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的直覺被觸動了。他調出了嘎某的資料:照片上的男人麵相凶狠,左眉骨有一道明顯的疤痕。
記錄顯示,此人自2010年起,先後因盜竊牲畜、搶劫未遂被處理過三次。
更關鍵的是,嘎某的最後一次記錄停留在2013年5月——他因在共和縣盜竊兩頭犛牛被網上追逃,此後就再沒有活動軌跡。
時間對得上。
人物關係對得上。
五、轉經路上的殺機
調查重心轉回了黃南州。
老李將卓某的照片下發到銅仁縣各旅館。兩天後,縣城一家小旅館的老板認出了照片:“這個女人2013年5月來過,和一個男的。住了三天。”
老板翻出了住宿登記本。2013年5月14日至16日,一個叫“紮西”的男性身份證登記了房間,但老板記得,實際入住的是兩個人。
“那男的長什麼樣?”
“左眉毛這裡有道疤。”老板比劃著自己的眉骨。
嘎某!
老李立即調取了旅館周邊的監控。
由於時間過去太久,大部分監控記錄已經被覆蓋,但在一家小超市的留存錄像中,技術人員找到了關鍵畫麵:
2013年5月15日晚八點四十七分,一男一女前一後走出旅館。
女性身形與卓某相似,戴著一條紅色的項鏈。男性側臉時,左眉骨的疤痕清晰可見。
他們去的方向,是縣城西側的轉經路。
轉經路環繞著縣城後山,全長約五公裡,沿途有數十個經筒。白天這裡是信眾轉經的聖地,到了晚上,則人跡罕至。
“如果他們是去轉經,為什麼選擇晚上?”小王提出疑問。
老李盯著地圖,手指從旅館位置移到轉經路起點,再移到屍體發現的那條防洪溝。“轉經路中段,有一條岔路可以通到那條溝。那裡幾乎沒有燈光,也沒有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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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令人不寒而栗的圖景逐漸清晰:深夜,轉經路,一男一女。爭吵,暴力,然後是死亡。
但這一切還隻是推測。需要更確鑿的證據,更需要找到嘎某本人。
六、盜牛賊的末路
2014年12月7日,一個線報讓整個專案組振奮起來:嘎某在黃南州澤庫縣現身了!
“他偷了兩頭犛牛,正在往玉樹方向走。”線人說,“可能是要銷贓。”
老李立即協調澤庫、同仁、玉樹三地警方布控。然而嘎某極其狡猾,中途突然改變路線,搶了一輛出租車,掉頭往四川方向逃竄。
12月9日淩晨,抓捕小組在澤普縣一處廢棄道班將嘎某圍住。當時他正躲在破房子裡烤火,身邊放著啃了一半的乾糧。
“彆動!警察!”
嘎某的第一反應是往腰間摸,老李一個箭步上前,將他撲倒在地。從他身上搜出了一把藏刀,以及——一條紅色的珊瑚項鏈。
審訊室裡,燈光刺眼。
起初,嘎某對所有問題閉口不答。直到老李將現場照片、旅館監控截圖、那條珊瑚項鏈,以及dna比對報告從煙蒂上提取的dna與嘎某吻合)一一擺在他麵前。
這個凶悍的男人,終於垮了。
“是我乾的。”嘎某的聲音嘶啞,“但我沒想殺她……”
七、真相:八千塊錢與一條命
2013年5月,卓某找到嘎某,說想去西寧看病,但缺路費。嘎某當時正因盜竊被通緝,手頭也緊。兩人一合計,決定去黃南“搞點錢”。
“她說黃南有個遠房親戚,可能能借到錢。”嘎某在審訊中交代,“我們就去了銅仁。住了三天,找那個親戚,沒找到。”
錢花光了,卓某開始埋怨嘎某沒用。5月15日晚上,兩人吃完晚飯,卓某提出去轉經,“求佛爺保佑”。
“路上她又提起那八千塊錢。”嘎某的眼神開始遊離,“說她兒子不容易,錢要是還不回去,她沒臉見孩子。我說我現在沒有,等風頭過了加倍還她。她不信,說我就是個騙子。”
爭吵升級為推搡。在轉經路中段那條黑暗的岔路上,嘎某動了手。
“我打了她……用拳頭,打了肚子和胸口。她摔倒在地上,頭磕到了石頭,流了很多血。”嘎某的敘述開始混亂。
“我當時慌了,想背她去醫院,但她沒氣了……真的,我沒想殺她……”
根據嘎某的供述,法醫重新檢驗了卓某的顱骨,果然在後枕部發現了一處細微的線性骨折,與“摔倒磕碰”的描述相符。
殺人後,嘎某在極度恐慌中將屍體拖到防洪溝邊。
他用卓某包裡的背包帶和隨身攜帶的烏爾朵,將屍體固定,製造出自縊或他殺的假象。
隨後,他將卓某的背包扔到遠處的岩縫中,用袈裟布蓋住——那袈裟是他在路上撿的,原本想賣錢。
做完這一切,嘎某連夜逃離銅仁。此後的日子裡,他繼續在各地流竄作案,直到2014年底再次因盜牛暴露行蹤。
“為什麼拿走她的項鏈?”老李問。
嘎某沉默了很久:“那是值錢的東西……我想賣了當路費。”
八、遲來的正義
2015年3月,黃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庭上,公訴人出示了完整的證據鏈:從現場勘查記錄、屍檢報告、物證鑒定,到嘎某的有罪供述、證人證言、監控錄像。
那條紅色的珊瑚項鏈作為關鍵物證,被裝在透明的證據袋裡,在法庭上傳閱。
卓某的兒子紮西坐在旁聽席上,從頭到尾低著頭。當聽到母親遇害的細節時,這個年輕男人的肩膀在微微顫抖。
嘎某在最後陳述時說:“我認罪……我對不起卓某,對不起她的家人。”
審判長當庭宣判:嘎某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槌落下時,老李長長地舒了一口氣。七個月的奔波,數十人的努力,終於讓這起沉寂了一年多的命案真相大白。
走出法庭,高原的陽光刺得人睜不開眼。老李點了一支煙,想起第一次見到那具遺骸時的場景——風乾的骨骼,反綁的雙手,勒進骨頭的背包帶。
現在,那具遺骸終於有了名字:卓某,三十四歲,青海共和縣人。
她不是無名屍骸了。
她的冤屈,昭雪了。
後記
案件結束後,老李又去了一次現場。
防洪溝依舊,經筒依舊,山風依舊。隻是那具曾經懸掛在此的屍骸,已經入土為安。
在當地派出所的協助下,卓某的遺骨被送回了共和縣老家,與她的第一任丈夫合葬。下葬那天,她的兒子紮西和女兒都來了,還有幾個遠房親戚。
老李沒有參加葬禮。他站在遠處的山坡上,看著那群小小的人影,在草原的風中緩緩移動。
“頭兒,你說卓某如果那天晚上沒跟嘎某去轉經,現在會怎樣?”小王問。
老李沒有回答。
高原的蒼穹之下,每個人的命運都像風中的經幡,飄向不可預知的方向。
而警察能做的,就是在罪惡發生後,竭儘全力讓真相浮出水麵,讓逝者安息,讓生者得到些許慰藉。
回程的車上,老李最後看了一眼那片山坳。
夕陽西下,轉經路上的經筒被染成金色,在風中輕輕轉動,發出悠長的吱呀聲。
像是歎息,又像是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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