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我殺的,真凶是張晶!”
2014年秋,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庭內,法官剛宣讀完畢死刑判決書,被告席上的劉長剛突然高聲喊叫起來。
這個已經被認定殘忍殺害女包工頭黨長寧並埋屍自家圍牆下的凶手,在最後關頭拋出了一個令人震驚的翻供——
他聲稱自己隻是幫凶,真凶是一個四年前就已失蹤的女人。
法庭內外一片嘩然。這起原本看似證據確鑿的凶殺案,瞬間蒙上了一層迷霧。
警方迅速介入調查,卻意外揭開了一樁沉積四年的無名女屍案,進而牽扯出一段扭曲的多角關係與兩起血腥命案。
當所有線索最終交彙,人們發現,真相遠比想象中更加冰冷殘忍……
一、失蹤的女包工頭
時間倒回2014年1月23日,農曆臘月二十三,小年剛過。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公安局的值班室裡,電話鈴聲急促響起。
一名男子聲音焦急:“我母親失蹤五天了,手機一直關機,怎麼也聯係不上!”
報案人稱,他的母親名叫黨長寧,50歲,家住鄧州市,是個建築工地的包工頭。
1月18日早晨,黨長寧像往常一樣離開家,說要去工地處理些事務,自此便音訊全無。
家人起初以為她工作繁忙,直到連續多日電話無法接通,才意識到情況異常。
警方立即展開調查。黨長寧承包的工地位於鎮平縣郊區,工棚簡陋,塵土飛揚。
民警到達時,十幾個工人正圍在爐子邊取暖。“黨老板?有好幾天沒見著了,”一個老工人搓著手說,“18號那天上午,她跟著劉長剛一起出去的。”
“劉長剛?”民警追問。
“對,也是我們這乾活的,跟了黨老板好幾年了。”工人回憶道。
“那天劉長剛騎摩托車來的,兩人說了會兒話,黨老板就坐他車走了。怪的是,劉長剛這幾天也沒露麵。”
劉長剛,55歲,鎮平縣郭莊鄉許橋村人。民警調取檔案時,一份長達十二頁的犯罪記錄令人側目:
1986年,此人因盜竊、詐騙、強奸、脫逃數罪並罰,被判有期徒刑12年,1997年才刑滿釋放。出獄後,他一直在黨長寧手下打工,至今已五年。
監控錄像成為了關鍵突破口。警方調取了1月18日鎮平縣主要路口的監控,一幀幀畫麵仔細篩查。
上午11點07分,在郭莊鄉入口的攝像頭裡,出現了決定性的影像:
一輛紅色摩托車駛入畫麵,駕車男子身材瘦削,戴著深色帽子,正是劉長剛。
後座上坐著一個中年女性,短發,穿著深色棉襖——正是失蹤的黨長寧。
摩托車朝著許橋村方向駛去。四個小時後,下午3點22分,同一個攝像頭拍到了返回的畫麵:劉長剛獨自一人騎著摩托車,後座空空如也。黨長寧消失了。
二、圍牆下的屍體
1月24日,警方依法傳喚劉長剛。這個有著多次前科的男人坐在審訊室裡,神色起初還算鎮定。
“1月18日那天,你和黨長寧去了哪裡?”民警開門見山。
劉長剛搓了搓手:“警官,我都好幾天沒見著黨老板了,她是不是去外地談生意了?”
“監控顯示你騎車帶她去了你們村。”
“那可能是我記錯了……但我送到村口她就下車了,說有人來接。”劉長剛眼神飄忽。
當監控截圖擺在他麵前時,劉長剛的額頭滲出了細密的汗珠。沉默持續了將近二十分鐘,他終於崩潰:“我說……是我乾的。”
根據劉長剛的供述,1月18日中午,他確實將黨長寧帶回了許橋村的老宅。
兩人因經濟糾紛發生爭執,黨長寧威脅要扣發他的工資並斷絕關係。
激烈爭吵中,劉長剛抓起牆角的一把鐵錘,朝黨長寧頭部猛擊數下。
看著倒在地上的女人,他慌了神,等到深夜,在自家西側圍牆下挖了個坑,將屍體掩埋。
1月25日清晨,警車駛入許橋村。這是一個典型的豫西南村落,土坯房與磚瓦房混雜,劉長剛家的院子位於村東頭,三間平房已顯破敗。
在西側圍牆根,警方發現了新翻動過的泥土。
挖掘工作從上午9點開始。初冬的土地已經上凍,鐵鍬下去隻能刨起硬土塊。
隨著坑越挖越深,一股難以名狀的氣味彌漫開來。一個多小時後,一具女性的遺體暴露在眾人麵前。
屍體呈蜷縮狀,頭朝東腳朝西,麵部朝下。
最令人震驚的是,死者下半身赤裸,衣物被胡亂堆在一旁。法醫現場初步勘查發現,頭部有多處鈍器擊打傷,顱骨嚴重變形。
後經詳細鑒定,黨長寧係被鈍器多次擊打頭麵部,造成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三、死刑判決與驚人翻供
2014年8月21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公訴人指出,劉長剛犯罪手段特彆殘忍,情節特彆惡劣,且有犯罪前科,社會危害性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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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采納了公訴意見,認為其認罪悔罪表現不足以從輕處罰。
審判長莊嚴宣判:“被告人劉長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就在法槌落下,所有人都以為案件塵埃落定之際,劉長剛突然掙脫法警的束縛,聲嘶力竭地喊出了文章開頭的那句話。
這一突如其來的翻供讓整個司法程序不得不暫停。如果劉長剛所言屬實,那麼真凶可能逍遙法外;
如果這是謊言,那麼他為何要在死刑已判的情況下才說出?
警方重新提審劉長剛。審訊室裡,這個即將走向刑場的男人似乎抓住了最後一根稻草,詳細描述了一個截然不同的案發經過:
“1月18號那天,我是帶黨長寧回了家,但待了不到半小時,我出門買煙。回來的時候,看到張晶已經在了,她和黨長寧吵得厲害。”
劉長剛語速很快,“張晶手裡拿著錘子,罵黨長寧搶了她的男人,說著就朝黨長寧頭上砸。我想攔,沒攔住……”
“張晶是誰?”
“是我以前在鄭州認識的一個女人。”劉長剛眼神閃爍,“人死了以後,我嚇傻了。張晶說,反正人死在我家裡,我說不清。我們就一起把屍體埋了。”
“張晶現在在哪裡?”
“我不知道,從那以後就沒見過她。”
四、四年前的枯井女屍
警方立即著手調查“張晶”其人。根據劉長剛提供的零星信息,民警在鄧州市南橋店找到了張晶的丈夫。
這個滿臉滄桑的中年男人聽到妻子名字時,露出苦澀的表情:“張晶?她已經失蹤四年了。”
原來,張晶出生於1971年,與丈夫育有一子。2010年4月初,她說要去外地打工,從此音訊全無。四年來,家人報警、尋人,一無所獲。
“2010年4月……”一位老刑警喃喃自語,突然想起什麼,“是不是南河村枯井女屍案?”
2010年4月13日清晨,鎮平縣南河村一名村民早起打水時,發現井裡浮著一具女屍。
警方打撈後發現,死者年約四十,頭部遭受鈍器重擊,死亡時間約在一周前。由於屍體麵部受損嚴重,且身上無任何身份證件,此案成為懸案,檔案上標注著“無名女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