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吧,”見走不掉,那人說道。
“剛才,我在山頂,目睹了一件凶殺案。兩個人合夥,盜竊了山上一宗財物。山這邊的人,用繩索把財物拉了過來,當他的夥伴過澗時,卻被他夥伴砍斷繩索,墜澗而死。這個人圖財害命,是不是很可惡?”
這個人臉上青一塊紅一塊,表情急劇變化著。
他知道自己殺人罪行已暴露,至少這個人是目擊者。
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的事,誰知己被彆人看了個正著。
現在這人出現在自己麵前,明顯是要挾自己的。
他頓時惡向膽邊升,猛然從腰裡抽出一把砍刀,向張信砍去。
正是用這把刀,他把夥伴送上了望鄉台。現在,他希望用這把刀,把知道自己秘密的人也給送往閻王殿。
出手很快,直擊要害部位。此舉證明他不是個白丁,是多少會些功夫的。並且想一刀致命,殺死這個阻礙自己通往榮華路上短命鬼。
可是他高估了自己的實力,論搏擊,他根本和對方就不是一個檔次。
張信不躲不閃,伸出兩個手指,夾住了他伸過來的刀。
就這樣,無論那個人怎麼用力,也抽不動,甚至搖不動,就像鑄鐵了一樣。
對手力氣之大,實在駭人。
這個人知道自己不是對手,抽身想跑,被張信一把抓住,輕鬆製伏。
然後取下他肩上袋子查看,都是黃白之物,貴重珠寶。
在張信追問下,那個人如泄了氣的皮球,交代了他的犯罪事實。
他是本地人,家住落雁山南坡,姓馬,因兄弟三個,他排行老幺,人們便叫他馬三。從小便叫人不省心,偷雞摸狗,稍大一些,學習了一些雜耍之類的東西,就行走江湖,混些飯吃。
有一個發小叫李四,在三河寨當差。
幾年後兩人碰到一塊,故人相見,很是高興,自然免不了要喝幾盅。
酒間,李四忽然問馬三,想不想發大財?
馬三笑了,能不想嗎,做夢都想啊,可惜沒機會。
於是李四就告訴他,他有一個發財的機會,但他一個人乾不了,需要一個幫手,希望馬三跟他合作。
馬三懷疑這位兄弟是不是喝多了酒,說醉話。直到了解了事情原委後,才知道李四兄弟確實不是在騙他,立即答應。
原來李四這些年,一直在三河寨做差。他先從雜役做起,幾年後,竟從山下,調到了鳳凰山頂,從事更重要的工作。
職位的調動,靠恥明伶俐,能說會道是一方麵,更重要的是,他還有一手做飯的好手藝。無論南北菜肴,魯菜蘇菜,他都能做上幾口。他這個特長被發現後,寨上讓他在大食堂做飯,後來又調到小食堂專為小範圍的人服務。
一次魏良到山下辦事,隨便在小食堂就餐,李四隨便做了幾個菜,魏良吃得滿嘴流油,直呼過癮。
通過查訪,知道飯菜是李四做的,人也比較可靠,便把他弄到了山上,專門給自己做飯。
誰知這李四看起來很憨厚,其實內心鬼的很。一天一個偶然的發現,他決定乾一把大的,來徹底扭轉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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