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得不行,眼看著天黑了。
在街邊買了兩個乾冷的饅頭。
厚著臉皮討要了兩根鹹菜,艱難下咽地回去住的地方。
可當趙啟賢回到房間。
發現窗戶大開。
地上散落著自己的衣服、還有剩餘的舉報信。
暗道不好,可能遭賊了。
趕忙去查看自己包裡的物品。
好巧不巧,剩下的幾塊錢路費,已經沒有了。
要是沒有發生昨晚的事情。
他可能還會把錢,隨身攜帶著。
可遇到的那夥人,實在是太過於強盜行為。
不僅痛打了自己一頓。
還把自己衣服裡麵的舉報信、兩張糧票、還有幾塊錢拿走了。
他才想著,把錢放在旅館裡麵。
今天白天強忍著身體的痛疼。
去送舉報信。
也不敢摸黑去了,害怕縣裡的治安不行,再次遇到昨晚的事情。
誰曾想會遇到這種問題。
氣得不行。
自己的東西,在旅館丟的。
他們肯定要負責的。
氣呼呼地跑下去,對著小麗質問道:“我東西在你旅館丟了,你必須賠償。”
本來小麗對趙啟賢這個大學生,還是挺有好感的。
誰能想到,他上來就讓自己賠償。
臉色立馬變得十分難看,無它,說話十分難聽,一點好臉色都沒有。
立馬生氣地白了他一眼說道。
“有什麼話,你好好地跟我們經理說,你在這裡嚷嚷個什麼?”
本來東西丟了的趙啟賢,就氣得不輕。
心裡無比的著急,沒有錢的話,難道讓自己去找女朋友家裡要錢。
可惜他不知道,自己女朋友唐婉寧的家,在哪裡。
隻能去學校找她爺爺唐仁鏡。
知道他對自己的態度,十分不看好。
自己還對著何衛東放了狠話,再去學校的話,估計不會讓自己進去。
而且自己還寫了關於何衛東的舉報信。
去了萬一被他猜測,自己舉報他的話。
這不是羊入虎口嗎。
不能做這種賠本的買賣。
其餘的就剩下乞討了,跟昨晚一樣,被乞丐當成要飯的給收拾了。
他算是知道了,就算是要飯的人,也是有地盤的。
昨晚去撿地上的木板遮羞時候。
當時毆打自己的那個乞丐放話了,說自己偷他東西,搶他的盤。
才生氣把自己狠狠揍了一頓。
好在隻是被盜,錢丟了,自己的證件還沒有丟。
不然可就不好回去了。
說不定給自己抓住了,送去收容所,也說不定。
他聽說過這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