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2月8日,由成都開往上海的181次直快旅客列車緩緩駛離丹陽站不久,一名神情恍惚、腳步虛浮的男子在同車廂旅客的攙扶下,艱難地走進餐車,向正在執勤的乘警報案。
這位男子是浙江省溫州市樂清縣柳市公社五金機械廠的推銷員鄭國華。
他用微弱而斷續的聲音敘述了一段令人心驚的經曆:就在12月7日,他與一名自稱同鄉的旅客從南陽站一同上車後不久,對方熱情地衝了一杯麥乳精請他喝。
鄭國華飲下後很快陷入昏睡,不知過了多久才醒來,卻發現自己竟躺在5號硬臥車廂的下鋪。
他掙紮著起身,踉蹌返回8號硬座車廂時,驚覺原本放在行李架上的一隻旅行袋不翼而飛,袋內裝有100元現金以及價值約200元的衣物和樣品。
乘警根據鄭國華提供的線索迅速判斷,作案者極有可能已在丹陽站下車。
鑒於鄭國華當時神誌尚未完全清醒,言語表達仍混亂斷續,181次列車接警的乘警在初步了解案情後,立即在列車下一停靠站——常州站將其護送下車。
一方麵緊急聯係戚墅堰鐵路醫院原鐵道部戚墅堰機車車輛修理工廠醫院,今常州市第七人民醫院)派醫護人員前來接應並對其身體進行全麵檢查,另一方麵通過常州站派出所的電話,將案件初步情況報告給上海鐵路公安處乘警隊。
乘警隊指示務必保存好鄭國華飲用剩餘的麥乳精樣本,待列車終到上海後即刻送交上海鐵路公安處進行技術化驗。
列車抵達上海後,殘留的麥乳精溶液被迅速送至公安處化驗部門。
檢驗結果證實,該液體中含有氯丙嗪成分——這是一種強效安眠鎮靜藥物。據此,警方認定這並非普通失竊,而是一起情節嚴重、手法隱蔽的麻醉搶劫案。
該案引起上海鐵路公安處的高度重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案發前不久,上海鐵路公安處剛接到上級單位——上海鐵路公安局轉發的由鐵道部公安局與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在全國鐵路係統統一部署查緝麻醉搶劫案的重要通知》。
案情與通報精神高度吻合,公安處迅速響應,立即抽調三十餘名經驗豐富的偵查骨乾,成立“12.8特大麻醉搶劫案”專案組,由主管刑偵工作的副處長親自指揮,並火速派遣刑偵科科長帶領5名偵查員作為先遣力量,乘120次旅客列車趕往丹陽展開調查經上海鐵路局調度科特批,原本不在丹陽站停靠的120次列車為此臨時停車一分鐘)。
偵查員抵達丹陽後,迅速與丹陽縣公安局及丹陽站派出所取得聯係,立即部署全麵監控和排查工作,同時要求後方隨時支援推進案件進展。
刑偵科長帶領的五人小組在丹陽站派出所民警配合下,迅速在車站內外及周邊區域展開嚴密布控。
同一時間,丹陽縣公安局也根據協查通報的要求,派出大批警力嚴格控製縣長途汽車站、蘇南運河丹陽輪船碼頭等重要出口,並對中午時段離丹乘客進行逐一排查。
當天夜間,縣公安局進一步組織四十餘名乾警,對全縣範圍內的所有旅社、招待所及可能存在的地下黑旅店進行集中清查。然而連續奮戰一夜,未發現符合嫌疑人特征的可疑對象。
鄭國華在戚墅堰鐵路醫院接受治療後逐漸恢複神誌。偵辦人員迅速從丹陽趕赴常州,對他進行詳細詢問。
鄭國華回憶道:那名男子年齡約三十歲,說溫州方言,身高一米七左右,瘦長臉型,膚色偏黑,上門牙兩側各鑲有一顆銀白色金屬牙。
他上身穿著藍色滌卡拉鏈衫,下穿咖啡色直筒褲,腳踩黑色皮鞋。二人最初於1980年12月初在南陽市宛城旅社同一房間住宿結識,因是同鄉,鄭國華並未多心。
12月7日,當鄭國華在南陽站購買返回浙江的車票時,該男子突然趕到售票窗口,請他代買一張去往金華的車票。
鄭國華於是購買了兩張南陽至金華的代用客票,二人結伴同行。
當晚在南陽站候車室內,該男子曾因瑣事與另外兩名浙江籍旅客發生激烈爭吵,繼而演變為肢體衝突,在場執勤的南陽站派出所民警迅速製止了鬥毆,並對雙方各處罰款8元。
候車期間,該男子還向鄭國華透露,自己另有一隻旅行袋存放在宛城旅社,但因丟失寄存牌而無法取回。
根據鄭國華提供的線索,專案組決定將偵查重點轉向南陽地區。
同時,考慮到犯罪嫌疑人手中仍持有前往金華的車票,極有可能繼續前往浙江,刑偵科長果斷將偵查員分為兩路,一路奔赴南陽深入排查,另一路急赴金華展開布控和接應。
前往南陽的偵查組在南陽站派出所民警的積極配合下,迅速查實12月7日晚發生在候車室的那起鬥毆事件。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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