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一看,脖子根兒那地方,是被人硬生生砍斷的,切口被割得非常平整。
有經驗的老刑警蹲下身,扒拉著那血肉模糊的斷口處翻看,他認為這口子,是拿刀或者斧子這類硬家夥,一下下砍出來的,切口齊整,根本不像是船槳在水裡絞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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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基本排除了自殺的可能——誰自殺還能把自己的腦袋砍得這麼利索?死者看著非常年輕,估摸著也就二十歲上下。
這案子性質太惡劣了,而且凶手極其殘忍。技術人員仔細檢查那顆頭顱,發現臉上、頭上還有五處被尖刀捅刺的窟窿眼兒,刀口很深。
最駭人的一道在下巴頦底下,幾乎是從下巴頦底下斜著捅進去,刀尖差點就捅穿了上顎。
不過,這些刀傷看著恐怖,但法醫初步判斷,這還不是要命的傷。小夥子具體怎麼死的,還得細查,法醫懷疑可能是被勒死的。
凶手將人整死後,才用了菜刀或者砍刀之類的凶器,把這小夥子的頭從脖子上剁了下來,扔進了嘉陵江。
想想他臨死前,得遭了多大的罪。
那顆頭顱泡得有些發白發脹,但依然能清晰地看到死者臉上凝固著極度痛苦扭曲的表情。
雙眼瞪得老大,空洞地望著天,嘴巴咧開著,整個麵部肌肉都僵在一種極度驚恐和絕望的狀態裡,讓人看了心裡直發毛,不敢多看。
技術員捏了捏屍體的皮肉,又看了看傷口邊緣的腐爛程度和江水浸泡的痕跡,判斷這人死了頂多一兩天,是最近才遇害的。脖頸斷口處的筋肉還沒完全僵死,也印證了死亡時間不長。
發現人頭後,警方立刻意識到這是一起手段極其凶殘的殺人碎屍案。當務之急,一是確認死者身份,二是找到被分離的軀體部分。
按常規做法,現場周邊區域必須進行徹底排查。首先是組織警力在發現人頭的地點為中心,對附近的蘆葦蕩、灘塗、樹林展開拉網式搜索,一寸地皮也不能放過。
其次,就該動用警犬了,利用它們靈敏的嗅覺追蹤可能遺留的血腥味或凶手、屍塊的蹤跡。
但當時南充警方隻在發現人頭周圍幾十米地走了走,根本沒深入那片茂密得能藏人的蘆葦蕩深處。
至於警犬,整個南充市局就養了那麼一條寶貝疙瘩,平時基本是處於“養老”狀態,每天三餐牛肉倒是沒有少吃,吃了就是打呼嚕,專業訓練不深刻,嗅探能力跟鄉下看家護院的土狗差不多,如果外出走一段路,不撒幾泡尿來做一下路標,回不回得去,都很難說。
指望它追蹤線索?指望不上。結果自然是兩手空空,啥也沒找到。
後來有內部人嘀咕,當時上頭可能先入為主地認定了:凶手既然把人頭拋在嘉陵江邊,肯定也會把身體部分扔進江裡。
他們琢磨著,嘉陵江水流湍急,這人頭漂了不到500米就被淺灘攔住純屬偶然,身體部分肯定早被衝下去十幾公裡開外了,在附近找純屬白費力氣。
這種想當然的推斷,直接導致了現場勘查的嚴重疏漏。
好在老天爺留了一線。那顆人頭雖然被江水泡得發白發脹,但五官輪廓還算清晰,麵部特征基本能辨認。
警方趕緊拍了照片,連夜洗印出來,第二天就貼滿了南充市區大街小巷的公告欄,特彆是各派出所和車站碼頭。
照片貼出去的第二天,公安局就來了人。14號一大早,高坪區浸水鄉十二村一對老實巴交的老夫妻,互相攙扶著,顫巍巍地走進了公安局大門。
他們死死盯著公告欄上那張慘白的照片,老淚縱橫,哆嗦著對民警說:“同誌,這…這照片上的人,像…像極了我們兒子啊!他叫粟登春,已經兩天沒音信了……”
警方立刻把粟登春的父母帶到停屍間辨認。揭開白布的那一刻,粟登春的母親隻看了一眼,喉嚨裡發出一聲短促的、不似人聲的哀嚎,眼睛一翻,整個人直挺挺地向後倒去,當場昏死過去。
父親則像被抽掉了脊梁骨,癱軟在地,死死抱著民警的腿,喉嚨裡隻剩下壓抑不住的嗚咽。那個被砍下頭顱、慘不忍睹的年輕人,正是他們22歲的兒子粟登春……待續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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