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12日夜晚,福建漳州暴雨如注。雨水猛烈敲打著城市的每一個角落,仿佛要將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衝刷殆儘。
晚上9時許,漳州市公安局110報警台的電話驟然響起——一場殘忍的入室殺人案,正在市區下沙路22號建設銀行宿舍203室內發生。
數分鐘內,首批110巡警衝破雨幕趕到現場。推開虛掩的房門,濃重的血腥氣撲麵而來。
地麵血跡斑斑,客廳淩亂不堪,一名年輕母親和她年僅七歲的女兒倒在血泊中,生命垂危。
民警迅速將兩人送往醫院,同時封鎖現場,緊急上報市、區兩級公安部門。
儘管醫護人員全力搶救,35歲的英語教師趙菁仍因傷勢過重於當晚9點30分宣告不治。
她7歲的女兒林宇心顱骨粉碎、腦部重傷,尚未脫離生命危險,仍在緊急搶救中。
現場勘查迅速展開。兩道房門均未被撬,室內並無翻動跡象,受害者的金銀首飾一樣未少。
血跡從門口一直延伸至客廳,一束扯落的頭發、一灘濃血尤其刺目。
鋼琴腳邊有一處砍痕,附近散落著一副金絲近視眼鏡、一個印有“中國計算機報”的塑料袋,下麵壓著一把30厘米長的鍍鋅鐵管——而在東牆下五十公分處,警方發現了一個小斧頭,與鐵管剛好配成一套。
此外,刑偵人員還在門內側成功提取到一枚血指紋、一枚血掌印和一枚血足跡,初步判斷鞋印來自38碼上海回力籃球鞋。
暴雨未停,調查仍在深入。很快有群眾報告,在案發現場不遠的一處拆遷工地,發現了一件浸滿鮮血的白色男式長袖襯衫。
所有證據都指向一場有預謀的報複性謀殺。手段之殘忍、現場之混亂,顯示出凶手不計後果的瘋狂。
漳州市、薌城區兩級公安迅速抽調精銳警力,成立“6·12”專案組。福建省、漳州市領導多次批示,要求儘快破案。
偵破工作從被害人社會關係與現場遺留物兩條主線同步推進。
趙菁是漳州大學外經貿係英語教師,為人親和,同事與學生中口碑良好,其丈夫也並無與人結怨的記錄。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直至6月13日,重傷的女孩林宇心短暫蘇醒,用微弱的聲音告訴守候的警察:“是姓楊的叔叔……”隨後再度陷入昏迷。
這一模糊線索,卻為案件打開了突破口。警方對現場那隻《中國計算機報》塑料袋展開追蹤,發現該報在漳州大學僅有數人訂閱。
經逐一排查,嫌疑最終聚焦於一名曾多次取閱該報的男生——楊君結。
楊君結,原94級電子班學生,因成績不良留級至95級,平時在校外租房居住。
進一步調查顯示:他確有接觸《中國計算機報》的條件;他曾有一柄鍍鋅管小斧頭;他佩戴300度近視鏡,與現場遺落眼鏡度數一致;他穿的回力籃球鞋也與現場鞋印吻合。
更關鍵的是,有目擊鄰居指認,楊君結的照片與案發當晚匆忙逃離現場的嫌疑人高度相似。
警方動用警犬對現場遺留血衣進行氣味鑒彆,多次實驗中,警犬均明確反應出楊君結的人體氣味。
至此,楊君結被正式列為“6·12”殺人案重大嫌疑人,而他本人,自案發當晚起就已失蹤。
6月16日,楊君結甚至主動打電話給漳州的一位朋友,承認作案,並留下一個汕頭市的電話號碼。
警方火速趕赴廣東,但他早已離開。經過十多天布控,7月2日,專案組獲悉楊君結藏匿於廣東普寧市。
薌城區檢察院迅速批準逮捕,兩地警方聯動手,於7月4日上午8時,在流沙鎮某建築工地將化名“林伊士”打工的楊君結一舉抓獲,當天押解回漳州。
到案後,楊君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令人發指的是,他作案的動機,竟源於自己多次英語掛科、畢業受阻,卻將責任全部歸咎於認真負責的趙菁老師。
1997年6月12日晚,獨自在租住屋內的楊君結越想越憤懣,竟萌生殺機。
他翻出早年購買的小斧頭,拆分成兩段裝袋,又揣上一把尖刀,騎自行車直奔趙老師家中。見門未鎖,他直闖而入,不顧趙老師的厲聲質問,揮斧便砍。
小女孩哭求停手,他卻殺紅雙眼,連孩子也不放過。最終母親身中三十處創傷,女兒顱骨粉碎,鄰居聞聲呼救,凶徒才倉惶逃離……
1997年7月28日,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此案。法庭座無虛席,師生群眾無不憤慨。
一審判處楊君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提出上訴,但福建省高院於同年9月17日裁定駁回,維持原判。
當日,楊君結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一樁轟動閩南的高校凶殺案,至此劃上句號。它留下的不僅是一個家庭的破碎、一所學校的悲慟,更是一場關於教育、道德與青年心理的沉重反思。
在道德信念遭遇挑戰的時代,如何引導年輕人樹立正確價值觀,成為社會、學校與家庭必須共同麵對的重大命題。
喜歡90年代大案係列請大家收藏:()90年代大案係列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