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說的有理,就連朱家太祖皇帝當年也曾感歎,奈何朝殺而暮犯,可見大明律雖一時對百姓有震懾,但卻在德教上有失方寸,不可長治而久安”
君臣二人統一了意見,一旁的陳元登因為寫得一手好字,便被迫當了二人的書手,負責起草新法。
提筆在宣紙上要落筆,陳元登又看向劉平道:“請陛下為新法取個名字吧!”
“就叫大漢新律吧!”
點了點頭,根據劉平和林凡的意見,陳元登提筆開始寫著:大漢新律第一條——皇帝是大漢的最高領袖,神聖不可侵犯!
新律第二條——天下百姓是大漢之基石
新律第三條——官民同罪視作一事
……
敲定了三十多條新律的總綱,接下來便是刑法和民法的分綱。
陳元登筆走龍蛇,但還是給跟不上劉平和林凡口中的速度。
無奈之下,太監小元子也成了代筆的書手。
時間一點點的過去,直到天已經黑透了,這才罷手。
看著已經堆成一疊的宣紙,劉平滿意的點了點頭,並讓幾日明天早些來。
第二天淩晨,幾人便趕來了宮中。
進了昨日的殿中,卻發現多了李信、孫可望、許青山以及三十多個穿著文士服的翰林院書吏。
看著林凡等人一臉興奮的要施禮,劉平笑道:“無需多禮,這都是朕為你們尋來的幫手”
君臣幾十人也不多廢話,當下乾勁十足的開始了編撰新法。
李信和孫可望等人對立法也很感興趣,每當劉平和林凡提出,二人又會不約而同的給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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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平思慮之後,又會采納其中的有利意見。
三十幾個翰林院書吏則是最忙之人,一筆一筆的記錄每條新法。
一連忙活了近兩個月的時間,以《大明律》為範本的《大漢新律》終於全新成書。
望著桌子上裝訂成冊,厚厚的十幾本書冊,劉平終於是長舒了一口氣。
這大漢新律中,與大明律最不同的就是劉平選擇性的廢除了淩遲、斬首、剝皮、抽腸、刷洗、錫蛇遊、連坐等酷刑。
轉而變為以絞刑為主,苦力服役為輔的輕量化刑法。
當然了,也不同於秦法之中犯了任何一點小事便去服苦役。
在大漢新律中,對量刑的標準定的十分嚴苛,不會有那種模糊的界限存在。
同時,為了加強對地方官員的監督和新律的執行。
劉平將禦史台、大理寺的監督和提刑的權力增大了許多。
遇到一些大案要案,大理寺卿和禦史大夫有權將提案送至總理衙門和皇帝審理。
當然了,為了分權之事,黑衣衛有權調查這兩個部門的提案。
這樣有一個好處,那就是不會出現因為官官相護導致一些大案將皇帝蒙在鼓裡。
不過也是有一定的局限性,那便是這三個機構同時腐化,一同欺瞞的話,那皇帝也沒什麼辦法。
但是,如果這種國家機構都直接腐化,說明這個國家已經到了病入膏肓、日暮西山的程度了。
那時候皇帝知不知情,其實也改變不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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