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線拉回到1976年的8月份,也就是高凱他們,剛剛要來林場的時候。
十八站鄉的鄂倫春族人阿提汗,早早的就完成了,公社所規定的每年每人,隻能獵殺多少隻動物的任務。
由於今年家裡有從內蒙古過來投奔的親戚,所完成的任務,分配到他手上的肉,不足以支撐整個家庭的生活。
他屬於鄂倫春族定居點獵人,手上擁有著合法狩獵的狩獵證,每年可獵殺兩頭梅花鹿的份額。
這是公社分配給每一個鄂倫春族人的任務。
這一些任務,並不是說每一個擁有狩獵證的鄂倫春族人,都必須要獵殺兩頭梅花鹿。
而是根據獵殺到不同的獵物,進行任務的認定。
阿提汗在今年獵殺到了兩頭梅花鹿,提前被認定為完成任務。
獵殺到的這兩頭梅花鹿,70的肉,要上交給公社,鹿角,鹿皮,鹿鞭,所有值錢的東西,也全部都要無償上繳。
這家裡增添了三四口成年人,各種手續還沒有辦下來。
阿提漢就起了上山繼續獵殺獵物的心思。
每一年都會有不少的鄂倫春族人,在完成任務之後,繼續上山打獵,所達到的獵物,會拿到黑市上去販賣。
他帶著過來投奔他的族人,上山又打到了一頭梅花鹿。
就在他們高興不已,將梅花鹿抬回定居點的時候,被一個公社的工作人員看到了。
這家夥就像是打了雞血一樣,馬不停蹄的返回到了公社,叫上了紅衛兵,則昆鄂倫春族的定居點。
阿提漢倒黴就倒黴在他之前打到梅花鹿,去公社登記的時候,就是這個人給他登記的。
所以看到阿提汗又打到了一頭梅花鹿,這家夥才會急匆匆的帶著人過來進行沒收。
麵對這突如其來的紅衛兵,阿提漢的臉色,也是難看到了極點。
這個公社人員,當場就將他打到的這一頭梅花鹿給沒收了。
阿提漢雖然心裡很不甘心,但是政策擺放在那裡,自己違反了,被沒收也就沒收了。
誰知道這個公社人員,有點人心不足蛇吞象了。
當場就給阿提漢開了一張罰單,罰單上麵所開出的罰款,是這一頭梅花鹿價值的兩倍。
在1976年,一頭梅花鹿,可以藥用的部分,會被藥材公司收走,剩下的肉會被供銷社收走,價值大概是300塊錢左右。
這個公社人員,直接就給他開了一張600塊錢的罰單。
這直接就把他氣的,差點沒拿槍崩了他,最後被他的族人給攔下來了。
這件事情被鬨到了公社的主任麵前,公社有一個正主任,兩個副主任。
一個正主任和一個副主任是漢族人,還有另外一個副主任是鄂倫春族人。
那一名公社人員,就是這個正主任的親戚,經過鄂倫春族的副主任從中調停,對方始終就是不給麵子。
要麼老老實實的把罰款給交了,要麼就去蹲笆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