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部徹夜燈火通明。牆上的鐘指向淩晨三點,指揮員們仍在苦苦思索如何儘快擒獲凶徒,避免再出現新的受害者。
終於,一個方案被提出:犯罪分子搶走傳呼機和證件時,曾索要2000元贖金,何不利用他們貪財的心理,引蛇出洞?
但受害女司機傷勢過重,無法配合。這時警方得知她有一位姐姐,年齡相貌、說話口音都極其相似,決定由她冒名聯係歹徒。
行動時間定在午飯後。指揮部電話接連響起,各組相繼報告就位情況。總指揮一聲令下,整個指揮部瞬間寂靜。司機姐姐緊張地拿起話筒,撥出傳呼。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八分鐘後,電話終於響起。
“誰打傳呼?”是一個女人的聲音。
“我是昨天拉你們去安寧的司機,”姐姐用沙啞的嗓音說,“聽出來了嗎?……我想要回我的駕照和傳呼機,你們要錢,我可以湊一些。”
一聽到“錢”,對方語氣立刻變了:“你現在能拿多少?”
“1000塊。”
“儘量多帶點!”女凶手的聲音難掩貪婪。
指揮員迅速寫下“討價還價,拖延時間”的紙條。姐姐會意,繼續周旋:“我還要錢治傷,真的隻能湊這些了。”
“1000就1000!”對方終於鬆口。
“在哪兒交錢?”
“上莊三岔路口。”
“時間呢?”
“二十分鐘後。”
電話掛斷了。時間緊迫!指揮員立即通知上莊潛伏組:“罪犯就在你們防區,立刻搜尋!”
潛伏組的偵查員張應傑經驗豐富,早已注意到一名特征極似女凶手的年輕女子曾在附近打電話。
他一邊派人跟蹤,一邊上報。一接到指揮部確認,他立刻帶人直撲女子進入的一家旅社。
房門被一腳踢開,房內一對男女還沉浸在即將得手的喜悅中——正是彭春豔和羅雲。
張應傑一眼看到女人身上的傳呼機,屏幕上顯示的正是指揮部剛才的號碼。
人贓並獲。
警方隨後搜查房間,起獲了駕駛證、治安合格證、傳呼機、首飾及作案匕首等贓物證據。
經審訊,彭春豔,20歲;羅雲,18歲,都是昆明市郊農民。
“你們連續瘋狂作案,殘害無辜,沒想到會落網嗎?”乾警訊問。
“想到過,”彭春豔低著頭,“前天晚上羅雲就說害怕,不想乾了。可不乾哪來的錢吃飯、住宿、買白粉?他不敢,我就一個人去搶。”
“之後有什麼計劃?”
“逃走,逃得越遠越好。如果不被抓,我們計劃今晚再搶一次,殺了司機,開車遠走高飛。”
隻差一步,第五個受害者就將出現。
彭春豔和羅雲犯下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最終受到法律嚴懲。
尤其是彭春豔,幾次作案皆是她持刀行凶,可謂死有餘辜。但一對剛步入青春年華的男女,就這樣迅速走向毀滅,仍令人扼腕。
彭春豔曾麵容姣好、膚白紅潤,任誰也難將其與凶殘冷血的劫匪形象聯係到一起。她出身昆明城郊農家,家境並不差,從小連雞都不敢殺。
是什麼讓她墜入深淵?
“是海洛因害了我!”她沉默良久,終於抬頭說道:
“半年前,我去一個‘大姐’家玩,她拿出一種白粉,說吸了就能想要什麼有什麼。
我試了兩口,當時翻江倒海難受極了,可第二次再吸卻感覺舒服很多……從此就離不開它。”
“沒錢了怎麼辦?”
“起初找家裡要,後來認識羅雲,就一起吸。他找父母要錢,找親戚借,債台高築、走投無路了,我們就計劃搶劫出租車。”
不久,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判處二人死刑,經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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