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的轉折發生在一個普通的上午。王玉娥正在街邊賣菜,一個四十多歲、操著外地口音的女人走到她攤前:
“你叫王玉娥吧?賣菜一天能掙幾個錢?我給你點東西賣,保管你掙大錢,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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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投無路的王玉娥答應了。
從第二天起,這個女人經常給王玉娥一些衣服、鞋帽等日用品轉賣。
王玉娥後來知道這個女人叫吳月翠,是湖南人,大家都叫她“老蠻子”。她也漸漸明白,這些商品來路不正。
一天,王玉娥照例去吳月翠那裡取貨。吳月翠對她說:“天天哪有這麼多東西給你賣?你想多掙錢,就得像我們一樣去車上偷。火車上的東西多得很!”
王玉娥的心動搖了。她確實聽說過:要想富,偷鐵路,很多人都靠這個發了財。想到兒子營養不良的小臉,想到租住的破舊房屋,她最終點了點頭。
從此,她成了“車匪路霸”中的一員。白天睡覺,晚上行動。
後來,她甚至把家中的兩個年幼妹妹也拉上了這條“致富路”。隨著盜竊次數的增多,一遝遝鈔票裝進了她的腰包。
王玉娥這輩子從來沒見過這麼多錢!經事後查明,她共參與盜竊了價值九萬多元的鐵路物資。
五、逃亡與終結:法網難逃
1990年3月25日,王玉娥在作案時被鐵路公安機關當場抓獲。由於當時公安機關還不完全清楚她的犯罪程度,她隻是被臨時看押。
在羈押期間,王玉娥追悔莫及。她最放心不下的是被鎖在家中的孩子。一次解手時,她趁看守不備,翻過廁所圍牆逃跑了!
她一路狂奔回家,拉起孩子就開始了逃亡生涯。湖北、湖南、河南,她們母子輾轉多地,天天東躲西藏。
最終,她又冒險回到了故鄉南陽。在車站附近,一個叫任國順的男人收留了她們。她似乎又有了一個“家”。
1991年12月25日上午,鐵路司法機關在南陽車站召開公開宣判大會。盜竊鐵路運輸物資近十九萬元的李國有、吳月翠等五名主犯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槍決。
王玉娥竟然也來到了宣判會場。或許是想看看昔日“夥伴”的下場,她忘記了自己逃犯的身份。就在人群中,有人認出了她。
第三天,她就被抓獲歸案。
知道自己最終的結局已定,王玉娥望著嚇呆了的孩子,流著眼淚說:“孩子,給你任伯伯磕個頭,往後就跟他過日子吧!”孩子順從地跪在地上,給任國順磕了個頭。
這一刻,成了母子倆的永彆。
1992年8月13日,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經過公開審理,一審判處王玉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進一步審理,駁回王玉娥的上訴,維持原判。
六、情與法的拷問
當這一判決最終公布時,了解王玉娥全部身世的檢察官情不自禁地掉了眼淚。王玉娥的哥哥、弟弟也痛哭著,懇求將外甥帶回家中撫養。
但王玉娥拒絕了!她永遠忘不了當初被家人“白眼”相逼的苦日子。
審理此案的法官、檢察官以及辯護律師,無不對王玉娥的遭遇抱有同情。然而,法律是無情的,它不相信眼淚。
那麼,究竟是誰逼迫王玉娥成了“賊”呢?
是那個索要一千五百元“風險保證金”的嫂子?是那個迷信“妨主”、對她施暴的丈夫?是那些嫌棄她“帶子歸家”的娘家人?還是那個教唆她“偷鐵路致富”的吳月翠?
或許都是,又或許都不是。
王玉娥的悲慘遭遇,確實受到了包括執法人員在內的社會各界的廣泛同情。這種同情,是社會正義與人間真情的一種自然流露。
因為她走上犯罪之路,確實有著家庭、親人和社會環境等多方麵的客觀因素。
然而,麵對悲慘的命運和不幸的人生,王玉娥在自我把握上發生了重大偏差。
在困難與絕境麵前,她最終選擇了損害他人、危害社會的道路。這個錯誤的抉擇,讓她必須接受法律最嚴厲的處罰。
1993年的那聲槍響,不僅結束了一個年輕的生命,更留下了一個沉重的問號——當一個人被生活逼到絕境時,社會該如何給予他們守住底線的力量和希望?
這個問號,至今仍在回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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