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班值班員範連英指認,現場那塊抹布是她打掃完衛生後搭在窗台下暖氣片上的。
基於初步勘查和走訪,警方最初得出結論:
1.排除自殺可能;
2.排除奸殺、仇殺、財殺可能;
3.符合擦玻璃時失足墜樓特征;
4.死因符合摔傷致內臟出血休克。
事情看似已經明朗。但治安處處長總覺得哪裡不對勁,召集了案情分析會。
會上,同誌們提出了五點疑點:
1.擦玻璃為何不開燈?
2.寒冬深夜,為何同時開門開窗?
3.拖把出現在水池,違背死者習慣;
4.95厘米高窗台,孕婦如何攀爬?
5.窗外樹葉上的滴落狀血點從何而來?
處長掐滅煙頭:“檢驗真理的標準隻能是實踐。吃完飯再沉下去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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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勘查中,偵查員們在窗台下暖氣片夾縫裡發現了四滴米粒大的噴濺狀血點,經化驗與死者血型一致。
這證明死者在出窗前就已出血!
法醫再次屍檢,果然在死者頸部發現一道輕微掐痕,頸前右側有不完整的斷續條狀輕度皮間出血。
真相大白:這是一起偽造成意外墜樓的凶殺案!
專案組立即成立。考慮到電話室深夜安全措施嚴格,此案必定是熟人作案。
在全廠職工大會上公布部分案情後,群眾紛紛提供線索,矛頭直指安連喜的丈夫梁士武:
1.發案時段隻有梁士武父子在家,且他家離總機室很近;
2.夫妻因經濟權和生育問題長期不和,梁士武與女工王淑芳關係曖昧;
3.得知死訊後梁士武並不悲傷,反而關心泡著的褲子;
4.梁士武四處散布“小安早上愛打掃衛生”等言論;
5.得知案件定性為凶殺後,梁士武神色慌張,言行異常。
專案組決定以廠黨委名義讓梁士武停職檢查。然而梁士武堅稱夫妻恩愛,拒不認罪。
突破口在王淑芳身上被找到。廠黨委書記親自與她談話後,她交代自1974年4月起就與梁士武保持不正當關係,梁士武多次表示要殺掉安連喜,還曾在11月3日約她到動物園說:“你等著吧,我要你的時間不會太長了。”
當王淑芳的證詞擺在梁士武麵前時,他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大罵王淑芳根本不愛他之後,他終於交代了作案過程:
11月5日零點,趁兒子熟睡後,梁士武翻越廠北牆潛入廠區,到二樓叫開電話室門。
見安連喜正在用抹布擦桌子,他趁其不備用拖把猛擊她的頭部,隨後將她摁倒在地,重擊右眼,雙手掐頸致其昏迷。隨後,他打開北扇窗戶,將安連喜推下樓,把抹布和一隻鞋也扔下,仔細用拖把清理地麵後,下樓確認安連喜已死,才沿原路返回。
到家後,他立即泡上來時穿的褲子,上床假寐。
梁士武的供述與第二次勘查和屍檢結果完全吻合。
至此,這起精心偽裝的殺人案真相大白,梁士武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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