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午夜急電與街頭擒魔
1992年9月12日,深夜23時30分,北京市西二環路。
幾輛執行完盧溝橋建橋800周年篝火晚會保衛任務的警車,正披著夜色返回單位。
車廂內,連續工作十餘小時的偵查員們略顯疲憊。
突然,車載電台傳來一陣急促的呼叫——有群眾緊急舉報:市局預審處通緝的殺人在逃人員陳月,此刻正在鼓樓豁口附近的一家飯館外喝酒!
空氣瞬間凝固。偵查員苑士傑迅速翻出隨身攜帶的《負案在逃人員名冊》,泛黃的紙頁上,陳月的照片和罪行記錄赫然在目。
特征吻合,情況緊急!帶隊的緝捕隊隊長當即下令,由副隊長金輝帶領苑士傑、聶雨田等精乾力量,驅車直撲鼓樓豁口。
警燈無聲閃爍,劃破寂靜的街道。幾分鐘後,目標飯館映入眼簾。
昏暗的燈光下,一個留中分頭、麵部黑瘦、穿著皺巴巴灰西服的男青年,正獨自坐在露天餐桌前,對著幾碟小菜自斟自飲。其體貌特征與舉報信息高度一致。
偵查員們推開車門,疾步上前。那名男青年猛一抬頭,看到驟然停下的警車和迎麵走來的幾人,臉色“唰”地慘白。
他像被電擊般猛地站起,身體下意識後撤,右手迅速摸向腰間——企圖逃竄!
說時遲那時快,苑士傑、聶雨田如猛虎撲食,一個箭步衝上,一人擰臂,一人鎖喉,瞬間將其死死按在餐桌之上。
“哐當”一聲,一把寒光閃閃的匕首從其腰間掉落在地。
經現場初步核對,此人正是涉嫌“5·6”惡性殺人案的在逃主犯之一:陳月。
二)酒宴驚變與血腥複仇
在預審處的燈光下,陳月的心理防線迅速崩潰,供述了發生在1992年5月6日那起令人發指的連環血案。
那晚,北展酒家沙灘分店內燈火通明,人聲鼎沸。
工商局乾部武小傑正在為愛子舉辦滿月酒宴。賓主儘歡,勸酒聲不絕於耳,空氣中彌漫著喜慶。
然而,誰也沒料到,一場災難正在推杯換盞間孕育。
席間,無業人員李曉在勸酒時與他人發生口角。
同桌的魏剛好心上前勸架,卻與醉意熏天的李曉爭吵起來,進而扭打在一起。
另一名無業人員陳宏見狀,借著酒勁上前“助拳”,與魏剛一同將李曉摔倒在地,拳打腳踢。
鼻青臉腫的李曉在女友徐敬的攙扶下,悻悻離去,心中卻已埋下複仇的毒焰。
回家後,羞憤交加的李曉找到了身強力壯的閆軍紅和無業人員劉義漢。
“你們得給我報仇,出這口惡氣,找魏剛算賬去!”聽聞兄弟受辱,閆、劉二人勃然大怒:“咱爺們能栽在他手裡?走!現在就走!”
在酒精和怒火的驅使下,李曉竟偷偷開出了父親的奔馳280轎車。
一行人又繞道接上了以凶狠著稱的陳月和苗錫林,並帶上了砍刀、木棍等凶器。
車上,李曉麵目猙獰地交代:“見麵後,你們給我往死裡打,最後一刀留給我,出了事我頂著!”
晚上10時許,這輛掛著“a”字牌照的黑色大奔,幽靈般停在了魏剛家所在的胡同口。
敲門時,一位鄰居老太太上前詢問,閆軍紅竟直接亮出尺餘長的砍刀惡狠狠地嗬斥:“滾開!”老人嚇得魂飛魄散,踉蹌退走。
屋內傳來問話:“找誰?”
“你把門打開!”
“門沒插,有事進來說。”
幾人魚貫而入,見沙發上躺著一人。閆軍紅一把掀開被子,李曉厲聲指認:“就是魏剛!”
瞬間,刀光棍影如暴雨般傾瀉而下。
魏剛驚醒,本能地用左手護住頭部,苗錫林揮刀便砍,“哢嚓”兩刀,魏剛手臂幾乎被砍斷;陳月掄起木棍猛擊其頭部;
閆軍紅、劉義漢則瘋狂地朝其身上亂剁。短短幾分鐘,魏剛身中十四刀,左手腕被徹底砍斷,因失血過多當場死亡。
殺紅眼的閆軍紅,竟對著魏剛的左大腿一刀揮下,削下一大塊肉,還獰笑道:“嘿!這孫子大腿還挺白的。”
此時,院裡傳來腳步聲,這夥暴徒才倉皇駕車逃離。
血腥並未結束。夜色中,奔馳車又駛至宣武區長椿街某樓。
這五男一女敲開了陳宏的家門。見門廳地毯上躺著一人實為醉酒嘔吐後昏睡的陳宏),李曉再次指認:“就是他!”不容分說,亂刀再次砍下。
陳宏身中七刀,右臉被斜劈開半尺多長的口子,皮肉外翻,當場昏死過去。家人嚇得躲進裡屋,瑟瑟發抖。
見陳宏不再動彈,李曉一使眼色,幾人迅速下樓,消失在夜幕中。
案發後,東城和宣武分局根據現場勘查及目擊者提供的“a字頭大奔”線索,先後將李曉、劉義漢、徐敬抓獲。
市局預審處隨即向刑偵處通報了該殺人團夥在逃成員陳月、閆軍紅、苗錫林的情況,要求在全市布控緝拿。
三)狡兔三窟與千裡緝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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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月的落網,打開了突破口。但閆軍紅、苗錫林深知罪孽深重,放出風聲:“誰敢抓我,我就跟誰玩命!”緝捕隊麵對的是兩個極度危險且狡猾的亡命之徒。
緝捕隊隊長立即將二人情況詳細錄入逃犯名冊,全市張網。
9月25日,隊長親自帶隊,對閆軍紅的女友小英進行跟蹤監控。
然而,9月30日,小英因與同事吵架被歌廳開除,此後深居簡出,監控被迫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