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大方的人。
辦公室裡,我習慣帶零食分給大家;朋友聚餐,我總是搶著買單;同事有困難,我二話不說就幫忙。我享受那種"被人需要"的感覺,甚至覺得,這就是我人緣好的原因——畢竟,誰不喜歡一個慷慨的人呢?
直到那天,我和同事李婷大吵一架。
1."我給,你就得接著"——我的邏輯
事情很簡單:我像往常一樣,帶了盒進口巧克力到辦公室,順手放了一顆在李婷桌上。
"今天新買的,嘗嘗?比利時產的。"我笑著說。
李婷看了一眼,沒碰,隻是淡淡地說:"謝謝,不過我不太想吃甜的。"
我愣了一下,有點尷尬,但還是堅持:"這個不膩的,就嘗一顆?"
她抬起頭,眼神有點不耐煩:"周岩,我真的不想吃。"
那一刻,我心裡突然竄起一股無名火——我給你東西,你還挑三揀四?
但我沒發作,隻是訕訕地笑了笑:"行吧,那我自己吃。"
回到座位後,我越想越不舒服。憑什麼?我平時對她那麼好,她連個麵子都不給?
於是,我做了件很幼稚的事——我故意在辦公室裡大聲問其他人:"誰要吃巧克力?比利時進口的,超好吃!"
幾個同事圍過來,嘻嘻哈哈地分掉了剩下的巧克力。李婷全程沒抬頭,但我能感覺到,她是故意的。
她就是在拒絕我。
2."我給,是因為我想給,還是因為我想被感謝?"
下班後,我越想越憋屈,忍不住給朋友打了個電話吐槽。
"你說她是不是有病?我好心給她帶東西,她連句好話都沒有!"
朋友沉默了一會兒,問:"你給她東西,是為了讓她高興,還是為了讓她感謝你?"
我愣住了。
"什麼意思?"
"如果你真的隻是單純想分享,那她吃不吃都無所謂,對吧?但你這麼生氣,說明你其實是在乎她的反應的。"
我張了張嘴,想反駁,但突然發現——他說對了。
我根本不是在"大方分享",我是在用"給予"來換取某種東西——感謝、認可,甚至是控製權。
我給,你就得接著;我給,你就得領情;我給,你就得回報我。
如果對方不按我的劇本走,我就會惱羞成怒。
這哪是"大方"?這分明是變相的情感勒索。
3."既然在意,就彆裝大方"
想通這一點後,我突然意識到——我根本不是真的慷慨,我隻是在表演慷慨。
真正的慷慨是什麼?是彆人需要,我才給;而不是我硬塞,彆人必須接受。
而我呢?
我帶零食分給大家,其實是想聽到"周岩人真好"的誇獎;
我搶著買單,其實是希望彆人記住"欠我人情";
我主動幫忙,其實是期待對方日後回報。
如果我真的不在意回報,那我根本不會因為彆人的拒絕而生氣。
可事實是——我在意,非常在意。
既然在意,就彆裝大方。
與其最後因為"我給了你,你卻沒給我"而鬨彆扭,不如一開始就各管各的。
彆人開口要了,你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