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言話音落下的下一秒,巨浪的槍聲便已然響起。
嘟嘟嘟嘟嘟嘟———!!
大胡子應聲倒地。
由於是麵對麵的站位,劉言甚至連槍都不需要抬,隻需要扣動扳機,子彈便能精準的打到對方的腿上。
這一點還是受到趙闖的啟發。
抬槍永遠沒有直接扣扳機省事。
“走火了!!”
劉言連忙丟掉手中已經打光子彈的巨浪,大聲喊道:
“光頭哥!還愣著乾什麼,快救人啊!”
光頭男顯然還沒有反應過來。
這也是劉言選擇先擊殺大胡子的原因之一。
兩次麵對屍體,大胡子的行動速度顯然要比光頭男快了不止一點。
“他媽的,非戰鬥情況,手指不要放到扳機上!連這點常識都不知道嗎?”
光頭男憤怒的一把推開劉言,劉言順勢往後趔趄了幾步。
同時滿臉焦急,直跺腳的喊道:
“我還隻是個學生啊!”
此時劉言的動作和神態,如果有第四個人在場,怕不是以為,躺在地上的大胡子,是他的親生父親。
“現在怎麼辦,怎麼救他啊?”劉言焦急的催促道。
這倒不是劉言刻意而為,他真的想看看,第三區中,是如何救隊友的。
“怎麼就組了你這麼個菜鳥,等下救起來他還要做手術,你知不知道浪費了多少時間!”
狠狠瞪了一眼劉言後,光頭男將槍放到一旁,準備開始救援大胡子。
想想也是,眼前的菜鳥學生能有什麼壞心眼,就是笨點罷了。
光頭男從胸掛拿出急救包,將針口對準大胡子的心臟,徑直紮了下去。
就這麼簡單?劉言心中暗道。
還以為需要什麼特殊方式。
“光頭哥。”劉言輕聲呼喚。
“又特麼怎麼了?”正在救援大胡子的光頭男,一臉不耐煩的轉過頭。
然而,看到的卻是劉言那張戲謔的臉。
“我好像,又要走火了。”
噠噠噠噠噠噠————!!
光頭男,卒。
修腿打死大胡子後,劉言滿意的看了看手中的MP7衝鋒槍。
正是剛剛從那名老板身上拿的。
“還是一如既往的好用。”
MP7同樣是巴克什的常客了,其短小的特點,在第三區中變的更為突出。
劉言轉過頭,對著隱身的軍用無人機說道:
“大家在野排時,遇到這樣的隊友,要麼一開始就找機會弄死,或者直接遠離。”
“之所以跟他們浪費了這麼久時間,主要還是讓大家切身感受一下,野排隊友的危害。”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劉言沒說。
那就是第三區整理背包,太麻煩。
不同於遊戲中動動鼠標,東西就進包裡,甚至背包還能自動幫忙調整位置。
第三區可不一樣,不光要從屍體上一點點脫下來,還要在槍械上一個個的把配件卸下來。
學校會議大廳。
“媽的,好死!這兩個b養的,什麼忙都沒幫,還搶物資!”
“剛剛言神那樣你們看了嗎,哈哈哈,跟死了親爹一樣!演的太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