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去年……去年11月13號,天快擦黑的時候,依米提塔裡甫庫車縣阿拉喀格鄉人)推著一輛紅色‘快樂’牌兩輪摩托車,慌慌張張地跑到我家。
他壓低聲音說,這輛車‘燙手得很’,是海力力·阿勒銅和買買提·尤奴斯搶那50萬巨款時用的‘家夥’,必須馬上處理掉,不能留一點痕跡。
我當時心裡直打鼓,害怕極了,跟他說我一個人弄不了,得找個絕對信得過的人搭把手。
臨走前,他惡狠狠地警告我:‘這事要是敢走漏半點風聲,小心你全家的性命!’後來……後來我就偷偷找了尼紮,趁著月黑風高,我倆一起把摩托車推到我家後院,挖了個深坑,把它埋了……”
根據孜亞的指認,1992年5月18日淩晨4時,萬籟俱寂。在孜亞家後院,公安乾警揮動鐵鍬,奮力挖掘。
當挖到近兩米深時,鐵鍬觸到了硬物!撥開厚厚的泥土,那輛沾滿罪惡泥土、關係整個案件定性的關鍵物證——紅色“快樂”牌兩輪摩托車,終於重見天日!
鐵證如山!專案組趁熱打鐵,立即再次提審頑固的尼紮。
在自治區公安廳調研室戴崢主任和公安廳四處買買提肉孜副處長,兩位審訊高手的強大攻勢下,麵對這無可辯駁的埋車證據,尼紮的心理防線徹底崩塌,黃豆大的汗珠滾落地麵,一五一十地交代了參與埋藏作案工具摩托車的全部過程。
“‘11·13’沙雅特大持槍搶劫案取得決定性突破!”這一振奮人心的捷報,通過公安係統高效的密碼電訊,瞬間傳至自治區公安廳領導案頭。
案件的核心脈絡終於清晰,但兩名主犯海力力·阿勒銅和買買提·尤奴斯仍然在逃,如同受傷的困獸,極度危險且可能狗急跳牆!
九、戈壁擒魔,真相大白
收網的時刻終於到來!1992年7月8日上午11時,庫車縣公安局緝捕組根據群眾提供的精準線報,在庫車縣老城布熱克巴西居民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一舉擒獲了“11·13”劫案的重要窩贓犯——吾布力卡生木玉素甫。
更大的勝利緊隨其後!
1992年7月23日,清晨9時許。沙雅縣瑪紮烏江鄉羊買力村的一名村民氣喘籲籲、一路狂奔到鄉派出所報警:“快!首犯依米提塔裡甫!天快亮的時候,偷偷摸摸跑到我們村躲起來了!身上帶著槍呢!”
案情就是衝鋒號!
瑪紮烏江鄉派出所副所長色提瓦爾·司馬義沒有絲毫猶豫,立即召集七名精乾警力,如同七支離弦的利箭,直撲目標藏身的民宅!
色提瓦爾一馬當先,帶領四名乾警從前院迅猛突入。他們動作迅捷,戰術配合嫻熟,快速搜查了堂屋,無人;又仔細搜查了相連的側邊小屋,依然不見人影。
色提瓦爾目光銳利,注意到一間與側屋相通的內室,他毫不猶豫,率先持槍衝了進去!
室內陳設簡單,西側擺著一張板床。色提瓦爾厲聲喝道:“依米提塔裡甫!出來!你已經被包圍了!”同時飛身躍上板床,居高臨下占據有利位置。
床下死一般寂靜。色提瓦爾再次提高音量,連喝兩聲。
“滾下去!再不走開,老子跟你同歸於儘!”一聲帶著驚惶和絕望的嘶吼猛地從床底炸響!
色提瓦爾聞聲果斷跳下地麵。隻見依米提塔裡甫從床底狼狽地探出半個腦袋,右手緊握一支“五四”式手槍,槍口劇烈顫抖著,死死指向色提瓦爾!
此時,其他幾名乾警也聞聲迅速衝入屋內,形成合圍之勢。
“都給我退出去!退出去!”依米提塔裡甫色厲內荏地咆哮,左手慌亂地比劃著,“我有槍!還有200發子彈!還有手榴彈!老子豁出去了,不怕死!”
“負隅頑抗隻有死路一條!”色提瓦爾聲音洪亮而堅定,“外麵全是我們的人!房子已經被圍得水泄不通!放下武器,是你唯一的出路!”
他話鋒一轉,直擊對方軟肋,“想想你的老婆孩子!我們也有父母妻兒!真要拚個血流成河嗎?想想你女兒,她才多大?她有多久沒見到爸爸了?她天天在家哭著喊爸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