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紮賚諾爾區公安機關配合下,鎖定2月10日接聽電話的是張廣亮家。
據調查,張廣亮約半個月未露麵,左臉有一顆黑痣。當晚九時許,守候刑警將返家的張廣亮一舉抓獲。
經徹夜突審,張廣亮最終交代,2月9日他夥同大勇、於老大在綏芬河市新華賓館實施搶劫殺人,但自稱僅負責“望風”,未直接動手,分得贓款兩千元。
他口中的“大勇”是內蒙古莫力達瓦旗人,另一名同夥“於老大”則不知全名,均係通過大勇結識。
2月13日中午,指揮部再次組織兩支追捕小隊,分赴莫力達瓦旗與依安縣抓捕張大勇。
當天已是農曆臘月二十八,乾警們無法與家人團圓,更麵臨生死考驗——犯罪分子此前殘忍槍殺三人,緝捕過程危險重重。
次日淩晨三點,依安組抵達目的地,僅找到一家棚頂滲水的簡陋旅店稍作休息。
六點整,一組人員提前出發趕往莫旗;二組七點半起床,輾轉多家早餐店均未營業,最終隻能以方便麵充饑。
早晨八點,依安縣刑警大隊配合行動,直奔新屯鄉張大勇三姐家。
派出所民警李立龍指出,村民中一名高個男子正是張大勇。刑警韓金達、齊錫武迅速撲上,合力將其製伏。
張大勇身材高大、激烈反抗,但終究乾不過滿身肌肉的乾警。
偵查員李振武搜身未發現槍支,齊錫武、韓金達隨即將其押往新屯鄉派出所審訊,其餘人依法搜查其住處,繳獲一張6000元存折及身份證。
抓捕情況立即電話彙報給綏芬河坐鎮指揮的張馮起副局長。
審訊初期,張大勇閉口不語,瞪視乾警,態度頑固。
齊錫武脫下防彈衣,將衝鋒槍推至桌麵上,直視對方問道:“張大勇,你看看我們是用什麼方式來‘請’你的?”
張身體開始發抖。
齊錫武單刀直入:“你最近出過門嗎?”
“去過,去了沈陽、哈爾濱、吉林。”
“還有一個地方你沒說。綏芬河。什麼時候去的?乾什麼?住哪?”
“……一周前,做買賣,住新華賓館。”
“哪個房間?”
“301。”
“知道我們是哪的嗎?”
“綏芬河的吧……”
張大勇聲音愈發顫抖。“既然猜對了,你是明白人,走到這一步,自己說吧。”
張大勇突然哀求要上廁所,聲稱“快拉褲子了”。齊錫武識破其意圖,未予準許,令人拿來破桶,將其一隻手銬在暖氣管上,在審訊室內如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