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增的死,劉旭覺得,海興縣電力局,存在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按照國家,相關要求與標準,雖然國增,在接電的時候,沒有將電閘拉下來。
但他在觸電以後,依照行業標準,國家要求,電閘應該立即跳閘,而且是三級聯動跳閘。
也就是,當人發生觸電的時候,自家的電閘,首先會自動跳閘,立刻斷電。
隨後,就是連接他家,室外電表上的電閘,也要立即跳閘斷電。
最後,就是整個村的電閘,也會因漏電,而跳閘斷電。
這就是,電力行業的國家標準,一旦有觸電漏電發生,三級聯動立即跳閘。
但是,在國增觸電以後,家裡的電閘,並沒有跳閘。室外電表,村裡的電閘,更沒有跳閘。
倘若,國增在觸電以後,家裡的電閘,立刻跳閘斷電。或許,國增就不會,因觸電而發生死亡。
劉旭認為,是電力局,沒有遵循行業標準,是他們在安裝電閘、電表的時候,存在工作失誤。
由於電力局的失責,導致父親,觸電死亡。
秀巒也覺得,國增不能這樣,不明不白的就死了。
劉家必須得向電力局,討要一個說法。
秀巒對著兒子道:
“劉旭,你得去電力局,跟他們要個說法。你要是不去,村裡人,會怎麼說你?族裡的人,會怎麼想你?”
“他們會覺得你窩囊,覺得你是個慫包,覺得你好欺負。”
“你爸被電死了,你連去電力局,討個說法的勇氣都沒有,你甘心背後,讓人說三道四嗎?”
“媽,我正打算去電力局,跟他們理論。”劉旭道:“就得向他們追責。”
早在國增,觸電死亡後,國新就去過電力局,跟他們交涉過此事。
但電力局的態度,很是堅決。他們才不承認,國增的死,跟電力局有關。
倘若死者家屬,認為電力局有責任,可以通過法律訴訟,跟電力局打官司。
法院怎麼判決,電力局怎麼執行。
電力局還拿出了,相關的文件,說國增私拉電線,這是違規操作,有錯在先。
而且電力局,負責的電路,是電表以外的公共部分。
電表以內,也就是國增,家裡的電路,他們概不負責。
國增自己,私接電線,這本身就是,電表以內的事,跟他們電力局,沒有任何關係。
劉旭也打聽到,之前,類似於爸爸這種,自己接電線,而觸電身亡的情況,縣裡其他村子,也發生過幾起。
也是死了人,有的,還因線路起火,燒毀了房屋,給人的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比爸爸這種情況,嚴重的多。
那些被電死人的家屬,也是找電力局,討要說法,進行追責。
有的,還抬著死者的棺材,在電力局門口燒紙、擺花圈、哭嚎、大鬨。
但最終的結果,死者家屬,對電力局的追責,都是無濟於事。
電力局,非但沒有,承擔任何責任,還報了警,將那些死者的家屬,都一一抓了起來。
近幾年,海興縣這幾起,因觸電死人的事件,海興縣電力局,沒有承擔任何責任,沒有賠付死者家屬,一分錢。
在所有人看來,國增的死,電力局也會照常處理。
除非劉旭,與電力局打官司。
但打官司這件事,劉旭根本就不考慮。
第一,電力局並不認為,國增是被電死的,隻有公安的法醫,對國增開膛破肚後,出具觸電死亡報告,才能證明,國增是被電死。
劉旭怎麼會忍心,讓人在父親的身上動刀子?
第二,打官司這件事,太消耗人的時間和精力,你還得花錢請律師。
民與官打官司,有幾個能贏?拖你個一兩年,也把你拖的,筋疲力儘。
因此,隻能先找電力局,交涉之後,才能知道他們的態度,才能采取應對方案。
但劉旭,絕不會和他們打官司。
劉旭叫上,本族的一個大爺,就是當年的村長,劉國鬆。
國鬆能說會道,秀巒讓劉旭,去電力局討要說法,一定要叫上國鬆,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