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革新考課獎懲之製。
推行‘三階考功法’,以民生實績、賦稅完納、治安治理、新政推行成效、百姓口碑為核心考核指標。
每歲一考,三年總評。
考評為‘優’者,越級擢升,另賞銀帛、賜匾額;
考評為‘中’者,留任現職,觀效一年,若次年仍無進步則降職使用;
考評為‘劣’者,即刻罷官,貶為庶民。
考課結果需公示於各州府衙門外的公告欄,接受百姓監督,若有百姓舉報考核不公,一經查實,考核官員與被考核者同罪。
其三,裁汰冗餘官缺。
核查全國官吏編製,撤銷閒散虛職、重疊機構。
如各州府‘通判副使’‘參軍長史’等無實際權責之職,儘數裁撤;
將編製向基層治理、水利墾荒、學堂教化等新政關鍵領域傾斜,充實一線辦事力量。
同時嚴查掛名領薪、屍位素餐者,一經查實,終身禁入仕途,追繳此前冒領俸祿。
其四,完善官員監管。
設吏部考功司專司監察,聯動刑部、禦史台,形成三方製衡,嚴查官員貪墨、受賄、結黨之事。
凡涉案者,無論官職高低、家世背景,一律嚴懲不貸:貪墨白銀百兩以下者,革職抄家、杖責五十;
百兩以上千兩以下者,流放三千裡;
千兩以上者,淩遲處死,家產充公。
同時推行官員財產申報製,上任、遷調、卸任皆需詳細報備田產、房產、銀錢、奴仆數量。
由吏部存檔核查,若有隱匿貪腐所得者,以貪墨同罪論處。”
奏言既畢,殿內頓時寂靜片刻,隨即響起細碎議論。
幾位世家官員麵色凝重,額頭滲出細汗。
他們深知此政直指世家子弟輕易入仕、壟斷高位之弊,往後家族子弟若想身居要職。
需先經基層曆練,再憑實績晉升,再無捷徑可走。
而寒門出身的官員則麵露喜色,暗覺此番新政終能讓實乾者有出頭之日,再不用受人脈、門第所困。
王硯丞見百官神色各異,繼續補充道:“此外,臣已擬定‘官員輪崗製’,地方官員在同一州府任職不得超過五年。
京官任職滿六年需外放曆練三年,既避免官員久居一地結黨營私、形成地方勢力。
亦能讓官吏熟悉朝野不同政務,錘煉實乾能力。
同時,開設官吏申訴通道,若有官員遭不公考核、惡意構陷,可直遞吏部考功司核查。
核查屬實則為其平反,追究構陷者責任,確保吏治清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