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1月16日深夜11時30分,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刑警隊值班室的電話驟然響起。
值班隊長鐘仕進抓起聽筒,另一端傳來一個顫抖而急促的男中音——來電者是涪城區城郊鄉南河村六社村民謝邦新。
他語無倫次地報告,他家出租屋的三樓套房發生命案,房客一家數口可能全部遇害。為保護現場,他沒敢進屋,死亡人數尚不清楚。
鐘隊長掛斷電話後,立即派出先遣偵破組火速趕赴現場,同時將案情報告給涪城分局副局長何定碧和市公安局局長任石林。
不久,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的技偵人員、痕檢專家、法醫及偵查員等一眾警力,與市、區兩級公安領導一同奔赴案發地點。
案發現場位於謝邦新家的三樓出租套房。一推開客廳門,濃烈刺鼻的血腥味撲麵而來。客廳物品淩亂,左側臥室門已被先遣刑警打開。
臥室內,一名年輕女性仰臥於席夢思床上,僅穿著半透明三角內褲和胸罩。
房主謝邦新聲音發顫地介紹:“她叫李玉,今年23歲,還沒結婚。”女子麵容清秀,頭側向一邊,但頸部幾乎被割斷,臉上還有明顯被開水燙過的痕跡,背部和下身浸於大量凝固的血泊中。
隔壁另一間臥室內,躺著一名中年男子。據房主指認,他是李玉的父親李金貴,47歲。
他懷中還摟著一個七個月大的女嬰,名叫陳晨。女嬰左太陽穴遭鈍器重擊身亡,李金貴則是在熟睡中被砸碎頭骨致死。
穿過客廳和陽台,偵查員進入第三間臥室。靠門的床上是一名年輕男性,房主說他是李玉的弟弟李念春,21歲。
李念春死前遭受啤酒瓶砸擊、菜刀砍殺及鈍器打擊,床下留有嘔吐物,頭部和麵部傷痕累累,血跡斑斑。
種種痕跡表明,他在生命最後時刻曾朦朧中與凶手搏鬥,但終因傷勢過重、體力不支而喪命。
三間臥室的牆壁、地麵、床上,到處噴濺著血跡,畫麵慘不忍睹。這是自建國以來,綿陽市發生的最為惡劣的滅門慘案。
公安乾警忍著饑餓與疲勞,持續進行現場勘驗和屍體檢驗工作,直至黎明時分。
另一邊,負責搜集物證的民警在廚房洗菜池中提取到作案凶器——一把菜刀和一把榔頭,上麵的血跡已被清洗,但經過與屍體創口比對,確認這正是凶手殘害四名受害人的工具。
在洗菜池角落,偵查人員發現一張被燒毀後殘留的紙片。經痕檢專家鑒定,這是由死者李玉親筆所寫的“離婚協議”,字體娟秀工整,可見死者文化程度不低。
協議的另外半張,則在李玉身下的血泊中被找到。
拚湊後的內容顯示,李玉在遇害前一兩天,正在與一名有婦之夫陳清貴談判分手事宜,協議中涉及青春損失費、孩子撫養費等事項。
房主還反映,李玉生前佩有金飾,但現場並未找到,而房屋門窗完好、其他財物未有翻動痕跡,說明凶手極可能是熟人,甚至擁有房門鑰匙,能自由進出。
法醫鑒定確認,四人死亡時間已超過兩天,也就是說,命案發生在11月14日晚至15日淩晨。
房東最後一次見到他們,也正是在14日。那麼,凶手究竟是誰?
經調查,該套房屋兩年前租給了一位來自福建省仙遊縣賴店村的瓷磚商人,名叫陳清貴。
他身高一米八,外表精乾,皮膚略黑。自一年前四月起,他與李玉在此同居,但自李玉生下女兒陳晨後,兩人矛盾不斷,常發生爭吵和經濟糾紛。
後來,李玉的父親李金貴和弟弟李念春也先後搬來同住,幫忙照顧孩子、打工謀生。李玉還有一個妹妹李翠,在城裡餐館打工,因未同住而幸免於難。
大量人證、物證指向陳清貴為重大嫌疑人,但此時他已潛逃,下落不明。
案情迅速上報,經由四川省公安廳直報公安部,並指令福建省警方布控緝拿。仙遊縣公安機關立即部署抓捕行動,配合綿陽警方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