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經替你想好了,有一戶人家特彆適合你,他便是你父親的同僚,監察禦史張大人的二公子。”
“可是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啊。”
“這無關緊要,”夫人說道,“張大人和你父親是同鄉,關係一向很好。他在官場多年,家中積搐甚多。他共有兩個孩子,這是次子。從小讀書,長相儒雅。其父聽說女兒的名聲,特地托人來求親的。當時我和你父親不知你情況,故沒敢當場應允。現在你回來了,我們和張大人家的婚事,也該協商一下,定下來了。成了,也少了父母一件心事。”
“這是什麼時間的事,我怎麼不知道?”
“剛才不是說了嗎,就發生在你被人劫走之後那段時間,你當然不知道了。”
“謝謝你和父親,事事為我操心。不過,現在我長大了,我的婚事,還是由我自己做決定好。”
“那不行,”夫人說,“你一個女孩子家,很少出門,可選項大少了。這種事,聽父母的,不會錯。況且,這次你被人劫走,對你的影響很不好,我們要努力壓製這事的傳播。但世上就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事早晚要傳出去。所以,我們要在張大人一家不知情的情況下,談成這樁婚事。”
“瞧瞧,你都說了些什麼些。我被三河寨的人搶走,又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誰愛怎麼說隨他們的便,好像我真做錯了什麼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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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三河寨的人搶走,其間怎麼證明你沒被壞人侵犯?清白這東西,不是三言兩語能說清的,官宦人家是特彆講究這種事的。”
“他愛講究,那是他家的事,與我有什麼關係,他官宦之家又怎麼啦?我又不想嫁給他。”
“你總是不聽話。聽聽現在大院裡都在議論什麼?你不是說你和張信在一塊好長時間嗎?現在人們把這一事件放大了,說你和張信住在一起了。用不了幾天,還會有更難聽的謠言出現。”
“隨便彆人怎麼說,反正我不在乎。”
“這種事你還不在乎?真有你的。叫我怎麼說你好呢,你就不該把和張倍在一起的事說出來。”
“說出來又怎麼啦?不為彆的,就是我願意。”
“出去了一個月,昨還變傻了呢?你不聽娘的話,想嫁出去都難。”
“那就不嫁吧。”
“不嫁人?誰養你?女大不中留,我和你爹可不養你。”
“為啥?”
“怕丟人。你以為姑娘大了不嫁人是好事呀,那樣會給父母帶來沉重的思想壓力的。”
“那我就不在家。”
“你要到那兒,”
“找養我的人!”
“誰會養你?”
“張信。”
“什麼,你說什麼?”夫人站了起來。
方靜一下子愣了,知道自己的心思在沒向父母透露之前,這話說的有點早,便撒嬌似地往外推母親,一邊推一邊說“今天太晚了,什麼也不說了,睡覺,明天再說,”
從隔壁叫了兩個丫頭,把夫人攙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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