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呢?當收藏品擺著看?”
“可這些……全是懸案啊!都沒線索,連個毛都摸不著!”
嚴旭傑笑了,笑得有點怪。
這一問,倒是點醒了他。
嘿,老子都當上隊長了,總不能光會打人不會教人吧?
這些隊員,天賦這東西他們修不了,拚死也趕不上。
但他不一樣。
他腦子裡裝的,不是書,是成千上萬起案件的完整回放,像高清錄像帶一樣輪播——全靠“走馬觀碑”這技能,硬生生給吞進去了。
光啃書沒用,得實戰教學。
用這些爛在角落裡的舊案,給這群老油條上一課,最合適不過。
想到這兒,他乾脆一拍桌子:“你去挑三十個最頂的,集合會議室。
我親自教他們怎麼啃這些硬骨頭!”
洪明旭差點以為自己聽錯了。
不是……你才21歲啊!
剛從警校畢業沒幾年,連人肉搜查都沒乾過幾次,敢教我們這群跟案子睡了十幾年的老刑警?
但副隊沒廢話,照做了。
三十個精兵強將被喊到會議室,盯著桌上堆得比人還高的案卷和一堆發黴的證物,全炸了。
“我說副隊,張隊是挺能打,我服。”
“可查案?他懂個屁啊!”
“他連案發現場長啥樣都未必見過吧?”
“彆讓他丟人現眼了,咱聽著就行,彆拆台。”
“對對對,點頭微笑就行,他剛來,留點情麵。”
“他背後可是京城大佬,能整你小鞋?彆瞎想。”
“放屁!你懂個啥,人家是靠本事上來的!”
“我閉嘴!真閉嘴!”
“來了來了!張隊來了!”
吱呀——
門開了。
會議室瞬間安靜,像被按了暫停鍵。
嚴旭傑一進門,就把所有議論聲聽進了耳朵。
他一個字沒反駁。
嘴皮子沒用,真章拿出來再說。
“全體起立!”
“張隊好!”
“坐下,都坐下。”
他笑著點頭,臉像剛蒸好的包子,軟乎乎的。
沒多話,點上一支煙,隨手翻開第一本卷宗。
一頁一頁,翻得飛快,快得像刷短視頻。
警員們麵麵相覷。
你瞅我,我瞅你。
最後全癱了,各自摸出煙,一邊吞雲吐霧,一邊看他演獨角戲。
半小時後。
那堆半人高的卷宗,被他翻得連頁碼都倒了。
啪。
他合上最後一本。
抬起頭,煙霧繚繞,會議室像個仙境。
“看完了。”他說。
“現在,開始破案。”
第一樁,三年前,十六歲女孩失蹤案。
他張口就來:
“案發當天,女孩的書包裡少了半包紙巾。
學校門口監控拍到,她最後一次出現,是朝著東巷口走的,那兒沒路燈。
鄰居說,那天淩晨三點,聽見她媽在家哭,哭得像要斷氣。
但她媽第二天去報案時,妝化的比結婚還精致,指甲油都沒掉。”
屋裡鴉雀無聲。
有人嘴角還掛著笑,可半分鐘後,那笑凝住了。
兩分鐘後,煙灰掉在褲腿上都沒人察覺。
嚴旭傑沒停,繼續說:
“她媽沒搬家,沒換電話,孩子沒了,她反倒買了一輛新車。
車牌號尾數718——她女兒生日。”
“她每周五下午,都會去城東老公園,蹲在秋千邊發呆半小時。
沒人注意,但公園監控有記錄。”
“她養了一隻金毛,三個月前死了,屍體埋在陽台花盆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