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5月14日下午兩點多,哈爾濱動力區體育街10號的居民潘玉琴,像往常一樣回家。
路過自家菜窖時,她不經意瞥了一眼,心裡咯噔一下——菜窖蓋好像被人動過。
她下意識伸手掀開蓋子,一股腐臭味撲鼻而來。
借著光線往下看,一具女屍蜷縮在冬儲白菜堆上,麵目猙獰。潘玉琴嚇得魂飛魄散,連滾帶爬跑去報案。
警方迅速趕到現場。女屍衣著完整,卻沒穿鞋,脖子上有明顯的勒痕。
法醫判斷,死者是被勒頸窒息而亡,死亡時間大約在36小時前。
偵查員們麵色凝重——這已是兩年內在這一帶發現的第六具女屍了。
馬葫蘆裡的殘肢
早在1991年4月9日,哈爾濱電工學院的兩名水暖工在疏通宿舍樓前的馬葫蘆下水道井)時,就曾鉤出一條人腿。
法醫檢驗確認,死者為2330歲女性,大腿根部被整齊切開,手指甲染成金黃色,腳趾甲卻是黑色。
一個多月後的5月28日,動力區市政排水工人在農林二道街的馬葫蘆裡,又發現兩具被肢解的女屍。
同樣是從大腿根部分割,其中一具身穿綠色絨衣和深藍色滌綸腳蹬褲,長直發,圓臉,汗毛較重,
乳房較大,血型為ab型。兩人都是被扼頸致死,死亡時間在一個月左右。
同年10月29日,哈爾濱汽輪機廠的農民工在清理宿舍樓旁的馬葫蘆時,腳下踩到軟綿綿的東西。
用鐵鉤一撈,竟鉤上兩具高度腐敗的裸體女屍。
屍體軟組織已呈泥狀,無法判斷死因,隻能推測一號屍體2030歲,二號3540歲,死亡時間約四五個月前。
艱難的偵查
警方投入大量警力,排查近百名嫌疑人,雖破獲了楊勇致、程玉蓮夫婦殺人搶劫碎屍案等案件,但這一係列馬葫蘆碎屍案仍毫無頭緒。
技偵部門綜合分析發現,所有被害者都是被勒死,分屍部位都在大腿根部。
凶手年齡應在2530歲之間,對女性懷有極端仇恨,可能有前科,具備反偵查能力。
拋屍地點集中說明,第一現場距離不遠。從被害人衣著看,很可能是風塵女子。
專案組推斷,凶手可能以嫖娼為名,將人誘騙至住處,殺人劫財後碎屍拋屍。
但由於排查工作陷入僵局,警方決定從確認被害人身份突破。
《哈爾濱日報》和《新晚報》刊登認屍啟事後,很快有家屬認出“5.28”案中的被害人是蘇某,“5.14”菜窖拋屍案的被害人是李某。但深入調查後,線索再次中斷。
突破口:一個bp機
1992年6月16日,專案組召集全市百家舞廳、影劇院等場所負責人開會,通報案情,要求協助注意可疑人員和情況。
9月3日,哈爾濱鐵路局某俱樂部負責人提供重要線索:朋友趙某的妻子王某去年4月離家出走,杳無音信。
趙某曾傳呼過妻子的bp機,回電的卻是個男人,說bp機已轉賣給他,彆再打了。
偵查員立即到電信局查詢,發現該bp機現用戶名叫韓明,竟是一名警察,戶口落在動力區體育街14號,實際居住者卻是他的弟弟韓利。
29歲的韓利,1979年因強奸女學生被判15年徒刑,1987年假釋出獄。
1989年結婚時,哥哥韓明將體育街14號的房子讓給他住。
1991年,韓利因盜竊兩次被公安機關收審——他完全符合專案組對凶手的刻畫。
收網
9月10日下午1點,警察韓明被傳訊。經過長時間沉默,他終於承認bp機是母親買給韓利的此前他作了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