現重大轉機。
【圍殲】
現在已經清楚歹徒的藏身之處,但指揮員深知,解暉等人知道自己犯的事已經捅了天,屬驚弓之鳥,隨時會轉移到彆的地方。
如果天亮之前,不將其捕獲,很可能會錯失重大戰機。
於是指揮部連夜討論出周祥的抓捕方案,務必做到萬無一失。
歹徒現在是在江中的船上,至於是哪艘船,需要提前摸準。
吳浩交待的八一煤廠附近的江麵上,停泊的沙船有二十多艘,萬一打草驚蛇,乘夜色跳船潛逃,或者挾持人質,就會前功儘棄。
於是,省廳領導要求市公安局儘快連夜準備五艘快艇,一是萬一歹徒挾持船工逃竄後,可以水上追擊;二是如果確定嫌疑船隻,快艇能夠快速圍住;三是可以乘夜間,可以利用快艇對一個個船隻進行登船排查。
經過討論,最後達成一致,大家認為五艘快艇太少,又增加三艘,因為需要三艘對夜晚靜默的船隻進行警戒,如果發現有船隻移動或者有人跳水等異動情況,可以隨時偵查,並快速做出行動,以防歹徒乘夜間逃竄。
另五艘船由北向南,對目標區域的每艘沙船,進行登船搜查,發現疑犯立即緝捕,如果持槍拒捕,就地擊斃。
方案確定後,於四月四日夜間2:40開始登船搜查,行動一直持續到清晨5:30,但仍然沒有發現任何線索。
清晨,有的沙船已經開始啟動裝沙,而排查的快艇還沒有結束。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商副廳長立即安排省刑偵總隊的副隊長於華陽,裝作晨練的人,順著江堤慢跑,伺機觀察江邊船隻的情況。
6:10,裝沙的船隻一個個冒著青煙,拉著鳴笛漸漸散開去。
於華陽注意到附近還有兩艘,其中一隻在附近掉頭,還有一隻船卻一直靜靜地停在那,也沒有人出來活動的跡象。
這艘船離岸邊約有80米,為什麼一直沒有動靜?很可能歹徒就藏身其中。
於隊立即轉身跑了回來,向指揮長彙報這一情況。
種種跡象顯示,這艘船的嫌疑很快上升,指揮長立即命令還在搜查的以及遠處停泊警戒的快艇,向目標船迅速圍攏,並與其保持50米的距離。
15分鐘後,也就是6:25分左右完成合圍,市公安局副局長顧田華開始向船上喊話:
“船上的人聽著,你們已經被包圍,儘快出來,5分鐘後,如果還沒有出來,我們將采取強擊措施。”
五分鐘過後,船裡毫無動靜。
指揮長命令:“投擲一顆催淚彈。”
“嗖!”一顆綠色的彈體飛馳而過。
“嘭”的一聲激烈爆炸聲響起,催淚彈精準命中沙駁船的頭艙,一陣淡黃色的煙霧頓時騰起,在沙船的四周漂散開來。
這時可以隱隱約約聽見船內傳來一個女人的尖叫聲,接著又是一陣沉默。
“再發一顆!”
“嗖”的又是一彈射去,彈一爆炸,就聽見裡麵一個女人的尖叫聲——
“彆打了,彆打了。”
緊接著,就看見一男一女緊閉著眼,從船內爬了出來,手不停地揮動著,慢慢爬到了船的另一頭。
一隻附近的快艇迅速開到船邊,將這二人拖到快艇後迅速駛向岸邊。
這兩個人正是殺害民警時戴鋼盔、身穿軍服的兩名犯罪嫌疑人—解曉林和林韜。
當解、林被拖到岸上後,向指戰員交待說,解暉此時一個人在船上,他知道怎麼著都是一死。
警方又進行最後一次喊話。“聽著,解暉,你現在出來,還能多活兩個月,否則——”
話音未落,“砰砰”從船內射來兩槍。
“老子活不成了,你們打吧!打呀!”
一陣竭斯裡底的絕望。
顯然,歹徒在作最後的掙紮。
“射擊!”隨著指揮長的一聲命令,岸邊的數名指戰員的衝鋒槍向船艙連續掃射。
“差不多了!”市公安局副局長說。
船內沒有任何聲音。
離沙船最近的三艘小艇慢慢靠近了沙駁船,刑警們走進船艙一看,罪犯解暉已經死亡,匍匐在船梆上,身中28彈,已被打成馬蜂窩。
罪犯手裡拿著一把仿64手槍,槍裡還有兩發子彈。
此時,是四月四號淩晨六點四十九分。
後經罪犯解曉林和林韜交待——
桑塔納轎車是解暉讓林韜以外出辦業務的名義,將車開出來,然後作為做案的交通工具,以便於作案後快速撤離。
三月三十一日這一天,他們計劃持槍搶劫磷礦老板準備發放工人的工資款,案發前,他們停在路邊,正在進行商議搶劫方案,正好被巡邏的王斌發現。
因為牌照是假的,也沒有駕駛證,解暉擔心車被扣留,從而槍殺交警後,企圖快速脫身。
一場圍剿歹徒的戰鬥,僅四天就將主犯狙殺,為參戰的指戰員們點讚,你們是無愧於人民的忠誠衛士!
此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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