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臉紫了,腿蹬得抽筋,眼珠子爆出來。
他看著她斷氣,笑了。
然後——
拎起刀。
一寸一寸,把人切成塊。
全過程,清清楚楚,連血滴在地板上的聲音都錄下來了。
嚴旭傑直接炸了。
“你他媽不是人!”
一腳踹過去,踹在呂安新肋骨上,聽見“哢”的一聲。
又踹!再踹!
一腳一腳,像在踢垃圾袋。
呂安新滿地打滾,哭都哭不出來,隻能哼唧。
嚴旭傑一把薅起他領子,拎小雞似的提起來。
“說!一個字都彆漏!不說,我現在就弄死你。”
呂安新抬頭,看見嚴旭傑的臉。
那不是警察的臉。
那是地獄門口站的閻王。
他腿一軟,褲子濕了。
從來沒見過這種人——
沒證據,先動手。
沒流程,直接上刑。
這不是警察……這他媽是披著警服的瘋子!
但他怕了。
真怕了。
鐵證擺在眼前,他撐不住了。
全招了。
十年前,他從美國讀完博士回來,進了可達大學當教授。
長得帥,會說話,穿著西裝一副人模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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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們一個個往上貼,說他是“人生導師”“學術大神”。
他一開始真當是兩廂情願。
可玩多了,味兒就淡了。
不夠刺激。
他開始追求極致——
越痛,越爽。
兩年前,玩“窒息遊戲”失手,把一女孩兒活活悶死了。
他沒害怕。
他渾身發抖,不是因為害怕。
是因為——太爽了!
像第一次吃巧克力的嬰兒,像久旱逢甘霖的沙漠。
原來殺人,才是他真想要的東西。
從此,他不追女生了。
太慢,太麻煩,容易出事。
他改用迷藥。
藥粉一撒,人暈了,任他擺布。
兩年,九個女孩。
前一個,他埋在郊外。
剩下的八個——
全送人了。
他有個表哥,叫呂興達。
開包子鋪的。
用地溝油,賣爛肉,天天被舉報,就是不關門。
欠了一屁股賭債,活得跟行屍走肉似的。
呂安新找上門,輕飄飄一句:“你缺錢?我幫你解決。”
然後,把屍體切了,裝袋,半夜塞進他家冷庫。
第一次,呂興達嚇得差點尿褲子。
可第二天,店裡包子賣瘋了!
食客全誇:“今天餡兒特香!肉又嫩又多!”
“這味兒,我十年沒吃過這麼正宗的了!”
當天庫存直接清空。
呂興達眼睛都亮了。
他懂了。
這不是犯罪。
這是生意。
他主動幫忙。
洗肉、剁碎、調餡、包捏。
沒人知道包子裡裹的是什麼。
隻覺得——香!
兩年,八個女孩。
屍體沒了。
線索斷了。
沒人找。
沒人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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