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燦的粉絲成分的確比較複雜,一開始是一些喜歡古風的樂子人,在《赤伶》後又多了一批歌迷,至於現在更亂了。
喜歡他變裝的,喜歡他女身的,喜歡他唱歌的,甚至還有喜歡他鬼新娘的.......
同時還多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存在。
這幫人可能壓根就不知道方燦是乾什麼的,看到方燦頻繁的爆熱搜就粉上了,純屬了樂子人,誰熱度高,誰有話題就粉誰。
這些人尤其體現在vb上,漂浮的很,田恬的意思就是將這些漂浮的人氣穩定下來。
同時將分散的粉絲整合一下,這樣可以增加粉絲的黏性,讓粉絲有歸屬感。
這種做法看似和那些流量明星差不多,可是卻還是有本質上的區彆,流量明星之所以被稱為流量明星,那是因為他們的專業無法支撐龐大的流量。
因此隻能靠炒作流量,運營粉絲來保證明星的人氣和商業價值。
方燦不同,他有作品,先不說微電影和短視頻,光是幾首歌就足以讓大眾將他和流量明星區分開。
田恬是想將方燦打造成一個集流量和實力於一身的存在,通俗一點就是想讓方燦成為一個有著牛逼專業能力的超級頂流,比人氣不輸那些流量。
比實力,咱也不虛誰的那種,如同幾十年前香江的那些天王一樣。
在田恬的眼中,方燦有這個潛力。
可能怕方燦對於流量比較反感,因此專門還給他解釋了一番。
流量並不害怕,害怕的是,空有流量而沒有足夠的實力,這樣終究是會被反噬。
娛樂圈本就是一個名利場,當然也不排除有真正的那種淡泊名利的存在,可是大多數打著實力派的藝人也是渴望流量的。
隻是他們沒那個命。
娛樂圈中有這樣的說法,小紅靠捧,大紅靠命,有些事情還是需要一些運道的。
當然,等未來方燦的作品多了,人氣穩定,國民度高了的話,這些也就無所謂,當下還是需要小小的運營一下。
方燦聽到田恬講的頭頭是道,暗自點點頭,果然專業的事情還是需要交給專業的人去做。
兩人聊得還算愉快,一拍即合。
確定了合作,同時將合作模式商量了一下。
經紀人和藝人是共生的,掙的就是藝人的錢,目前方燦的商業價值並沒有開發,代言廣告什麼的都沒有,對於經紀人來說這才是大頭。
不過方燦有些排斥這些東西。
所以提前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田恬,暫時不打算代言什麼的。
這倒是讓田恬有些詫異。
娛樂圈那個明星不渴望代言啊,真金白銀還有人不喜歡啊。
喜歡!
誰說方燦不喜歡,他隻是怕你自己代言的東西有問題,坑了不相乾的人。
田恬有些搞不懂方燦的想法,不過方燦答應給田恬工作室百分之五的收益分紅,每年保證收益在五十萬,如果低於這個數,方燦會補齊。
嗯,有點保底分成的意思了。
如果兩人合作的愉快,在田恬擔任方燦經紀人滿五年後,會將這百分之五的股權贈與田恬。
五十萬對於一些知名經紀人可能不算多,可是目前田恬考慮的倒不是錢的問題,說實話如果想要掙錢,那時候就不會跳槽去榮池的公司了。
她追求的是事業上的成就感。
田恬雷厲風行,在確定好後,當天兩人就簽了合同,除了擔任方燦的經紀人,工作室的運營方燦也交給田恬了,疑人不用,用人不疑。