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殺人重刑犯,在一個狂風暴雨的雨夜,成功越獄潛逃,等武警發現時,罪犯已經躲藏在30多公裡之外的深山老林。
而這一躲藏,就是九年,在這期間,越獄犯持五四手槍,土銃,炸藥包,穿越村莊集鎮,殺人越貨,強奸山民妻女,令人震驚的是,居然還讓男主人在外麵放哨,事後勒走良家婦女做“壓寨夫人”等等,那真是無惡不作,惡行罄竹難書。
據數據統計,惡魔在九年期間,奸汙婦女和女孩達100多人,殺40多人,警方數十次追捕無疾而終,後公安部和省廳精選赫赫有名的四大名捕,經過兩年的追捕,才將其險捕緝拿歸案。
有人一定好奇,此人難道有三頭六臂?到底是如何越獄的?是怎麼險捕的?帶著這些問題,我們一起來探探此案。
歹徒其人
此人名叫周二全,1963年出生於貴州省畢節市威寧縣東風鎮采拖村,是一名死緩越獄而長期潛逃的悍匪。
那麼,此人最初是因為啥而被判死緩?
據資料披露周二全最初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過程如下:
1987年10月17日晚,在貴州省威寧縣東風鎮采拖村周二全老家),周二全時年24歲,平時在村裡就有“橫著走”的名聲。
當天傍晚,他在同村村民周某某家喝酒,與同桌的周某某被害人,時年22歲)發生口角。
爭吵的起因是由一句“你算老幾”升級到互相推搡。
之後,周二全被旁人勸開後回家取出一把殺豬刀單刃、刃長28)返回現場後,趁被害人背對自己,連捅三刀:一刀刺入左胸、一刀刺入右肋、第三刀從左肩胛骨下方刺入胸腔。
被害人當場倒地,失血過多死亡法醫鑒定:失血性休克)。
作案後,周二全並未逃跑,而是提著血刀在村口罵街,被隨後趕來的民兵當場製服。
法院當時認為,“預謀”證據不足,改為“激憤殺人”;結合“犯罪時尚未年滿25周歲”“認罪態度較好”,可不立即執行死刑,被判處死緩入監。
1988年4月,周二全被投入“貴州省威寧縣第三監獄”服刑,編號。
威寧縣第三監獄現已撤銷,原址位於貴州省畢節市,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縣城西北約3公裡的草海鎮鴨子塘片區,是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初在威寧設立的縣級中型勞改場所,專門收押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及死緩的暴力型重刑犯。
因1990年3月15日淩晨發生的“周二全越獄案”而一度聞名全國。
,雨季水深可達3,形成天然屏障;即為海拔2817的“貴州屋脊”韭菜坪東麓,山高林密,便於逃犯藏匿;是威寧縣城老汽車站今鳳山大道一帶),公路可通雲南昭通、宣威,跨省潛逃路線短。
監獄大門外是一條碎石縣道,晴天越野車可通行,雨天泥濘不堪;,但盤山路需6–7小時;
監管區:三棟“回”字形監舍磚混+鐵欄),每棟三層,每層34間,額定關押1200人;
、機修車間有翻砂、鍛工、木工;、每樓重機槍位1挺,牆體為夯土包磚,厚0.8;、頂設“y”形玻璃碎渣,外牆高3、頂設電網220v0.5a);
警犬隊8條德牧,夜間巡邏4班倒。
乾警約130人,含內看守、外看守、管教、政工;
武警畢節支隊威寧中隊派駐1個130人滿額的連,負責高牆與外圍武裝警戒。
那麼,在如此戒備森嚴的高牆內,這個家夥是如何逃脫的呢?
那時,勞改犯以“燒磚、采石”為主,因外役點采石場因地形複雜,警戒難度極大——周二全正是利用外役勞動的機會,把鋼鋸條偷偷埋在回監舍必經之路的磚縫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